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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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人、良伴和主人

    這是一個三重的見證──「我必不至缺乏」(1),「也不怕遭害」(4)和「我且要住在」(6),三層的經歷濃縮全詩,把它分為三部分:羊與牧人(1-3),客旅與同伴(4),並客人與主人(5-6)。按著這個次序,二十三篇教訓我們關於神的護理、人生經歷、神在生命旅途中的保守,和神從今到永遠的供應。

 

1-3

    這幾節的經歷,重點在於豐裕(「青草地」),安息平安(「水邊」)和復興(「使我的靈魂甦醒」,參十九7)。背後的屬靈原則,就是指出神為我們揀選「義路」,即合乎祂心意的道路。「為自己的名」,祂要領人走的,是合符祂所啟示的屬性的道路。

4

    與前面羊群喜樂的經歷有所不同(1-3),朝聖客旅的長途日益艱困。「死蔭的幽谷」是指最深沉的黑暗,當然,必然包括「死亡的黑暗」。不過這一切的險境引進一種新的閱歷──13節的「他」往後成了「你」,表示羊與牧人彼此已日益貼近,之前是牧人走在前頭率領(2),現在成了「與我同在」身旁的一位。黑暗愈濃,主就愈近!祂還帶來無限的力量,有「杖」有「竿」的護蔭。重複的語法表示完全。「杖」(

二十七32)可能指保護;「竿」可能指「扶持」(出二十一19)

5-6

    「在……敵人面前……筵席」,(參撒下十七27-29,大衛逃避押沙龍的事件中,他必定曉得神的手藉巴西萊等人幫助了他度過困境。)本詩暗示在敵境和仇敵中(45),神的保守仍不間斷。被油膏抹的頭細說主的恩眷,滿溢的福杯表明從上而來的供給。然而,「恩惠」、「慈愛」不會止息,一生一世相隨。在此生之後,是永活在「耶和華的殿中」。「住在」一詞是傳統上對這希伯來字詞的理解,但直譯應是「我要回到居所」;詩人的意思似乎是:今生的「路」(23),「幽谷」的驚嚇(5)都已告終,現在可以釋然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