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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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1 “膽壯”。直譯作:大膽,有信心。

二八2 國家的罪帶來大變動,聰明的君主卻能為國家帶來穩定。

二八3 窮人受到微賤之人的欺壓是一個荒謬的不幸,就象雨把農作物沖走而不是灌溉它們一樣。

二八4 人對待律法的態度反映他對待惡人的態度。

二八8 “憐憫”。即恩待。強索者的利益會失去,而落在善待窮人的正直人手中。

二八9 這樣的偽善是神所不能接受的。

二八11 “查透”。即調查他,並對他的自負作出準確的評估。

二八12 義人會躲避邪惡昏庸的君主。

二八13 “遮掩”。即拒絕承認罪過(比較詩三二5)。

二八14 “常存敬畏”。即懼怕罪及其後果。

二八16 “貪財”。更可作:不義的錢財。

二八17 殺人者不能逃避,直到他死去。

二八20 迅速獲得的財富通常來自不誠實的交易。

二八21 即使是最輕微的賄賂,也違背絕對的公正。

二八22 “惡眼”。自私的動機。

二八24 關於偷竊父母的罪,參看第十九章26節的腳註。

二八25 “貪婪”。或譯作: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