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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旨...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斯八:10)

王的谕旨盖了印,代表王的权威,在王的国土上,凡传到的地方,都必须奉行。

哈曼奉王的名所下的谕旨,是死亡的信息,吩咐在十二月十三日,毁灭犹大人,是在正月十三日发出的。(斯三:12)末底改奉王的名所写的谕旨,是生命的信息,给犹大人,准他们在那一天,聚集自卫,并为保护自己可以杀戮仇敌;谕旨在三月二十三日才发出。显然的,迟了七十天。也许,这是有意的代表犹太人被掳七十年,神必然要胜利,成就他的旨意。

为了赎回失去的时间,要有相应的行动:必须注重效力。要补救起步迟的缺点,"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斯八:10)那时最快的方法是用马,而御马圈的马,不轻易动用,但看到时迫势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有最有效的方法,就不能不用。今天,我们传福音的信息,除非不想作得好,否则就必须不惜运用最好的工具,以达成主交托的使命;如果不如此,就是对主不忠心,低估人灵魂的价值。经济的意义不是价值最低,而是效力最高。

必须使用文字。圣经一贯的注重文字的使用。哈曼和今世之子,比光明之子更聪明,一直在使用文字,作灭命的工作。神的子民不能甘落人后,必须急起直追。明显的,末底改不花工夫跟哈曼的同情者争辩,不只在书珊城的街头穿麻衣行走,哀哭也不够;他使用文宣,传达生命之道。今天,教会亟应注意,善用大众传播,用文字的道,传扬成为肉身的道。

必须普遍的传。波斯王国有一百二十七省,要翻译,要录写复制,用各种不同的方言,普遍发行到各地各方。神救人的恩惠福音,也必须"传与普天下万人听...要把神的道理传得全备...用诸般的智慧,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3,25,28)。

必须尽快的传。"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斯八:14)传好信息的使者,不必须谨守每天八小时的规律,不论天时好坏,不管地形难易,不惜人力困倦,要把每一分热力,为主焚烧发光。 

圣徒当有末底改的热诚:如将亡的人传福音给将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