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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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靠之歌 希伯來文稱為為「讚美的書」。
詩歌150首, 配上樂譜, 崇拜適用。
是以色列人的聖歌集與祈禱文。
可供個人靈修與公眾崇拜之用。
在舊約中為人所最愛讀的一卷。
係以色列黃金時代最榮譽的作品。
新約引證舊約共283次, 而詩篇獨佔116次。

詩篇作者:

根據標題, 說明作者或作詩的情形, 其中73篇屬大衛,12篇屬亞薩,11篇出自可拉的後裔, 2篇屬所羅門(七二與一二七), 1篇屬摩西(九十),1篇屬以探(八九),50篇無名。有些無名詩, 作者可能屬於上數人; 至少有幾篇是出於大衛的手筆, 是無可置疑的。

標題上的姓氏, 未必一定是指作者, 此因「的」(of), 「給」(to) 「為」(for) 三個介系字, 在希伯來文為同一個字。故所謂「大衛的詩」可能是大衛所作, 或「為」大衛而作, 更或將所作之詩獻「給」大衛。不過標題之採用, 由來已久, 所以最自然的假定就把標題上的姓名看為作者。普遍而迄未中斷的古老傳說, 都以大衛為詩篇主要的作者。多數人認為大衛之前, 已有若干首詩篇存在, 作為聖詩集之核心, 以供崇拜之用, 惟大衛大量增加之; 以後每代有增加, 到以斯拉的時候, 就完成了今天的樣式。

耶穌喜歡詩篇:

耶穌非常之喜愛詩篇, 當衪在十字架上, 臨難垂死之時, 尚用詩篇的話「詩廿二1, 卅一5; 太廿七46; 路廿三46」。耶穌說:詩篇上所記的許多事是指著衪說的(路廿四44) 。

詩篇分卷:詩篇共分五卷:(1) 一至四一篇, (2) 四二至七二篇, (3) 七三至八九篇, (4) 九十至一O六篇,(5) 一O七至一五O篇。此種分卷法, 由來已久, 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聖經, 都如此分法; 想其用意, 係效法摩西五經。

詩篇主旨:

(1) 信靠 ---- 此為全書最重要的思想, 再三覆述之。無論境遇如何, 喜樂或懼怕, 都驅使大衛歸向神。無論如何軟弱, 大衛總倚靠神。

(2) 讚美---- 大衛的嘴唇常常讚美; 也常向神祈求, 常因神聽他的禱告而滿心謝恩。

(3) 喜樂---- 這是詩篇中又一個常用的名詞。大衛不因自己不斷的患難, 而止息他在神裏面的喜樂。他屢次呼喊說:「要歌唱」「要歡呼」我們聯想到保羅也是這樣(腓四4) 。

(4) 慈愛---- 在詩篇中提到有數百次。大衛雖常論正直, 公義與神的義怒, 但尤以神的慈愛, 為他所稱頌之詞。

預言彌賽亞的詩:

許多預言基督的詩是在主降臨之一千年前所寫, 除了指基督以外, 不可能指著任何人。有幾處在詩篇裏的話, 似乎有連帶指著大衛者, 但實際上, 神是指著大衛家的「那一位」; 因為在該人身上, 神應許「要堅定大衛的國位直到永遠」的話, 始獲應驗(撒下七) 。除了那些清楚預言基督的章節外, 詩篇裏尚有其他比較間接的方法, 預言基督者。以下是預言彌賽亞最明顯的詩篇:

耶和華受膏者的神性與其統治世界(詩二),
人因基督而得掌管萬物(詩八),
衪的由死復活(詩十六),
衪的受苦(詩廿二),
衪的新婦與永遠的寶座(詩四五),
又論衪的受害(詩六九),
王權的榮耀與永恆(詩七二),
誓許堅定寶座, 直到永遠(詩八九),
永遠為王與祭司(詩一一O),
衪被本國的領袖遺棄(詩一一八),
永遠承繼大衛的王位者(詩一三二) 。

預言彌賽亞的章節:下列詩篇章節在新約裏, 明說是指基督的(參太二22) :

「你是我的兒子, 我今日生你」(詩二7; 徒十三33) 。

「使萬物都服在衪腳下」(詩八6; 來二6-10) 。

「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 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 徒二27) 。

「我的神, 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詩廿二1; 太廿七46) 。

「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 耶和華可以救他罷」(詩廿二8; 太廿七43) 。

「他們扎了我的手, 我的腳」(詩廿二16; 約廿25) 。

「他們分我的外衣, 為我的裏衣拈鬮」(詩廿二18; 約十九24) 。

「看哪, 我來了----我的神阿, 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詩四十7,8; 來十7) 。

「連我知己的朋友, 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 也用腳踢我」(詩四一9; 約十三18) 。

「神阿, 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詩四五6; 來一8) 。

「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 如同火燒」(詩六九9; 約二17) 。

「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 我渴了, 他們拿醋給我喝」(詩六九21; 太廿七34,38) 。

「願別人得他的職分」(詩一O九8; 徒一20) 。

「耶和華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右邊, 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詩一一O8; 太廿二44) 。

「耶和華起了誓, 決不後悔說, 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 永遠為祭司」(詩一一O4; 來七17) 。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一一八22; 太廿一42) 。

「奉耶和華名來的, 是應當稱頌的」(詩一一八26; 太廿一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