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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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为祭司


    耶稣为先知,是指着他将神的真理表现给我们。“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耶稣为祭司,是说耶稣为我们站在神面前,一面为我们祷告;(为百姓代祷,是祭司最大的本分,关于这一方面的话太多,我们论之不胜其论。)一面是为我们献祭,我们只就这一方面,略论耶稣为我们作祭司的经过:
   
一、献身为祭司——为祭物亦为祭司(l40篇)
当耶稣来世的时候,就表明他救世的决心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爝祭和赎罪象非你所要……‘看哪,我来了!’”(40:6-8)
    (一)耶稣来为实行神旨“神阿,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耶稣基督来,无非为实行神救世之旨,实行神旨,成全神旨,就是耶稣降世唯一的目的。当耶稣被卖夜,在客西马尼园祈祷时,仍以成全神旨为最后决心,说:我父啊!只要你的意思成就,不要我的意思成就。神的旨意是什么呢?无非要在耶稣身上,成全永远救世之旨。
    (二)耶稣来为代人献祭  耶稣是祭司,也是祭物。他所献的祭并非牛羊等物,乃是他的身体。
    1、献身为活祭——先言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又言“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此言其所以能乐照神旨而行,必须先有开通的耳朵。仆人最要紧的资格是听命,是有顺命的耳朵。耶稣33年乐听神命,为我们完全律法,这是他先为我们献身为活祭。
    2、献身为罪祭——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祭物和礼物非你所悦,——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先言燔祭和赎罪祭是你所不喜欢的,后言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这是明明说道,耶稣所献的祭,就是神为他预备的身体。这是言神所要的,神所喜欢的,也是耶稣乐照神旨而献的。
   
二、受膏为祭司(133篇)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参利8:12;出29 :7) 亚伦为大祭司,先受了恩膏,他原是预表耶稣为祭司,也是充充满满受了灵膏(路4:18)。本篇所言亚伦受恩膏,即为基督受青之表现,——基督即受膏之意。——此处所言耶稣受的恩膏:
    (1)是贵重的——是极贵重的,马利亚曾用30两银子买了一瓶极贵重的香膏来抹主,尚不能比亚伦所受之膏油;因这膏是恩膏,且是表明灵膏。按本章所言,亦可表明凡神家的大祭司,莫不是被神愿膏浇灌了,不然必不能,亦不配为大祭司。
    (2)是馨香的——膏油亦为香膏,曾因马利亚用香膏膏主,“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唯有灵恩爱膏,可使神家满了香气。
    (3)是丰富的——浇在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衣襟,是形容极丰盛的意思。当然耶稣所受的灵恩,是无限量的浇在头上,是思想为灵所浇灌;流到胡须。是面与口受了灵化,流出灵的话语;流到衣襟,是表明在行为上,显出了灵恩的香气。
   
三、为王而祭司(110篇)  诗篇第110篇,是论耶稣为王又为祭司,在这篇的开始,用了很希奇的称呼说:“耶和华对我主说。”耶稣是大卫的子孙,也是大卫的主,这是当日法利赛人不能回答的问题。(太22:41-46)据本篇所言,耶稣并不是普通的祭司。
    (一)是为王而祭司,按耶稣的祭司职分,固然是照着亚伦所代表的;他为祭司的等次,却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按麦其洗德,原是撒冷王即平安王,也是仁义王;正可表明为祭司的主耶稣,也是我们的平安王,和仁义王(创14: 17-21;来7: 1-3,5: 6-l0)。亚伦是利未支派,耶稣并非出自利未支派,乃是从犹大支派,即从王族出来的,所以耶稣为祭司的等次,是照着麦基洗德,他是王又是祭司。
    (二)是复活的祭司“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能力的枝来”(110:2)。亚伦为祭司的杖,是具着复活能力的杖,是曾发芽又开花的(民17:8-9)。我们的主耶稣,是自己从死里复活了。“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他成为祭司……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来7:16)。在他手中拿着“能力的杖”,不但为要在“仇敌中掌权……必打伤列王……在许多国中打破仇敌的头。”(110:5-6)且是“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甘心牺牲自己。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110:3-4)。
    (三)是永远的祭司   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一面是为王的祭司,一面也是永远的祭司。“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4节)。因麦基洗德原是“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来7:3-4)。“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长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3-25)。“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来7: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