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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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为人子


——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要应验。(2,8,16篇)——

  如上章所论,诗篇原是祷告模范,我们论诗篇之概要,应当以祷告为要题,详论信徒宜如何祈祷。但诗篇也是多论到耶稣,我们的主耶稣,自己也特别提出诗篇上所说论及他说的话都要应验。所以我们可从诗篇中指出几点论及耶稣的事,使我们对于主耶稣可以更加认识。
    我们已经论过诗篇第一集,是论人,论耶稣为人,他是人之子。而且在第一集1—41篇,每一篇中都有直接或间接的论到主耶稣基督为人的事,如:l篇论耶稣为神喜悦之人。2篇论耶稣生而为神子。3篇论人反对耶稣。4篇论耶稣分别归神。5篇论神人晨刻寻求主。6篇各各他之预言。7篇收成节之诗。8篇人子被举。9篇称颂神之公义。l0篇克服不法者。ll篇主所给恶人杯中之分。12篇下流之人高升。13篇敌基督者之夸胜。l4篇希望那日来到。l5篇住神殿中者之品性。l6篇复活之主。l7篇无罪受苦而得满足。l8篇弥赛亚之公义。l9篇赞美抻的化工与法度。20篇弥赛亚之得胜。21篇王戴冠冕。22篇十字架。23篇大牧人。24篇荣耀之王。25篇赦人罪之主。26篇无罪者列罪人中。27篇救我之神。28篇主为我们的力量。29篇将来之审判。30篇弥赛亚暂为神所弃。31篇主是我各方面之拯救。32篇恩惠之王。33篇保护与拯救者。34篇主环绕我。35篇受苦之仆人。36篇乐河的水。37篇可靠之神。38篇我的救济。39篇客西马尼之诗。40篇耶稣来世之目的。41篇为朋友所卖。
    自然我们不能逐篇详论,只提出几篇来,略略述说:
   
一、人的生活——长青的树木——为神所悦之人(1篇)
诗篇第一篇,表明一个属神的人,与世人有何不同。更是指耶稣基督如何为神所悦,他是一棵长青的树木,连他背着十字架,要到刑场的时候,他仍然是一棵“有汁水的树”(路23:31)。这第一篇也表明全诗篇的要义,即属神者如何蒙福,恶人如何受诅。一个神所喜悦的人,究竟如何:
    (一)从消极而言——远离罪人   一个属神的人,当然“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我们的主耶稣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这三句话显出犯罪不等,信徒之胜罪亦不同。”(来7:26)
    1,罪人不等  (1)恶人——指其存心。(2)罪人——指其为人。(3)亵慢人——指其态度亵渎犯圣。这三等是一等重于一等。
    2,罪行不一  (1)计谋——尚未实行。(2)道途——正在进行。(3)座位——安于犯罪。是一层重一层。
    3,胜罪不同  (1)不从。(2)不站。(3)不坐。此三者亦一步重一步。
    (二)以积极而言“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1:2)一个真信徒必爱慕圣经。
    1、喜爱  “喜爱”主的法度,“唯喜爱”主的法度。
    2、思想  “思想”主的法度,“昼夜思想”主的法度。
    3、有福   喜爱主的法度,昼夜思想的人,必能见之于实行,当然蒙福。
    (三)以表象而言“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
    1、神所栽培——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
    2、檀溪水旁——圣经真理,真是长流活水。
    3,按时结果——(加5:22-23)
    4,叶不枯干——凡属主的树,总是永远青葱。
    5,事皆顺利——既不与恶人同行,唯行在真理中。当然事事蒙神赐福。但恶人决不如此,恶人不是果树,乃是糠秕,当审判时经过风吹簸扬,如何能立得住呢?
   
二、人的权荣——万物之主宰——神所高举之人(8篇)
诗篇第八篇,是论人子与大自然。按神造人的原旨,本是将万物归人管理,“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遣人……就赐福给他们……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一只以人犯了罪,神的原旨未能实现;但将来必有一天,万物要复兴,在人子基督里。要看见神造人的原旨,完全成功。
    (一)神的伟大人的卑小——神在人内之微小(1节-4节)大卫当幼年时,在山上牧羊,每当夜晚,观看天上所陈列的月亮星宿,不船不想到神的荣耀与伟大。甚至连婴孩看见,都因此赞美主,也就不知不觉地同声赞美。既而转念,想到自己的微小,在宇宙问原不算什么? 就不觉惊异说:“世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但这婴孩赞美的话,耶稣曾引证出来,指着他自己说(太21:15)。奇哉!那创造万物的,竟然也作了万物的一分子,成了微小的人类!伟大的神,万物之创造者,是指耶稣说的;微小的人,也是指耶稣说的。
    (二)人的权贵神的荣耀——人在神内之尊荣(5节-9节)大卫既想到人的微小。即惊奇伟大的神-何以竟眷顾微小的世人。但又转念想到人的权贵,并非微小,因神曾派人管理万物(创1:28)。必有一天,这管理万有的权柄,要在耶稣身上实现。“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即冠他为天地主宰,“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这固然是指耶稣的尊贵,是论耶稣降世为人说的(来2:5-9;林前l5:27;启5:l-7);却也是指着人类在基督里,恢复了原来的尊贵。人越有权贵,即越显神的荣耀。所以于本篇第一节,已经赞美主的名;于末一节,又赞美主的名,说“耶和华我们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三、人的福乐——复活的荣耀——神悦纳之人(16篇)
本篇固然是指大卫并在主内的信徒而言,但彼得与保罗,被圣灵感动,明明说到有一些话是大卫担当不了,必是指着基督说的(徒2:24-36;13:35-37)。而且诗中所论的实际,必须待耶稣再来时,方能完全应验。今日信徒对于本篇之经验,亦只好按灵意方面说:
    (一)上好的福分(1节-4节)耶和华是我们的分——你是我的主,我们的好处不在主以外。他是我们的万有,是我们一切的一切,有了主即有了万有。没有什么能在主以外,加添我们一分福气;也没有什么能在主以内,减去我们一分福气。有了主,我们知足了,永远知足了。人没有主永不满足,也无所满足,惟有主是我满足的满足。我的好处只在主内,全在主内,永在主内。主既是我的,凡属主的人,则皆为我所慕所悦。我满口所称颂的唯有主,在主以外,永不提别神的名号。
    (二)佳美的产业(5节-6节)耶和华既是我的产业,一则我的产业最丰富——因耶和华是万有之主。二则我的产业最稳妥——因有耶和华为“我持守”,所以我的银行永久不怕倒闭。三则我的产业已分清——我的地界是神“用绳量给我的”,且是“坐落在佳美之处”。四则我的“产业实在美好”——我的产业满足我的心。五则我的产业我已享受——“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份”,是我所享受的;我无时无地不享受这满溢的福杯。
    (三)满足的快乐(7节-9节)彼得在五旬节,虽然引证这句话,是实验在人子耶稣身上(徒2:25-26);却也是表现我们信徒在主里的快乐,白天喜乐,夜间也喜乐,因“我的心肠在夜间也警戒我。”且是无时不喜乐,因“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无地不喜乐,因耶和华常“在我右边”。“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是我的魂灵体,莫不在主里安然欢乐。哦!这是何等有福!这种喜乐是满足的,高尚的,永远的。信徒常是因皙时的忧伤,得了永远的喜乐;一时的饥饿,入于永久的筵宴;一时的病苦,得了永远的健康;一时的束缚,得了永远的自由;一时的羞辱,得了永远的荣耀;一时的贫穷,得了永远的丰富;一时的艰难,得了永远的安慰;主真是我们满足的喜乐。
    (四)复活的生命(10节-11节)“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这当然不是指大卫说,因为大卫已经“死了,也埋葬了,并且他的坟墓直到今日还在我们这里。”(徒2:29)这是明明指着道成人身的基督,从死里复活说,藉此使我们得有复活的生命。凡真信徒,莫不是在主之死而死,又在主之活而活,方可为得胜的基督徒哩。
    论及耶稣为人的诗篇,不一而足,只略提一二篇,以表明耶稣为人的经对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