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神伸冤
經文表解(伯23:1-17)
試煉之後 |
必如精金 | ||
一、重申渴想見神 |
二、神知所行的路 |
三、全能者令驚惶 | |
1.到神台前 2.陳明辯白 3.必蒙理會 |
1.雖尋不見 2.堅守主道 3.看重主話 |
1.苦難還多 2.非因黑暗 3.怕神自己 |
本章金句
伯23:12(UCV)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綱要分段
本章重點
約伯繼續質疑,他表示若知道為甚麼而受苦,那麼他就更有能力承受。如果他有罪可以懺悔的話,他一定會這樣做。他知道甚麼是惡事,也知道惡人受懲罰的結果。他知道 神若願意必會證明他是清白的。他所舉世上惡人的例子的用意,是希望 神澄清他的名聲,證明他是公義的,並解釋他受到這些災難的原因。約伯試圖讓他的朋友看到,關於 神、生命和公義的問題並不像他們所想的那麼簡單。
經文註釋
伯23:10--雖然已求 神赦免,為何內心仍有罪咎感?
※ 在22章中,以利法試圖尋找約伯可能犯的某些隱密的罪,用來責備他。這裡約伯聲明,他相信自己的誠實和 神的正義。即使我們察覺不到,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可能有隱藏的罪,因為 神的標準很高,而我們的行為又那麼不完美。但我們若是真正的信徒,所有的罪就都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一切而得到赦免了(羅5:1、8:1)。聖經也教導我們,就是我們的心責備我們, 神比我們的心還大(約壹3:20)。祂的赦免和洗滌是充分的,它們壓倒了那些困擾我們的疑慮。儘管我們可能有罪咎感,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可以證明我們在 神裡得了赦免。若我們像約伯一樣真心尋求 神,我們便可以承受得起別人的譴責,以及那些困擾我們的疑慮。如果 神已赦免、接納了我們,我們就真正得到赦免了。
靜思默想
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
名詞辭彙
人名辭彙
地名辭彙
資料來源
(1)本章大要摘自『聖經分章大要』(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
(2)經文註釋摘自:
1. 聖經靈修版(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
2. 聖經助讀本(于力工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
3.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更新傳道會1997年)
4. 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93年)
(3)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konline.org/bible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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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大雅(Jedaiah)編輯
200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