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之詩篇
本詩篇的歷史背景是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一章。根據本詩篇的標題,大衛逃避掃羅的時候,曾尋求迦特之非利士王亞吉或亞比米勒的庇護。(亞比米勒是個頭銜而不是個人名。)由於大衛懼怕這個與他為敵的王殺害他,於是假裝瘋癲。他在城門的門扇上胡寫亂畫,又使唾沫流在鬍子上。這妙計果然奏效。由於王不想把瘋子留在他那裏,於是打發大衛離去;大衛遂躲在亞杜蘭洞裏。这事件在詩人波折重重的生涯裏,顯然並不是英勇或光彩的一頁。可是他回望時,感到那是耶和華給他戲劇性的拯救,因而寫下本詩篇來歌頌神的作為。
歷代的信徒都很喜歡詩篇第三十四篇,因為它有力地見證他們靠着耶和華的恩典、因信得救的經歷。讓我們從這個角度來欣賞本詩篇。
三四1 從罪裏得救是一件極寶貴的禮物,我們必須不停地從心裏向施恩者獻上感謝。即使我們時時稱頌耶和華,我們的稱頌也不會太多。即使讚美他的話必常在我們口中,我們也不會找不到讚美的內容。人類的舌頭,永遠也不能向神作出充足的感謝。
三四2 歸信的人因耶和華誇耀——不是誇耀自己的品格或成就。我們若明白那恩典的福音,就知道我們都犯了罪,而基督作成一切的拯救。因此,我們的誇耀必須單單在祂裏面。那些仍然受罪支配的人,只要聽見並留心我們所見證的完全和白白的救恩,必高興地知道,他們也同樣有希望。
三四3 蒙神拯救的靈魂,不滿足於獨自享受祂的救贖。既有這麼重大的原因,他就號召所有的弟兄一起稱耶和華為大,並且一同高舉他的名。有些夫婦甚至把本節刻在他們的結婚戒指上。
三四4 神的靈開始在罪人的心靈裏動工的時候,會注入屬神的本能去尋求耶和華。那得救的罪人後來才知道,首先的尋求者是耶和華自己!正如詩歌所說:我尋求耶和華,後來我知道,是祂尋求我,祂感動我的靈去尋求祂;救主啊,不是我去尋找,不!是我給祢尋得了!
~佚名
然而,當我們尋求祂,祂就應允,祂救我們脫離一切的恐懼——對未知之將來的恐懼,對於還未認罪和未蒙赦免就死去的恐懼,對於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的恐懼。我們相信基督為主救主的時候,就聽見祂赦罪的話說:“你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的去吧!”
三四5 但這不是一個隱祕的救恩裏——這是人人都可以得到的救恩。所有憑信心仰望基督的人,都有光榮。緊皺的眉頭變成喜樂的微笑,沮喪和絕望變成高興快樂。把生命呈獻給耶和華的人,總不失望;主必不叫信靠祂的心靈失望。
三四6 我們以貧窮破舊的本相,謙卑無助地來到祂面前,並樂於承認我們沒有能力賺取自己的救恩。我們全心全意地信靠祂。我們說:兩手空空無代價,惟來投靠你十架。
耶和華聽見我們的呼喊。我們的貧窮呼求祂無限的資源。祂俯身垂聽,救我們脫離一切患難——脫離我們親手織成的糾纏不清的罪網。
三四7 信徒不但得了拯救,而且更蒙保守。耶和華的使者,即主耶穌基督,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救他們脫離可見與未見的危險。祂的羊永不滅亡(約一○28)。
三四8,9 那些認識救主的人,總渴望與別人分享救恩。象撒瑪利亞的四個麻風病人,他們說:“我們所作的不好,今日是有好信息的日子,我們竟不作聲。”(王下七9)因此福音響起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這是給未信之人真正、緊急的邀請。我們會理論、爭辯、訴諸邏輯,和整理基督徒的見證,但所有都已說完做完之後,人就必須親自嘗試和經歷。梅道高寫道:
我們會辯論有關神、祂的存在,和宇宙及神的權能供應的外在見證。但只有當祂的愛和同在觸摸我們的心,我們才能真正認識祂無法形容的美善。29
跟着就是給歸信者的邀請。那就是呼召他們過信心的生活。聖民蒙召憑信心而不憑眼見來生活,並且經歷神奇妙、不可思議和豐富的供應。這是馬太福音六章33節的信息: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三四10 少壯獅子30有時也缺乏食物,要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我們偉大、全足的供應者!
三四11 神的恩典不但拯救、保守和供應我們,祂還教訓我們。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11~14)因此,詩人在這裏向眾子作出實際的指引,告訴他們何謂真正敬畏耶和華的道。
三四12~15:
1. 受制的舌頭——免於惡言和詭詐的舌頭。
2. 分別出來的生活——離惡行善。
3. 溫和的性情——正如保羅說:“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一二18)
彼得在彼得前書三章9節說:“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跟着他引述本詩篇12至16節上半節來加強他的教導,就是我們不應以惡報惡,或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祝福是耶和華所喜悅的;祂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1 5節)。
三四16 彼得引述第16節的時候,只引
述上半節:耶和華向行惡的人變臉。他沒有引述余下的經文,就是: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
本節的上半在任何一個年代都適用;下半節要到主耶穌基督回到地上,作萬王之王的時候才應驗。
三四17 義人有難以言喻的權利,因耶和華必作他們即時的聆聽者。耶和華每次聽見義人呼求,都必救他們脫離一切的患難。伯恩斯評論說:“沒有人能完全明白得以呼求神的權利,就是禱告的權利。”結束第17節的註釋前,我們應注意,耶和華不是救我們免受患難;祂是救我們脫離一切患難。信徒不能免除患難,但他們卻有一位大能的拯救者!那是主要的分別。
三四18 耶和華知道怎樣抗拒驕傲的人,但祂卻不能拒絕憂傷痛悔的心。祂常常靠近傷心的人,並總是準備拯救靈性痛悔的人。
三四19 正如上述,義人確實多有苦難。也許有一天,我們發現我們所受的苦難比不信神的人還要多。但最少我們的苦難只限於今生。再者,我們不用獨自承擔這些苦難,因為我們永恆的朋友總是站在我們身旁。我們得着確據,就是借着主耶穌的復活,我們從苦難中得到完全和最終的拯救。由於祂已經從死裏復活,因此我們有一天也要復活,永遠免除罪惡、疾病、憂傷、痛苦和死亡!
三四20 縱使在死亡祢,耶和華也保護祂眾聖徒的肉身: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本節在我們主受死的時候,得到實在的應驗:
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一九33,36)
在這事上,我們的主當然是逾越節羔羊完美的象征。經文記載說: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一二46)
三四21,22 本詩篇最後兩節的關鍵字眼在於“定罪”。對惡人來說,災難必使他們死亡,他們必被定罪。至於耶和華的僕人,有一位救贖他們靈魂的,凡投靠他的,必不至定罪。讚美神,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必不至定罪(參看羅八1)。
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為我們死了,並且復活升天了,在那愛祂的父神右邊為我們代求,誰能定我們的罪呢?
~邦納
因此,信徒已經蒙拯救、保守,並且永永遠遠得着豐富和滿足。重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那就是本詩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