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与以利户
32:1-37:24
一、序言
1、约伯最后的言词气势澎湃,锐不可当,听得三友目瞪口呆,无言置答,此时有一新的发言人出现,名叫以利户,他满有新见地,谓受苦是有「教育作用」、「管教作用」,这是个新的重点,他不象审判官,如三友一口咬定约伯有罪,他倒象是一个满有同情心的观察员,因此态度较客观及有礼。但他也不以约伯的自义为合理;他对三友之论据表示失望,接着便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约伯受苦的意见,共有四篇长辞:(1)32-33章、(2)34章、(3)35章、(4)36-37章。
2、因这四篇长辞的文学修辞与其他的不同,不少学者视以利户的辩词是另一作者后来加添书内的注1;再者,他们认为以利户的言词对全书主题没有任何贡献,可以删掉;但此见解忽略了以利户对约伯受苦之事,有新颖的贡献,与三友的截然不同;此外,以利户指出约伯的骄傲与自义,以致神不得不向约伯进「忠言」,所以以利户的话正处在恰当的地位。
3、以利户的重点与三友最显著不同之处乃是,三友认为约伯受苦是因他犯罪;以利户则谓约伯在受苦时却犯罪──约伯受苦时显出骄傲自义,并向神发出无礼的埋怨及控诉。
4、以利户的辩词使约伯口服心服,以致约伯没有向他发出任何的回话,这是其他三友没有做到的。
5、以利户的重点有四,每点皆反驳约伯在某方面所犯的错误:
(1)神是说话并拯救的神(33章)
(2)神作事极其公平(34章)
(3)神能使人夜间歌唱(35章)
(4)神的作为无人能测透(36-37章)。
6、 以利户的辩论,仔细分析,其实是回答约伯对神的埋怨,故此,他正是对症下药回应约伯,如下图:
约伯的埋怨 |
以利户的回答 |
神对他缄默不言(13:22) |
神藉苦难向约伯说话(33章) (第一篇) |
神对他不公平,他仍受苦 (19:6-7,20:2) |
神是公平的(34章) (第二篇) |
神不理会他(10:7) |
神是主权者(35章)(第三篇) 神的作为无人能测(36-37章) (第四篇) |
二、以利户第一篇言辞:神是说话并拯救
的神(32:1-33:33)
引言
(1) 本书自三章一节至四十二章六节的文学体裁本是以诗类文体写成,可是夹在其中竟有五节(32:1-5)用叙事文的语意而写,因下文是介绍以利户的个人背景。
(2) 有些学者认为以利户亦是前来安慰约伯之友,但也有些学者推测,以利户可能与三友及约伯先前不相识,当约伯与友人在辩论时,可能有许多人围观,其中一人是以利户注2。他倾听他们的对话,对各人的议论极感失望,且越听越气愤,因此便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约伯受苦的意见。
(3) 以利户的第一篇言辞正式在三十三章开始,三十二章只是简介他的背景(32:1-5)及他为何要发言(32:6-22)。
A、以利户的介绍(32:1-5)
1、以利户的身世(32:1)
(1) 「以利户」(意「他是我的神」)此字为犹太人喜用之名,在圣经中共有五人名为以利户:
1)撒母耳的祖先(撒上1:1)。
2)玛拿西支派一族长(代上1:20)。
3)掌圣殿门班长之一(代上26:7)。
4)大卫的兄弟(代上27:18)。
5)约伯记中主角之一。
(2) 他是布西人。布西是乌斯的兄弟,二人同是拿鹤之子(创22:20-21,中译「布斯」),所以他与约伯似是同族人。布西属阿拉伯半岛中部地带(耶25:23)。
(3) 他是兰族人,是大卫及波阿斯的祖先(得4:19-22),父名巴拉迦(意「神必祝福」)。「兰族」在一些七十士抄本及Symmachus译本作「叙利亚」,从这些背景可见他是敬虔的后裔,如亚伯拉罕般(32:1)。
2、以利户的态度(32:2-5)
以利户对约伯及三友忿怒异常(「怒」字在背景导言共用四次,32:2有两次,中译只一次),他本欲即时发言,却因三友较年长,故等待适当时机才说话。
B、以利户反斥三友(32:6-22)
1、以利户向三友解释迟发言之因,他的解释亦是变相反斥三友:年长理应先言,寿高当以智慧诲人(32:6),但真正使人有智慧的是全能者置放在人心里的灵,这灵能使人「聪明」(bin,意「明白」,明白事理之意);言外之意乃是,社会上年高德劭的人如面前的三人不一定有智慧或明白公平,故此他们也当听以利户的话(32:6-10)。
2、 以利户续指出,三人无一能「折服」(yakah)或「驳倒」(anah,意「回答」)约伯(32:11-12),因此他们不能说自己有智慧(32:13)。而以利户却自信可以回答约伯,因他觉得有神的智慧与他同在(32:14,参33:33)。
3、三友被以利户大胆地直斥没有智慧,而惊愕不语(32:15-16);以利户激动地将隐藏在心里的话尽情宣泄,如旧酒在新皮袋里要裂开酒囊一般(32;17-19)。
4、以利户准备尽情地、不徇情面地痛斥他们,因他相信,若不吐心中之言,神必除灭他(32:20-22)。
补注
(1) 三十二章八节提及人的「灵」(ruah)就是全能者的「气」(nishmath,在27:3同字译「生命」;在33:4译神的「灵」),据创世记二章七节所言,这是神赐给人的「气息」、「生命」、「悟性」、「灵力」,使人能够明白神(参创41:38-39;出31:3;民27:18-21;赛11:2;但5:11-12;诗119:34、73、125、144;林前2:10-16)。
(2) 三十二章十八节的「灵」(ruha)是指人的灵,非圣灵;约伯在灵里(喻在心中)大为激动,尽吐心中之情注3。
C、以利户反驳约伯(33:1-33)
1、以利户向约伯表明,他是以诚实和正直的心灵向他说话(33:1-3),因为他认为大家都是神所创造的,用同样的材料制成,故此约伯不必有所畏惧(33:4-7)。
2、以利户认为,约伯控告神无故攻击他,此言是错误的(33:8-33),原因有六:
(1) 神比世人更大(33:12上)──神是造物主,人是被造的,故此,人无论在智慧上、能力上哪比得上神,因此,人怎能对神妄下判语?
(2) 神有保密的自由(33:13)──人没有资格凡事皆要求神作解释或作报告,否则便将神作了人的仆人。
(3) 神也常启示人(33:14-18)──事实上,神亦非完全将他的事向人隐藏,他也常用梦、异象、教训人不行骄傲或谋算他人的事,得以消灾转危为安;可惜人对神经常性(一次、二次,33:14)的启示不加理会。
(4) 神有惩罚之权(33:19-23)──当人不理会神时,神用疾病痛苦惩治他(33:19-22);有时神差遣传话的使者教训人,使他醒悟过来,行神指示的路(33:23)。
(5) 神有救赎之恩(33:24-28)──人若肯悔改,神能使他康复(33:24-25),他的祷告也蒙应允(33:26),他也必在人面前见证神救赎之恩(33:27-28)。
(6) 神的作为总叫人得益(33:29-33)──神经常行事为拯救人,使人受益(33:29-30),约伯不要反驳神,也不要藐视人的智慧(33:31-33)。
补注
(1) 三十三章二十三节指出,以利户认为神千万天使中有一位能作「传话的」(melis),此字可意「中保」或「翻译」;在此处「中保」之意较合文理。此言暗中反驳以利法谓无天使可助约伯(5:1),也不同意约伯谓天下没有中保可助他(9:33);对一个不悔悟的人,天使成为「灭命的」(33:22);对肯悔悟者,天使中有一个为他作中保,向神传话,亦代神传话,教训人所当行的事。
(2) 这是个怎样的「中保」,学者们意见各异:
a、他是一个有智慧的友人(此说将天使作「使者」之意)。
b、他是十六章十九节的「见证」、「中保」。
c、他是「耶和华的使者」,是基督道成肉身前的形象,这位「中保」是一位特别天使,能为受苦的成了「赎价」(kofer,意「挽回的代价」,32:24),故第三说似最合理。
本段教训(32:1-33:33)
1、年老寿高当以智慧教训人(32:7),是世人的观点,但真正的智慧是从认识神而来(箴1:7,9:10)。故此,「学无先后,达者(达到神的智慧)为师」,正如多年后保罗劝告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当用神的智慧牧养神的家,使信徒灵粮有余。
2、神在千万天使中拣选一个作传话的,好将神的话指示人(33:23)。同样,神在千万世人中拣选信徒作为传话的,将神的同在、神的真道,指示世人,使世人能行所当行的事。
三、以利户第二篇言辞:神是绝对公义的
神(31:1-37)
A、以利户对智慧人解释(34:1-9)
1、 以利户对着围拢在城门口的社区领袖说话(34:2的「智慧人」、「有识之士」不似是约伯三友,因以利户刚斥责他们绝无智慧,参32:7-9、13),他要他们晓得如何选择「何为是」、「何为善」(34:4),因他们似是扮演「城市陪审员」的角色,评判约伯的个案。
2、接着以利户将约伯误解神的控言复述一次,好叫他们明白约伯个案的「来龙去脉」。以利户将约伯的怨词分成五点(34:5-9):
(1)约伯自称无罪:「我是公义的」(参27:6)。
(2)神对约伯不公:「神夺去我的理」(参27:2)。
(3)神算约伯说谎:「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
(4)神不医治约伯:「我虽无过,还不能医治」。
(5)约伯不以神为乐:「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的」(参9:30-31)。
3、 以利户指控约伯饱喝讥诮之水(喻「口出狂言」,参15:16),又与罪人为伍(34:7-8),完全不象属灵人的身分。
B、 以利户反驳约伯(34:10-37)
以利户认为约伯谓神「夺去其理」此言实在荒唐可笑,他于是从两方面反驳约伯,先从神的属性(34:10-30),再从神报应恶人(34:31-37)两大主题劝谕约伯:
1、阐释神的属性(34:10-30)
神的属性指出神的公义,神以公义管治宇宙,包括义人恶人,贫富贵贱等,表示神不会苦待约伯。
(1) 神断不做恶事(34;10)。
(2) 神赏善罚恶(34:11)。
(3) 神绝对公平(34:12)。
(4) 神有统治万有之权,不用向谁负责(34:13)。
(5) 神执掌生死大权(34:14-15)。
(6) 神是大能的公义者(34:16-20)──神对世人一视同仁,他不趋炎附势,也不重富轻贫,世上最有权势者的生命亦在转眼之间便死亡。
(7) 神是全知的审判官(34:21-25)。
(8) 神是绝对的施判者(34:26-30)──神在夜间无人知晓时,或在日间公开地向各类恶人施行审判。
补注
(1) 三十四章十四节有两种译法:
a、如和合本(他尔根,拉丁文,Qere)
b、「他自己『收回』(yasib;和合本的是yasim),他将灵和气『收归』(yeesof)自己」(七十士译本;叙利亚古本,Kethib, Kethib没有『心』字),全句意说:「他(神)有生死大权」注4,如F.I.Anderson言:「权力是正直的」(might makes right)注5。
(2) 三十四章十七节的上半句意说「难道恶人(恨恶公平的)可「掌权」否(施公正的政权否)」言下之意的答案应是「没有的」;但世事往往出人意料;下半句「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是指神;「岂能定他罪么」的主词是「你」,此句应译为:「你会定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指神」有罪么」?
(3) 三十四章二十九节上半句该译作「他(神)若缄默,谁能定他罪呢」(参中译小字),表示神若不回答约伯,约伯也不能控告神;神若掩面,便无人能见他了;神如此行,对任何国家或世人也是如此(34:29下)。
2、对约伯的劝告(34:31-37)
约伯需悔悟认罪,本着神的属性是绝对公平的。以利户便向约伯进忠谏,要点有四:
(1) 恶人不易因受罚悔悟,或谦诚地洗心革面,改过自新(34:31-32)。
(2) 神报应恶人随他心意,非受人控制(34:33上)。
(3) 约伯你自己决定吧(34:33下),不管「明理的」、「听我话的智慧人」(指34;2的人)如何讥讽你,约伯你自作主吧(34:34-35)(约伯你自己定夺如何做吧)。
(4) 愿约伯被试验到底,「因」(al)他的回话象恶人一般(34:36),也「因」(ki)他不停地在苦境中犯罪(34:37)。言下之意说约伯要被试验或受痛苦,直到他不再象罪人般说话。
补注
(1) 三十四章三十六节的主词是以利户,因「愿」字是第一人称单数动词。
(2) 三十四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的愿望是个「咒诅式的意愿」(impreccatory wish),在此表示,以利户的指责比约伯三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凌厉的责备超过琐法(参11:6),虽然他坚称不用三友之言词(32:14),但他也堕入了控告与定罪约伯的窠臼里。因为他呼吁约伯要承认过去的罪外,还控告他对神的管教没有反应。
(3) 虽然,以利户的神学是正统的,对神的认识是清晰无伪的,但他也误解了约伯,如三友般。
本段教训(34:1-37)
1、三十四章十至三十节是一段有关神属性的精辟阐释,若信徒对之有清楚的认识,且持坚守之,其生命必然能为神作出美好的见证。
2、三十四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指出恶人受忠谏而悔悟的异常稀少,只愿信徒不要落在此景况里。
3、 三十四章十至三十三节指出以利户对神的认识既深邃且正统,只可惜他的辅导学(34:34-37)比不上他的神学。
四、以利户第三篇言辞:神是使人夜间歌
唱的神(35:1-16)
A、以利户反诘约伯(35:1-3)
1、约伯一直自认未犯错,在神面前是公义的,他的受苦与犯罪全无关系,因此引出以利户继续诘问约伯。
2、以利户在三方面反问约伯:
(1) 你这样行、你以前所想,你以为是有理的吗?
(2) 你曾说「在神面前是公义」(sidqi meel,非中译「以为你的公义胜于神的公义」)的吗(35:1-2)?
(3) 你曾说「不犯罪于我有何益处」(35:3)。
B、以利户反驳约伯(35:4-16)
1、以利户要约伯仰望苍天,要他知道人所行的善或恶不会影响神(35:4-7),只会影响自己和周围的人(35:8)。意说神的荣辱既不受人的善恶所影响,故绝不会滥施赏罚。
2、人受苦时只会发出呼救哀号,却不晓向神呼救,这位神是能使人夜间歌唱的(35:9-10),也能给人智慧胜过苦难(此点走兽飞禽却无法相比)(35:11);即或有人呼求,那只是恶人骄傲的求援,是虚妄的呼求,毫无功效(35:12-13)。
3、故此,以利户劝告约伯,神不忘记他的案件,只要耐心等候吧(35:14)。以利户同时亦责备约伯,当神的怒气未发作降罚之前,约伯却口出狂言妄语(如34:35、37,35:15-16,35:16原文没有「所以」这字)。
本段教训(35:1-16)
1、三十五章十至十一节指出,神确能使人夜间歌唱;走兽飞鸟受苦时只会哀鸣,人却会歌唱,所以苦难乃是彰显人与飞禽走兽不同的良机注6。
2、三十五章十五至十六节说明,人在神缄默时,常口出狂言妄语,故此不少人在苦难中犯罪是常见的,惟愿「等候他吧」(35:14)是信徒应付苦难的秘诀。
3、三十五章内指出,神乃是一位伟大的教师,不是威严可怕的审判官,苦难只是他教导人认识自己之软弱的方法,愿人不要在苦难中得罪神。
五、以利户第四篇言辞:神是不苦待义人
的神(36:1-37:24)
继反驳约伯后,以利户接着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神的知识,举凡人生伦理哲学,甚至科学天文地理,无一不涉猎,他的学识颇渊博,对人情世故亦颇有见地,实在是个大有学养与辩才的年轻人。
A、以利户论苦难(36:1-25)
1、自诩为神的代言人(36:1-4)
(1) 以利户以神的代言人自居(36:1),并展示他广博的知识(「从远处引来」)及将「指出」(eten,字根nathan,意「给」,中译「归给」)神是公义的(36:2-3)。
(2) 他自称其语言没有虚谎,并谓自己拥有全备的知识(有学者将「有全备知识的」译作「那全备知识的」,指神,如37:16)(36:4)注7,言下之意表示自己是「辩论专家」,颇有傲气。
2、解释神施苦难之目的(36;5-14)
(1) 神有大能大智,反对恶人,看顾义人,并抬举他们(36:5-7),表示神不会冤枉好人。
(2) 义人若受苦(36:8),可能是因过犯之故(36:9上),神却以苦难使人知道义人有骄傲的行动(36:9下;参33:17,35:12);骄傲使人良心昏暗愚昧,便看不到神利用苦难成为「反面教材」来教训人转离罪恶(36:10)。
(3) 人若从苦难中学习顺服与等候,不顶撞神,他必度日亨通,历年福乐(36:11),否则必遭杀身之祸(36:12-14)。
(4) 神以苦难作为教师(36:15),也必使约伯进入更宽阔、肥甘的境界(36:16)。
补注
(1) 三十六章四节的「有知识全备的」一言,有学者将之指作神,如三十七章十六节;亦有将之指作以利户注8,这里所显是以利户自视过高的表现,故第二说似较合理。
(2) 三十六章十四节的「污秽人」(qedeshim)原意指迦南地神庙的男妓,参申命记二十三章十七节;列王纪上十四章二十四节,十五章十二节,二十二章四十六节;列王纪下二十三章七节同字译「娈童」,他们的污秽声名狼藉,故中译「污秽人」是合理的。
3、劝勉约伯如何面对苦难(36:17-25)
以利户谓约伯反被恶言、判断(定罪)、刑罚等「抓住」(maletha,意「充满」)(36:17),他需要:
(1) 不容忿怒「触动」(suth,意「诱惑」)而不服「责罚」(yithmoku, 意「抓住」、「关禁」36:18上)。
(2) 不要因「赎价」(kofer,此处可意「代价」)太大而不付出,反偏行己路(36:18下)。
(3) 不要倚重赀财(「呼求」字的小字)或力量(指自己的力量,中译「势力」)使患难离去(36:19,如求神拜佛,布施积德)。
(4) 不要再求死(36:20)。
(5) 不要看重罪孽(指向神的抱怨)(36:21)。
(6) 不可忘记称赞神,因他行事有高大权能,谁能对他有异议(36:22-25),言下之意暗指约伯应常如此行,不是要妄断神。
B、以利户论神伟大的作为
(36:26-37:13)
以利户与约伯及三友皆畅谈神的伟大,他们明白神创造的奇妙,并因此对神发出无限的敬畏,以利户也不例外。在此他以极精美隽永的文字抒发神的作为,实为一篇精辟佳作,共分两段:
1、主题介绍(36:26)
神是伟大无比,无人能测度(此主题在结束及段中时再现,参37:5,37:22-23)。
2、神在大自然中的作为(36:27-37:13)
(1) 云雾与雨水(36:27-28)──水点从地上「吸取」到空中(蒸发)成云成雨再降下。
(2) 云影与雷电(36:29-37:5)──自然界的现象彰显神的作为(36:33),使以利户心惊胆跳(37:1),不得不赞美神创造的伟大(37:5)。
(3) 风雪与暴雨(37:6-13)──自然界的作为变幻莫测,却替神施罚或施爱;神有绝对的自由做他喜欢做的事,他不需要向人做报告或解释。
补注
(1) 三十六章三十三节下段的译文,学者意见不一,有些学者修改原文(如将「牲畜」作「怒气」;「要起」作「暴雨」),其意可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暴风指明他的怒气」注9;但全句亦可译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甚至(af)牲畜指明暴风要起」注10,因牲畜(牛群)的本性能预知暴风将临。
(2) 三十七章七节的「他封住各人的手」,表示神用暴风雨雪使人不能在田间正常工作。
C、以利户结束劝言(37:14-24)
1、你知道吗(37:14-20)
以利户三次向约伯质问,对于神奇妙的作为「你知道吗」,若他对神这些有形的自然现象不能了解,那么他对人生一些隐藏的问题怎能完全明白呢?
2、雨过天青(37:21-24)
以利户以自然界雨过天青的现象作为属灵的借喻,表示约伯只要耐心等候,黑暗必会过去,神的美意终必显明,他必要敬畏神为上(37:24)。以利户的结语陈词充满智慧,令人折服。
本段教训(36:1-37:24)
1、 神看顾义人是恒久不变的真理(36:7)。义人若受苦,必有神特许的旨意,若是因罪受苦,苦便成为使义人转回的工具(36:10),转回后的福乐是万金难换的(36:11、16)。惟愿受苦的信徒能听到「火后微小的声音」(参王上19:12),「荆棘可烧,却不烧毁」(参出3:3),切记莫将神以痛苦为教育的工具轻忽了。
2、人既不明白大自然的神奇,也难明白痛苦的奥秘,故此,在苦难临到时,必须耐心等候神揭晓苦难之目的,正如雨后必有青天(37:21),黑暗必会过去,神的美旨终必显明,因神必不苦待义人(37:23)。
3、全段主旨乃是以利户要约伯多思想神奇妙的作为,因神是位知识全备的伟大教师,在神的创造里充满了隐藏的教训;人太渺小了,不足与神争辩,况且神充满信实与慈爱,他做事亦绝对公平,从不无故苦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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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如S.R.Driver & G.B. Gary, ‘Job’,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T&T Clark, 1971, ppXl-Xlix.
2 江守道,奇哉!神的作为:约伯记的信息,活泉,1983,58页。
3 R.B.Zuck,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 1985, p.757.
4 共参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 pp.453-454; F.I.Anderson, ‘Job’, Nelson, 1984, p.515.
5 F.I.Anderson 同上注书页。
6 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214页。
7 如R.B.Zuck上引书762页(但此作者在另一本注释约伯记的书本,却谓指以利户,见’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82, p.156);Mitchel Dahood, ‘Are the Ebla Tablets Relevant to Biblical Research,’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1980, p.58.
8 如F.I.Anderson; M.H.Pope; J.E.Hartley; Rashi.
9 如J.E.Hartley; E.Dhorme; R.Gordis.
10 如NK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