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被捕與受審
本詩篇無論放在任何背景看,都是一首很美麗的詩歌。我們若把它看為主耶穌上各各他山之前,那決定性的一段時間祂內心深處的思想,本詩篇讀來就更有一種獨特的吸引力。
二七1 例如,當祭司長、守殿官和眾長老來到客西馬尼園捉拿基督的時候,祂對他們說:“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二二53)但正在這時刻,祂可能一直用以下的思想來安慰自己: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當黑暗進來的時候,神是祂的亮光。神是祂的拯救,就是把祂從地上仇敵拯救出來的拯救者。神是祂性命的保障,是在暴風中的避難所。有了這樣的保護,祂不需要懼怕任何人!
二七2 當眾人來逮捕主耶穌,祂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當祂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了(約一八6)。在那時候,基督可能正在默想以下的話:那作惡的,就是我的仇敵,前來喫我肉的時候就絆跌仆倒。他們象捕鳥一樣撲向祂,但祂屬神的榮耀卻顯為那偉大的自有永有者,穿過祂屬人的外體照耀出來;捕獵祂的人卻被擊倒在地上。
二七3 約翰告訴我們,那來到客西馬尼園拘捕耶穌的一伙人,包括一個分遣隊、從大祭司那裏來的幾個官員,還有許多法利賽人。他們帶着燈籠、火炬和武器到來(約一八3)。耶穌看着他們走近的時候,完全鎮靜地說: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雖然興起刀兵攻擊我,我必仍舊安穩。
二七4 可憐的彼得為了保護他的主,把大祭司一個僕人的耳朵削掉。但耶穌對彼得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祂惟一的心願是與神同住,既然通往榮耀的道路要先經過十字架,祂就準備好去忍受十字架的痛苦和羞辱。祂說: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裏求問。那些“有一件事”的人,做事是不屈不撓的。他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並且決意要得到那東西。沒有任何事情能阻攔他們的路。
二七5 最後,那隊兵和他們的首領,還有猶太人的差役,把耶穌拿住,並把祂捆綁了(約一八12)。對於旁觀者來說,這似乎是主耶穌的一次失敗。但在這時刻,祂可能正在說:因為我遭遇患難,他必暗暗的保守我;在他亭子裏,把我藏在他帳幕的隱密處,將我高舉在磐石上。祂的心安穩在神的保護下,這保護是神應許賜給所有愛祂的人的。
二七6 兵丁把基督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太二六57)。這該亞法從前曾忠告猶太人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約一八14)。雖然基督的仇敵計劃把祂釘在十字架上,舉起在天與地之間,但我們的主自己卻是預期另一種高舉:現在我得以昂首,高過四面的仇敵。我要在他的帳幕裏歡然獻祭;我要唱詩歌頌耶和華。對於一個人生命正受到試驗,知道結果是死刑,這種樂觀的態度頗為奇怪。然而,即使在這個時候,祂仍然以榮耀的期待使自己快樂。祂豈不是曾對該亞法說:“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六64)嗎?
二七7,8 這時,大祭司向耶穌發出褻瀆神的指控。他對旁觀的人說:“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他是該死的。”可以想象,救主正在默默地禱告說: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並求你憐恤我,應允我。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
二七9 到了這個時候,耶穌的門徒都已經離開祂逃走了(太二六56)。但神在過去一直是祂的幫助,故此這時祂懇求神在這重要的時刻也不要把祂離棄。不要向我掩面。不要發怒趕逐僕人,你向來是幫助我的。救我的神啊,不要丟掉我,也不要離棄我。
二七10 按我們知道的,大衛的父母從來沒有離棄他,我們主也沒有。達祕的翻譯可能較準確,如下:若我父母曾離棄我,耶和華就必曾收留我了。
二七11,12 當基督接受宗教審訊的時候,大祭司和整個議會曾征求指控耶穌的假見證,因他們決意把祂置諸死地。但他們似乎無法捏造任何具破壞性的指控,最後有兩個見證人作出控告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二六59~61)耶穌實際上(以祂的身體為殿)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21)但既然整個審訊都是騙人的,這見證當然被接納。這時我們聽見救主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因我仇敵的緣故引導我走平坦的路。求你不要把我交給敵人,遂其所願;因為妄作見證的和口吐兇言的,起來攻擊我。
二七13 跟着我們聽見彼拉多審判庭外的暴民大叫大嚷說:“把他釘十字架”(太二七22,23)。我們的主耶穌也聽見眾人的呼喊,祂心裏知道他們的意思是什麼。但祂這時可能真的曾這樣說: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
二七14 但本詩篇的最後一節又怎樣呢?怎樣跟我們的解釋吻合呢?筆者認為本節是祂跟我們每個人話別的說話——基於主自己信靠父神的經驗,在天上給予我們的一點個人的忠告。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