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智慧的賞賜(三1~10)
三1 智慧象天下間的父母一樣,希望兒女能得到生命中最好的東西。她知道他們只能透過聽從她的教導而達到這目的,聽從她的教導就是遵從聖經的另一種方法。故此她在這裏懇求她的兒子記住她的教訓,心裏謹守她的誡命。
三2 一般來說,順從父母的人活得更長,活得更好。不聽從父母管教的,招致疾病、意外、慘劇和早死。因此,本節與第五誡(出二○12)相應;第五誡應許孝敬父母的人能得長壽。亞當斯寫道:
聖經教導說,帶來長壽與快樂生活的平靜心靈,源於遵守神的誡命。自覺有罪的良心,是敗壞身體的重擔。一個無愧的良心,是帶來長壽與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因此,從某個角度看,一個人身體的健康,源於他心靈的健康。人在神面前的行為,與他身體的狀況有着密切的關系,這是一個已確立的原則。6
三3,4 慈愛與誠實應該是外顯的行為(系在你頸項上),也應是內在的生命(刻在你心版上)。這是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和有聰明(或成功,英王欽定本邊註)的方法。可以說,令人滿意的生活就是活在神旨意中的生活。這卻引起一個問題:“我怎能夠知道神在我生命中的旨意呢?”以下兩節經文提供最好的答案。
三5 首先,我們必須完全(身、心、靈)投身於耶和華。我們必須仰賴祂,不但尋求靈魂的得救,也尋求生活的方向。那必須是義無反顧的獻身。
其次,我們必不可倚靠自己。我們得承認,我們不知道什麼是對自己最好的,而且沒有能力引導自己。耶利米一針見血地說明了這一點:“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一○23)
三6 最後,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是我們的主:“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我們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必須交由祂掌管。我們不能有自己的意願,只是單純地渴望知道祂的旨意,並予以遵從。
我們若滿足了這些條件,所得到的應許是,神必指引我們的路。祂會透過聖經,透過敬虔之基督徒的忠告,透過環境奇妙的配合,透過聖靈所賜內心的平安,或透過這幾方面的結合,來指引我們。然而,我們若耽擱不去實行,祂清晰的指引就顯出我們的不順服了。
三7,8 就神的指引來說,我們的自負只會把我們困着。我們若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那就是“一切準備就緒”了。這會帶來身體的醫治,與百骨的能力(字義是滋潤)。這裏,我們再次看見人的道德和屬靈狀況跟其身體健康的密切關系。根據估計,恐懼、憂傷、嫉妒、怨憤、憎恨、內疚,和其它情緒上的壓力,在構成人體疾病的成因上佔了百分之六十以上。此外就是酗酒(肝硬化)、吸煙(肺氣腫、惡性腫瘤、心臟病)和放蕩生活(性病、愛滋病)所付上的沉重代價。這樣,我們看見“他必指引你的路”,更符合字義的翻譯是:“他必使你的道路平順”或“筆直”,但應許中必包括神的指引。因着神的默示,所羅門對醫藥科學的認識,遠遠領先他同代的人。
三9 我們尊榮基督主權的一種方法,是在我們的財物管理上。我們所有的都屬於祂。我們是管家,負責管理屬於主的東西。我們有權為自己選擇樸素的生活,把一切放在這生活之上,以完成神的工作,並把將來交託在神手裏。象李雲斯頓一樣,我們應當決意不仰賴我們所擁有的東西,與神國有關的除外。
三10 在舊約裏,神應許慷慨的猶太人,他們的倉房必堆滿糧食,酒醡有新酒盈溢。縱然我們的祝福多半是屬靈性質的,但耶和華仍然不會使我們在物質上有所缺乏。
四.智慧作為獎賞(三11~20)
三11,12 我們順服耶和華的管教,也是一種承認祂的方法。提起管教,我們往往以為那就是懲罰,但其實管教包含所有給予一個孩子的適當培育,其中有:指引、警告、鼓勵、忠告、責備和懲治。神容許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我們不應覺得厭煩或輕看它。我們也不應退縮或放棄。相反地,我們應想想,神是否透過管教來達到祂的目的呢?我們是否因而得到最大的益處呢?在生命的管教裏,神最終的目的是我們能與祂的聖潔性情有分。管教是愛的證明,而不是神發怒的證明。神責備我們,證明我們是祂的兒子(參看來一二6~8)。
思想:園丁修剪葡萄卻不修剪荊棘。
三13 快樂(有福)的人是尋得智慧的人;尤其是當我們記得本書的智慧是代表基督自己,就更加真實了。我們嘗試把基督代進以下各節經文,看看效果如何。
三14 從認識主耶穌所得的益處,遠勝於銀子和精金。祂賜予我們金錢所買不到的東西。
祢是無窮盡的珍寶,
祢是真快樂的源頭。
我豈可在意世人的歡呼,
或稀罕鑽石的光芒?
祢一個笑容的價值,
遠超過一切世人的珍愛,
我不需要人給我什麼,
因為我有耶穌在心裏。
是的,是的,那位全然可愛的屬於
我;
有誰比我更豐富?
因為祂的所是,祂的所有,
一切一切,都屬於我。
~佚名
三15 祂比紅寶石(或珍珠)或任何珠寶更寶貴,人渴望得着祂,過於渴望得着任何地上的獎賞。
三16 祂一隻手賜長壽,即永生。另一隻手賜屬靈的財富和榮譽(富貴)。
三17 祂所有的道是安樂,祂的路全是平安。“有祂作引導,旅途總是愉快的;有祂指引道路,一路總有平安。”(諾克斯譯本)
三18 對於持守祂的人來說,祂就象一棵樹;祂所結的果子,是有意義的生命。那些與祂親近的人,是快樂、有福的人。
三19,20 這兩節經文描述神在創造、審判和權能中的智慧。在創造的時候,祂立了地,定了天。祂用知識,在洪水泛濫的時候,使深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在權能中,祂把海洋的水蒸發至天空(或作雲),然後再使雨滋潤地面。
在這一切事情上,三位一體的神裏,那一位是活躍的代行者呢?就是基督──神的智慧(約一3;西一16;來一2)。
五.實踐智慧(三21~35)
三21 蒙那創造和維持宇宙運轉的智慧所指示,是莫大的權利,不容錯失。我們不應讓真智慧和謀略離開我們的視覺範圍。
三22~24 真智慧和謀略給我們提供內在的生命(你的生命)和外在的美麗(頸項的美飾)。
它們能使我們坦然行路,避免絆倒或滑倒的危險。
它們保證我們有一夜的安睡,良心沒有不安,心靈沒有懼怕。
三25 它們也保守一個人免受那臨到惡人的、忽然來的驚恐。那些羨慕不敬神者表面之榮華的人,看不見那種生活有內在的危險──如勒索、偷竊、報復、敲詐、賄賂、綁架和謀殺。
三26 耶和華保守一切行在祂道中的人。祂不讓我們的腳陷入網羅。我們常常覺察到神在我們生命中奇妙的干預和拯救,但這只是看見冰山的一角而已。有一天我們必更完全地知道我們從什麼得拯救,也知道被拯救往何處去。
三27 留意第2 7至3 1節中否定性的字眼:“不可推辭??不可對鄰舍說??不可設計害他??不可無故與他相爭??不可嫉妒??不可選擇??。”
第一,你若應該施予,就不可推辭,要向那應得的人施行。這可指給予工資,繳付債項,或歸還借回來的工具。但在更廣泛的意義上,這可指“若某人是應得的,就不要推辭不向他行善”。作者這裏說出勸告,可能要警告義人不要只關注他們與神的正常生命關係,而忽略對其它人的責任(參看雅四17)。
三28 若你今天能滿足鄰舍的需要,就不要拖延到明天。
誰是我的鄰舍呢?任何需要我幫助的人都是我的鄰舍。
我的鄰舍需要什麼呢?他需要聽救恩的好消息。聖靈若給我向人作見證的負擔,我今天就要去做。總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
三29 對鄰舍應有的愛,禁止我們設計害他,因為他存着信任和不懷疑的心在我們隔壁安居。這原則否定所有卑鄙的、諷刺性的和殘酷的報復;這等報復往往因鄰舍的爭吵而起。
三30 箴言在這裏警告我們,別人若沒有做些什麼挑起爭端的事,我們就不要與他相爭。即使我們不去作出更多不必要的挑釁,現今世上已經有夠多的衝突了!
三31,32 強暴的人所得的,似乎是即時的成功。但我們不應嫉妒他的興旺,也不應跟隨他所行的路。耶和華憎惡、討厭和輕視乖僻的人,卻與正直的人親密(參看約一四23)。
三33 要神的責備還是祂的信任,要祂的咒詛還是祂的祝福──全在乎我們的選擇!黑雲盤旋在惡人的家庭之上。神喜悅的陽光卻照在義人的居所之上。
三34 同樣地,我們可以在神的譏誚和恩典之間作出選擇。他譏誚那好譏誚的人,卻賜恩給謙卑的人。本節在新約裏引述了兩次(雅四6;彼前五5),可見這抉擇的重要性。
三35 最後,是尊榮與羞辱之間的選擇。智慧人必承受尊榮;愚昧人卻因其羞辱而為人所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