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1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調用慕拉便。)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我要傳揚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8講到我們要:「凡事謝恩」,要在每件事上稱謝主,包括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祂也舉起餅來祝謝。
我們感謝,即使神讓我們經歷要死亡或打擊的事,我們要全心的稱謝;不僅要稱謝,要全心的稱謝,也一心一意的稱謝、心無旁騖的稱謝,而且稱謝祂一切奇妙的作為。
也就是說,我們稱謝主,不是只稱謝一件事情,譬如兒子考上大學稱謝,兒子沒有考上大學我也稱謝。我們稱謝祂一切奇妙的作為,如果再發展到後面,會看到神一切的作為都是奇妙的,都值得稱謝。所以我們「凡事謝恩」,沒有哪一個時候、那件事不謝恩、感謝。
九2 我要因你歡喜快樂;至高者啊,我要歌頌你的名!
哈巴谷書3:17-18:「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雖然一切我希望有的都沒有,但我仍然因為你自己而稱謝你;不因為你所做的任何事(你所做的任何事,可能在我現在的遭遇來看,通通不好),我單單就是因為你自己而感謝你。我要因你歡喜,不是因你讓我兒子考上大學歡喜,我就是因你歡喜;你什麼事都沒有做我也歡喜(當然神什麼事都做)。
這是一個很抽象的話,也是一個很真實的話。最抽象是因為你根本看不到、摸不到上帝,怎麼能因祂歡喜?最真實是因為在宇宙萬物都還沒有的時候,祂就存在,在這舊的世界都會過去時,祂也存在。所以你如果因為鳥語花香、風和日麗歡喜,鳥語花香、風和日麗會過去、會改變,只有上帝在鳥、花、風、日都沒有的時候,祂就存在,你應該為那個就歡喜快樂。
以賽亞書61:10:「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我們為什麼歡喜?我剛才說神沒有做任何事我們都歡喜,但神並不就不做事;神做事。這裡講的不是神創造的奇妙,是神的拯救叫我歡喜;也可以說就是「因信稱義」,神讓我這罪人白白得到祂的義袍、祂的救恩,讓我有這些榮華富貴,就讓我像田地使百穀發芽一樣,也就把這「因信稱義」的義活出來。
民數記6:24-26:「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耶和華把這些恩典和慈愛都賜給了我,我就願耶和華來光照我,看到了耶和華這施恩、賜福的主,我就得到了一切恩惠和慈愛。
所以我們要的不是恩惠和慈愛,我們要的是賜恩、賜慈愛的主,有了主,就有了這一切。當然我們要恩惠、慈愛和祝福,只是我們常常會把恩惠、慈愛、祝福代替了上帝,所以特別強調我們要的是這位主。
九3 我的仇敵轉身退去的時候,他們一見你的面就跌倒滅亡。
所以他的歡喜快樂裡,有個特別的原因就是仇敵轉身退去。仇敵轉身退去,因為耶和華顯現來拯救祂的兒女;因為他們看見、聽見祂要來了,看到祂的面就跌倒了。
前面民數記第6章講到耶和華仰臉,對於信靠上帝的人來講,耶和華賜給他的是笑臉,就是一個祝福的臉。而仇敵因為在攻擊耶和華的受膏者、與耶和華立約的百姓,所以當耶和華來的時候,他們看到耶和華的臉是一個憤怒的臉,就會轉身跌倒、滅亡。
我們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我想我們非常懂這個道理,一個臭臉、生氣的臉和一張笑臉、願意祝福你的臉,真是差太多,我們自己臉上也會這樣。
當然我們自己臉上發出的親愛或恨惡的臉,常常都是罪惡;常常我們不當發怒,或不當有那種諂媚的臉;常常我們是一種不公平的施恩,但上帝在發義怒或慈愛的時候,都是良善的。聖經裡,神的臉是極大的祝福,也是極大的恐懼,同樣就是看你是不是走在神的光中。
啟示錄6:16:「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當人看到憤怒羔羊臉的時候,是害怕的。
九4-6 4因你已經為我伸冤,為我辨屈;你坐在寶座上,按公義審判。5你曾斥責外邦,你曾滅絕惡人;你曾塗抹他們的名,直到永永遠遠。6仇敵到了盡頭;他們被毀壞,直到永遠。你拆毀他們的城邑,連他們的名號都歸於無有。
4-6節也是雙方面。一方面是拯救祂立約的百姓、僕人、受膏者,一方面是攻擊祂的仇敵,也就是攻擊耶和華受膏者的這些外邦。
我多次講過,一方面這是一個將來完全的審判,一方面這是一個現在就有的事情,現在就會有審判,會讓仇敵滅亡。
從神的永恆眼光來看,甚至沒有所謂的現在、將來、過去,已經發生這事了,所以第5節的「曾」是已經發生;「仇敵到了盡頭」是已經發生,是從現在看神將來的最後審判,從現在看神在永恆中的處罰。
但我們在歷史中多多少少也會看到還沒發生,會發生,而且會繼續發生的事,一方面為我們辨屈,一方面審判仇敵,讓他們滅亡、塗抹他們的名,永永遠遠不再被紀念,像耶和華曾經塗抹迦南居民的名一樣(申9:17,29:20)。不過我們沒有這樣的能力、看不到這樣的事情,人只能看到現時,甚至我們連歷史和將來都看不到,而現時常常是看到仇敵沒有被消滅、我們沒有被申冤。
我們不是不可以喊,在啟示錄6:10:「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照說他們已經殉道、到神那邊,不應該抱怨了,但他們不為自己抱怨,是為神的公義能夠彰顯出來而求神。
另外羅馬書12:17-21也講到我們不要為自己申冤,不要以惡報惡,因為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這也是勉勵我們在世的時候,不要把上帝的權拿到自己手裡,我們自己不能申冤。
你說:「有委屈不能喊」?可以喊,向上帝來喊,而且可以去訴諸神所設立的權柄:律師、法官、政府官員。這現時的、外在的、短暫的申冤,也需要有,是神在地上設立的,但為我們自己,我們不這樣做。我們自己也不可以拿起箭來,上帝沒有給我們權柄這樣做。
你說我們實在沒有的時候怎麼辦?駕如在飛機上,暴徒劫機時,沒有警察,我們自己是不是也有這權力拿起這是來做?有,不僅有權力,甚至我們有責任要做這事。不過那仍然不是為我們自己,是為我們的鄰舍,包括你要消滅暴徒,讓他少做一點惡事,為這暴徒好,也為其他乘客好,都是你的鄰舍;如果為我們自己,那也是要為我們自己是要服事鄰舍的一個工具。
我一再講,我們為自己什麼都不做;我們讀書、注意健康、保護自己的身體都不是為自己,都是為要這身體成為服事人的,包括服事我們的妻子、兒女、弟兄姊妹,我們自己是完全交在上帝手裡。
彌迦書7:7-9:「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作我的光。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那時我的仇敵,就是曾對我說耶和華─你神在哪裡的,他一看見這事就被羞愧遮蓋。我必親眼見他遭報;他必被踐踏,如同街上的泥土。」這裡也講得很有意思:我為什麼不申冤?當我好像冤枉、委屈的被對待的時候,如果從神那裡來講,仍然是很公平,因為我得罪了祂。我得罪了神,那怕是最小的一點點,已經配受最大的委屈和艱難。但我們只要歸向上帝,上帝會赦免和拯救。而且那些冤枉對待我們的人,神會報仇,我們會因為神的報仇而誇耀。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看這些經文,都一定要跟新約一起來看,事實上新約包括耶穌、保羅、啟示錄講的,豈不仍然也有公義?並不是說新約就一直在講赦免,舊約就沒有赦免;舊約一樣有赦免,新約一樣有公義的處罰;新約和舊約基本上沒有差別,只是所彰顯的程度,不管是公義或慈愛,新約都更深、更多。
但即使在新約,也還沒有完全,我們仍然看到這世上惡人相當多的囂張。就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也有這種嫉惡如仇的心,基督徒不應該沒有嫉惡如仇的心,不應該是和稀泥的、不應該看著惡人就在那裡無所謂,或不做什麼事。我們講愛,絕對不是這樣;我們講愛絕對應該講赦免,但我們也絕對應該要制裁,舊約、新約都是這樣,只是我們不用自義的態度,而是用惡人和鄰舍都要得到幫助的態度去制裁。
從第5節:「你曾斥責外邦,你曾滅絕惡人」看到需要被對付的惡人,最重要的就是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所以我們真是需要非常努力的傳福音,因為他們如果不歸向上帝,他們所做的一切的好事、良善,沒有把榮耀歸給主,只是自大、自誇,他們真的會被上帝斥責、會滅亡。
九7 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
「為王」兩字旁邊有打點,原文沒有,這句就是「惟耶和華坐著」。「坐著」有好整以暇的意思,我把事情都做好了。希伯來書有講:「你消滅了仇敵就坐下了」。「坐下」通常是工作做好了的意思。當然耶和華也是「為王、坐著為王」,只是這裡強調是「坐著」。
雖然我們看好像有前後,好像還沒有開始審判,只是擺設祂的寶座,但從神永恆來看沒有前後,已經審判完了;祂永永遠遠坐著為王,好像不需要做任何事。
前面講祂要做事:祂要走到天涯海角把敵人消滅;祂要攻擊、消滅敵人,我們看好像是祂消滅完了然後回來坐下,但那都是我們人的瞭解、體會。從神那裡來說,祂一直坐著、走著、飛著、站著、躺著,祂也一直在做每一件祂在做的事情,直到永遠。
「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祂為審判設擺寶座,這「設擺」也曾經形容過祂設擺祂的筵席。設擺筵席和設擺審判的寶座是一樣的,對那些信靠上帝的人,上帝為他們設擺筵席來享受;對罪人、不悔改的外邦人,上帝為他們設擺審判,讓他們被殺。啟示錄把這連在一起:「請飛鳥來吃那些外邦人的肉」,是個筵席,而筵席上就是一個殘殺的情形。
九8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這話我們中文已經把「未來」的意思翻出來了:「祂要」。而前面第5節是「祂曾」。其實從神那裡來講,既無「要」也無「曾」,在祂沒有時間的前後,祂都做了。從我們人的理解來講是有前後,我們看到祂曾經審判,看到因為祂的寬容還有人不悔改,就知道祂還要來審判。祂的審判是公平的。
九9 耶和華又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臺,在患難的時候作高臺。
祂的審判不僅是公平,也要給那些「受欺壓的人作高臺」,受欺壓的人要繼續的呼求、親近祂。審判裡面包括給受欺壓的人做高臺。高臺是指一個安全、榮耀的地方, 受欺壓的人常常一方面沒有榮耀、被羞辱,一方面沒有安全、被追趕。
「在患難的時候作高臺」。受欺壓和患難是一樣的意思,只是用兩個詞來形容他的辛苦。
九10 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
名就是實際,認識你名的人就是認識你的人,只是名字把耶和華的一些特點表現出來,如:耶和華沙龍、耶和華尼西、耶和華以勒,特別講到祂的一些特點。
「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不認識耶和華的就是惡人,就會遠離他、咒詛祂、抱怨祂;認識祂的人,就會去倚靠祂、喜愛祂、傳揚祂。
這名告訴我們祂是信實可靠的,祂不離棄尋求祂的人,「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讓我們繼續的尋求,不要因為好像沒有開門就停止尋求,也不要好像已經得到了就不繼續尋求。我們需要繼續尋求祂的豐富、繼續知道自己的貧瘠。
九11 應當歌頌居錫安的耶和華,將他所行的傳揚在眾民中。
耶和華當然不是住在錫安,錫安就是耶路撒冷所在的那城、以色列的首都、聖殿所在、政治和宗教中心,也是我們敬拜上帝、服從上帝權柄的地方。上帝當然不在錫安那個地方,如同上帝不在信友堂一樣,上帝無所不在。我們說祂住在錫安,通常是因為我們人軟弱就比較用物質的殿、教堂,來當作上帝所在的地方。
「將他所行的傳揚在眾民中」,我們很喜悅到上帝的地方來享受祂。然後祂所行的(包括在教會裡、世界裡)我們都傳揚,高舉祂的名。
祂所行的有創造、管理、許許多多的事,而這裡特別講祂的申冤。為什麼要傳揚祂的作為?因為祂「追討流人血的罪」第12節:
九12 因為那追討流人血之罪的─他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困苦人的哀求。
祂「追討流人血的罪」,這要傳揚給該隱聽:你不要流人的血,上帝會追討你的罪。當然我們知道上帝也赦免了該隱,那是因為那時人少。這也是要給拉麥聽的,因為拉麥也是喜歡流人血的,上帝沒有追討也是因為上帝的寬容。
我們需要傳揚:祂會追討流人血的罪,是對兇手講,也是對被害的人(亞伯)說的,要讓他們有安慰,神不會讓我們的血白流,「他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困苦人的哀求。」
但是講「祂追討、不忘記」好像就不是那instant justice:做錯了立即就處罰,有艱難立刻就幫助你,神會讓你等待的。願這等待不致使我們因此抱怨,不會叫惡人因此放肆,不會叫義人因此灰心。
那要等到什麼時候?13節:
九13 耶和華啊,你是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的;求你憐恤我,看那恨我的人所加給我的苦難,
等祂,好像真的要等到死,我們不是常常為此非常不耐煩、抱怨?讓我們不抱怨,神讓我們經歷死而復活,有祂更美好的旨意,把我們提拔起來。
「求你憐恤我,看那恨我的人所加給我的苦難」我們繼續求神憐恤,求神看那恨我的人所加給我的苦難:「主,你要看哪」。希望這些不是叫我們更加自憐,而是讓我們更加呼喊、信靠上帝:「求你消滅惡人、救贖義人」。但被救贖了以後,你有沒有做到被救贖後該做的事?「好叫我述說你一切的美德」,我們有嗎?
九14 好叫我述說你一切的美德;我必在錫安城(原文是女子)的門因你的救恩歡樂。
我們可能沒有常常對人述說神在我們身上的恩典,以致於惡人被警告,義人得安慰,神的名得榮耀,所以神就好像不要再常常救贖我們。不是神小氣,而是神要我們想到我們蒙恩的一個目標是要述說祂的美德;是要讓那些在痛苦中的人聽到就說:「有這樣一位救主?那我要來信靠祂」,使他們得到幫助。
「我必在錫安城(原文是女子)的門因你的救恩歡樂。」。錫安城在舊約裡常常就講「錫安的女子」,錫安的女子在錫安的城門那裡,一起來述說、因神的救恩快樂。
「錫安的女子」有幾個重點:為什麼不講城而講女子?一方面這些女子通常是最需要保護的人,所以城需要被保護,就是城裡的女人需要被保護;我們需要被保護。另外「錫安的女子」在古時,常常是君王凱旋回來時歡迎的隊伍、述說主的榮耀的啦啦隊。因此也可以引申出這是一個宣教的團體,也多半都是姊妹在做,就像婦女看到耶穌復活就去傳講一樣。願弟兄也能加入(因為大衛是弟兄),也能加入在錫安城的門帶領姊妹一起來述說耶和華的救恩,大家一起快樂。
這救恩不僅是消極的拯救我們,也是積極的裝備我們,讓我們美善。因為在以弗所書說:祂拯救了我們以後,就把各樣的恩賜賞給我們,讓我們能夠榮耀祂。
九15 外邦人陷在自己所掘的坑中;他們的腳在自己暗設的網羅裡纏住了。
這在第7篇就看過,神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你犯的罪就讓你剛剛好受到這罪惡的結果。
九16 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或譯:他叫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累住了)。(細拉)
「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耶和華顯明、啟示自己的時候,不是只啟示自己像一個慈愛的救主,也顯出祂自己是一個報復的君王和審判官,非常公義。
祂的報復是這麼的幽默,也是這麼的恰當,就是祂讓「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既是自己做的,作法自斃,豈不最恰當的用這個來處罰你自己?惡人是這樣,各位,我們真的都是這樣,我們心裡怎麼想,神就怎麼樣來對我們,像哈曼的例子。
也像但以理書裡的大利烏王,他被那些小人包圍,也讓他自己一時糊塗,以為自己就是神,就下了一個命令。這命令卻讓他自己被纏住:他最愛的總長要被他自己的命令殺掉,而且他自己沒有辦法救這總長。
人的話、人的計謀、人所做的,真的常常是叫自己痛苦。我覺得最多的就是婚姻,是你自己作的、自己找的,不是常常就被他纏住?兒女也是一樣,人間這些我們覺得美善的東西,自己常常就是被它纏住。當然我們可以把它顛倒過來,被纏住了,求神赦免,神就釋放,讓這些再成為我們的祝福。
九17 惡人,就是忘記神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
以賽亞書28:15:「你們曾說:我們與死亡立約,與陰間結盟;敵軍(原文是鞭子)如水漲漫經過的時候,必不臨到我們;因我們以謊言為避所,在虛假以下藏身。」 有些狂妄的人甚至都覺得他已經跟死亡立約、結盟了,死亡不會來傷害他;他是死亡的朋友,可以把死亡和陰間帶給別人。這都是忘記神的外邦人,自大。你以為你能勝過死亡?
在這裡我們真是要感謝主,因為即使一個最大的咒詛—死亡,也是很好的,讓外邦人知道自己不過是人,會死。如果沒有死亡,那些惡人要囂張到什麼地步?他們最後會歸到陰間。上帝就是生命,他們忘記上帝,留給他們的分就是在死亡裡。
九18 窮乏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
「窮乏人必不永久被忘」,注意他說「永遠、永久」,好像暫時被忘。其實是永遠沒有被忘,只是在時間中,有的時候好像上帝是那麼的遙遠。
「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好像有的時候會落空,但在上帝那裡其實也是永遠沒有落空。
九19 耶和華啊,求你起來,不容人得勝!願外邦人在你面前受審判!
前面看過「求你興起」,以後還會看到「起來」還有不要睡覺的意思。這都是在講我們人的感覺:「主,你要我們等到幾時?現在求你起來、求你不要打盹、求你看到我們的愁苦」。
以賽亞書33章講在惡人非常囂張,義人或神的僕人、兒女被藐視、非常荒涼的時候,耶和華要起來:「耶和華說:現在我要起來;我要興起;我要勃然而興。你們要懷的是糠粃,要生的是碎稭;你們的氣就是吞滅自己的火。」(33:10-11)上帝要起來,是突然的,而上帝常常在人最黑暗的時候起來。在亞伯拉罕99歲,身體如同已死的時候祂起來,祂讓人知道:你們生孩子絕對不是靠你們自己的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
雖然是這樣,另一方面我們又非常積極的求神起來。因著祂的應許、祂的話,我們大膽的說:「耶和華啊,求你起來,不容人得勝!願外邦人在你面前受審判!」讓他們被定罪、死亡,讓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
九20 耶和華啊,求你使外邦人恐懼;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細拉)
「耶和華啊,求你使外邦人恐懼」,我們真的不是要害他們,而是也把他們當鄰舍,因為他們在恐懼中或許可以悔改、得到幫助、不再傷害到其他人。
「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在以賽亞書40:6講到:「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凡有血氣的「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人像什麼?人要知道自己不過是最渺小的。人可以做很多事,但連不信主的人都會說這世界是絕望的、人是無奈的。一個天主教的哲學家說得好:人是蘆葦,很脆弱,被風一吹就倒掉,但人是會思想的動物,人就很偉大。人的思想是從神那裡來的,願這思想的榮耀也歸與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