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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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见观(提前5:21)

提前5:21“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约伯三友的自以为是的劝慰,演变成为神学性的逻辑性的推理:

(1)苦难是神对罪的惩罚。

(2)约伯受苦难必定是人自身的原因。

(3)约伯犯了滔天大罪。

这是他们“神学因果论”的偏见,结论各有根据:以利法依据经验,多次宣称“按我所见”(4:8,5:3,15:17);比勒达依据抟统:“请你考问前代”(8:3);琐法依据假设,“多嘴多舌的人岂能称义”(11:12)(参马有藻《揭开痛苦的面纱》有修改)。

一、对人之偏见(约伯)

A、以利法--年老自称 经验之谈

伯5:27“这理,我们已经考察,本是如此。你须要听,要知道是与自己有益。

15:10.17“我们这里有白发的,和年纪老迈的,比你父亲还老......我指示你,你要听。我要述说所看见的。” 1.我所见,义毋亡 4:7-8 (此可知言非从神而来)

2.是惩治,是管教 5:17

3.废敬畏,止敬虔 15:4-6

4.罪何大,孽无穷 22:5-11(直指七罪皆猜测冤枉)

B、比勒达--依据历史,传统之谈

伯8:8“请你考问前代,追念他们的列祖所查究的。”

1.或儿罪,受报应 8:4

2.忘记神,不敬虔 8:13

3.家庭绝,不识神 18:5-21(影射:帐棚拔14,无子孙19)

4.神所治,总不净 25:1-6(结论)

C、琐 法--按照逻辑,推测之谈

伯11:6“所以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

1.多言语, 定无义 11:2

2.神讨你, 比孽少 6

3.心不正, 手有罪 13-14

4.藏恶毒 20:12-19,贪无厌 20:20-29

(嗤笑20:3 天火灭26家产尽 28 恶人分29)

二、对神之偏见 (林前1:29-31“一个不能自夸”)

1.鬼:人敬神皆为财(命) 1:10,2:4(诽控) 伯:生死赤,神仍颂

1:21,6:10

2.妻:大灾临,神何用 2:9 伯:神永活,财何益

28:28, 31:24-25

3.伯:慈爱造,又攻我 10:8-17 神:育鸦雏,岂忘你

38:41,路12:24,诗147:9

4.以:主不信,众圣者 4:18,15:15 伯:神待我,密友情

29:4

5.比:神行事,不离刑8:3.4,18:21“总是这样”伯:惦炼我,

如精金23:10

6.琐:得光明,惟认罪 11:13-20 伯:深奥事,难测度

9:10, 12:22

7.户:人罪义,神无关 35:6 神:人行恶,神忧伤

参2:3,创6:6

三、对事之偏见

观 念 偏 见 圣 经

1.以:异象观 得异象,须听言 4:12-17,5:27

每晨新,常察验 哀3:23,罗12:2

2.比:传统观 考前代,必知言 8:8-10

神之路,非旧样 赛55:8,罗7:6

3.琐:真理观 不受劝,急躁咒 11:6,14, 20:2,5-7,26-29

舌断骨,爱才益

箴25:15,林前13:1-3

4.伯:义人观 诸般义,何残忍 29章,30:21,32:2

人义虚,神义久

诗62:9,约壹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