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最高的審判者」第1節
第1節
在第1節中,我們遇見一個充滿感謝的群體。神藉著祂「奇妙的作為」顯示出祂與祂的子民「相近」(三十四18),正如祂的「名」所宣告的。像祂子民的親屬,神願意肩付祂子民的需要。神的話或許藉著先知(代下二十13-17)臨到他們,向他們詮釋過往的經歷。
第2-5節
神說:當所有事物看似動搖的時候,祂仍然堅定不移(3節)。神責備「兇惡人」爭權奪利(4-5節)。
第6-8節
第6-8節論到神的作為,統治權不在人的手中,是在天上的神手中。祂掌握命運,並且叫「兇惡人」喝他們命定的份。
第9-10節
最後,另一把聲音說話。正如一○一篇的莊嚴誓言,說話的是王──他要讚美(9節),並且致力建造一個公義的社會(10節)。
此詩的背景是甚麼呢?是否在大衛經過押沙龍的謀反後復位之時呢(撒下十五至十九)?是否在希西家和他感到詫異的人民,經歷過西拿基立被打敗之後(王下十八至十九)?我們不知道答案。但是,我們對偉大真理的理解,不是建基在事件的本身:轟天動地的事件也不能動搖全能者立定大地根基之手(3節)。「神仍在寶座上」。不管惡人看似多麼強橫,神發聲攻擊他們(4-5節),他們也註定被毀滅(8節)。他們不屬於神,也必歸於無有(徒五38)。神的奇妙作為應該帶來人的稱謝(9節),並且神所宣佈之價值觀(4-5節)也應在地上延續下去(10節)。
附註
第2節「審判」(7節同):伸張正義,解除不公。第4節「角」象徵強橫的力量。第5節「高舉」:有與天對抗之意。「頸項」:一種驕傲的姿態。第8節 「杯」(參六十3;賽五十一17;約十八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