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设御筵(1:1~8)
1、亚哈随鲁王(主前485~465)。
2、筵席的丰厚。
⑴为群臣(1:2~4)。
⑵为众民(1:5)。
⑶王后在后宫设女宴(1:9)。
3、筵席的优点。
⑴没有犯圣——不像伯沙撒王(但5:1~4)。
⑵没有不道德的行为(谷2:15、16)。
⑶不随强人饮酒(1:8)。
4、筵席的遗憾。
⑴王之乱命(1:10~11;箴20:1)。
⑵王后之违抗(1:12)。
⑶臣之建议(1:13~22)。
所建议之益
A、可以消王的忿怒。
B、可以防备王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