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迷不悟
經文表解(伯22:1-34)
黑暗蒙蔽 |
洪水掩沒 | ||
一、人愛神誰得益 |
二、指責約伯罪行 |
三、認識神得平安 | |
1.有益於人 2.人的好處 3.公平合理 |
1.剝削窮人 2.巴結權勢 3.苦待孤寡 |
1.領受神言 2.認罪悔改 3.禱告應允 |
本章金句
伯22:21-22(UCV)你要認識 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你當領受祂口中的教訓,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裡。
綱要分段
本章重點
這是以利法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和約伯對話。在第一次的對話裡(伯4-5章),以利法提到約伯的好行為,並且小心地暗示他需要為某些罪而懺悔。這次他並沒有說出新的東西來,只是說得更具體而已。他始終不能改變他的信念,即苦難是 神對人惡行的懲罰,所以他提出了約伯可能犯的幾條罪。以利法並非要毀滅約伯,在其演說的結尾他保證,如果約伯肯承認自己的罪並懺悔,便會得到平安和復興。
經文註釋
伯22:12-14-- 神在天上,祂都能看見我嗎?
※ 以利法聲稱約伯把 神看小了。他批評約伯認為 神離世界太遠,無法照顧他。以利法說,如果約伯知道 神對他的看顧,他便不會輕視自己的罪了。以利法的觀點是對的:因為確實有些人認為 神離他很遠,不會注意到我們所做的一切,所以不在乎自己的罪。但他的觀點對約伯並不適用。
伯22:21-30--關於以利法悔改歸 神的言論
※ 約伯的朋友幾次表現出他們掌握了 神的部分真理,卻不能準確地將其運用到生活中。以利法就是這樣,他對懺悔作了一個漂亮的總結。以利法的觀點是對的,我們犯了罪就要求 神的赦免。但他的說法不適用於約伯身上,因約伯已經尋求了 神的赦免(伯7:20-21、9:20、13:23),並且他一直與 神有密切的關係。
靜思默想
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
名詞辭彙
人名辭彙
地名辭彙
資料來源
(1)本章大要摘自『聖經分章大要』(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
(2)經文註釋摘自:
1. 聖經靈修版(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
2. 聖經助讀本(于力工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
3.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更新傳道會1997年)
4. 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93年)
(3)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konline.org/bible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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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大雅(Jedaiah)編輯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