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的審判
本詩篇的背景是一個法庭,裏面有神自己作法官,以色列作被告,天與地作證人。但我們不要以為這法庭的一幕,是很久以前在以色列歷史裏舉行的一個審判;其實那是神一直對祂在世上聖徒的評估。
正在開審的法庭(五○1~6)
五○1 首先我們聽見審判者的聲音,祂召集以色列全地36——從東至西——所有的民來,站在祂的審判臺前。審判者的聲音帶着權柄,因為祂是大能者神耶和華。
五○ 2 , 3 跟着, 我們看見祂好象一朵耀眼光芒的榮耀之雲—— 舍吉拿(Shekinah),離開了錫安山上聖殿裏的內室。對於子民的罪,祂不再沉默閉口。象在西乃山的時候一樣,祂下來時有烈火在他面前,有雷電交加的暴風在他四圍大颳。但這次,祂不是來頒布律法,而是解釋裏面的屬靈意思。
五○4,5 祂坐在審判臺前,傳召天與地來,站在見證人席上準備作供。跟着祂吩咐隨從把被告帶上來。祂首先要審訊以色列中的聖徒,祂形容他們為用祭物與祂立約的人。(這是指在何烈山定立、有祭牲之血作憑證的律法之約裏——出埃及記二十四章3至8節。)第7至15節是審訊祂忠心的聖徒。其後,祂也特別審訊惡人(16~19節)。
五○6 諸天被傳召來見證神審判的公義。神自己是審判者,可見祂對所有事情都有完全的知識,而且祂是絕對不偏私的,祂所有的裁決都是明智和公平的。
儀式主義的罪(五○7~15)
五○7 神這時擔任原告律師,作證指控祂的子民——以色列。在人類的事情上,審判官充當控告者,是難以想象的;但在這情況裏,那是完全正當的,因為只有至高的神能擔任審判者。
五○8 一開始,神就清楚指出,以色列在獻祭的事情上並沒有怠慢。他們一直忠心地按時獻上燔祭。但問題在於他們以為進行這些禮儀,已經履行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的責任。他們就象一些女孩子,她們平時對母親漠不關心,但在母親生日那天,卻送她巧克力來表示關心!又或象一些兒子,他們從不因父親為他們所做的說一聲感謝,到了父親節,才送給他禮物!
因此耶和華抗議說,他們雖然把祭牲放滿祂的祭壇,但卻十分冷漠地對待祂。至與獻祭的細節,祂的子民一直都是一絲不苟的。但當他們要與主自己個別地親密相交的時候,他們卻是一概欠奉。邁耳寫道:這詩篇嚴厲地責備偽善的人,他們滿足於表面遵從神聖殿的禮儀,卻不從心裏獻上他的愛和尊敬。37
五○9 因此神說祂不從他們的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他們圈內取山羊。神不是一個禮儀主義者,祂不滿足於宗教的禮儀。雖然神設立獻祭的制度,但祂從來沒有意思要人以外表正確的行動,來遮蓋內心錯誤的態度。
五○10~13 神的子民只要停下來想一想,就知道這世界是神所擁有的——樹林中的百獸??千山上的牲畜??空中的飛鳥,野地的走獸。他們很快就知道神不需要向人要一件東西。祂不會挨餓;即使祂餓了,也不向我們要食物,因為祂的食品室儲滿糧食!祂也不從公牛的肉或山羊的血得滋養和滿足。在那個意義上,神是完全自足的。
五○14,15 那麼,神希望祂的子民給祂什麼呢?三件東西:
感謝。沒有任何禮物能代替單純的感激之情。太多時候,我們就象一些家庭一樣,他們以為家裏有一個威嚴的母親,是理所當然的;到她逝世之後,他們才用價值不菲的衣服給她穿上,以圖彌補他們未盡的孝道,未報的親恩!
還願。“ 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愛、敬拜、事奉和獻身的誓言或許諾。
在禱告中的相交。“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我們在當中能奇妙地察看神的心。祂喜歡聽祂子民的禱告,並且喜歡回答那些禱告。祂珍惜與子民之間那親密而美好的關係。
但對於惡人??(五○16~21)
五○16,17 似乎顯然地,審判者這時轉而向國民中的另一部分人講話,就是那些聲稱虔誠、嚴謹,但生活卻公然與真理相違的人。祂否定他們有任何權利去傳講聖經中的律例,或要求得到約中的祝福跟着祂擺出針對他們的一連串指控。他們恨惡管教。顯然他們認為自己沒有東西需要改正。這些偽善者不歡迎,也不能忍耐正面的批評卻是對這些批評深惡痛絕,因而攻擊任何意圖批評他們的人——即使是主自己。他們藐視神的話語。他們對聖經不能予以極深的尊重,卻是把神的言語當作無價值的東西一樣丟在後。
五○18 他們拒絕走在分別為聖的道路上。他們與盜賊和行姦淫的人同伙,違背耶和華,使祂的名羞辱。
五○19,20 他們的言語是邪惡的。他們的口沒有節制地發出惡言。他們成為說謊和編造詭詐的專家。即使他們最親密的親人,也因他們惡毒的中傷而感到不安全。
五○21 由於神並沒有立即懲罰他們,所以他們想神跟他們一樣大意。他們不知道祂忍耐他們的目的,是給他們時間去悔改。但主不再緘默,要為上列的指控責備他們。警告與應許(五○22,23)
本詩篇以一個警告和一個應許來結束。警告是針對那些忘記神的人;神在他們的生活裏好象無關要緊。他們若是不悔改,神就象獅子一樣撲向他們,把他們完全毀滅。那些帶着感恩祭來到祂面前榮耀祂的人卻不然,所有走在順服之道路上的人,在患難的時候,將要經歷神奇妙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