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1 這裏的對比是,一個行為純正誠實的貧窮人,和一個乖謬愚妄的(大概是富足的)、歪曲真理的人。貧窮人勝過愚妄人,比他生活得更好。
一九2 心無知識的,乃為不善。這人知道他想要做什麼,但卻不知道怎樣做,因此他是倉促行事了。
急快只令他更痛苦。他太匆忙地尋求方向,又太匆忙地跟從別人的指引,因此迷失了路徑,不停地兜轉。
一九3 人類把生活弄得一團糟的時候,竟然轉過來埋怨耶和華。就是這樣,亞當埋怨神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創三12)我們也許不知道,離道反教是始於道德的敗壞。一個人作了某種不道德的行為,其後他沒有承認和遠離罪,反而放棄基督信仰,惱怒、埋怨耶和華。晏登理評論說:“行了神所禁止的行為,卻因其後果而埋怨神,那是奇怪的。”
一九4 財物使朋友增多,這事實證明人心天生是自私的。窮人的朋友遠離他,因為那些人所希望得到的,是可給予他們利益的友誼。
一九5 作假見證或行事不誠實的人,即使在今生沒有被揭發,他最終必受到耶和華的懲罰。
一九6 好施散的人,是指慷慨或有勢力的人。許多人嘗試與他建立友誼,希望從中得到好處。人總是傾向與那些能給予他們利益的人交朋友。
一九7 貧窮人的親戚常常棄他不顧。他的朋友更遠離他、冷遇他。他悲傷地懇求他們的幫助和同情,他們卻遠離他。
一九8 尋求智慧和常識,是一種文明的利己主義。保守聰明和見識,必得成功的路。
一九9 我們不應因這道理反复述說而感到驚訝。畢竟,十誡也有一條談及假見證(出二○16)。
一九10 愚昧人宴樂度日,是不合宜的。他不知道在有文化和高尚的地方應當怎樣行。僕人站在有權勢的地位,也不知道怎樣做。他會傲慢地對待從前的上級。
一九11 有見識的人知道怎樣控制自己的脾氣。當別人得罪他的時候,他能寬大地饒恕他。大衛多次向掃羅展示他的寬大,正好說明這句箴言。
一九12 王的忿怒,好象獅子吼叫,警告得罪他的人,危險即將臨到。他對順從他的臣民所施的恩典,象草上的甘露一樣柔和而清新。
羅馬書十三章1至7節說明政府有這兩方面的權力:“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5節)
一九13 有兩件事會造成痛苦的家庭生活,一是任性的兒子,一是嘮叨的妻子。任性的兒子為父親帶來禍患;嘮叨的妻子,就象水連連滴漏在金屬上一樣,令人討厭。
一九14 你可以從祖宗繼承房屋和錢財,但惟有耶和華能賜你賢慧的妻子。她是神特別恩賜的禮物。
這句令我們想起以撒和利百加那段充滿故事的婚姻,經文記載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創二四50)那是一段天造地設的婚姻。
一九15 懶惰象毒品一樣,使人沉睡。懈怠的人招致貧窮,且必受飢餓。在聖經研究和禱告上也一樣。
一九16 謹守耶和華誡命的人,長遠來說,無論從身體或靈性上,是為自己作最好的事。生活鹵莽大意的人,必致死亡。
一九17 施捨給貧窮的人,就是借貸給耶和華。神不但償還借貸的總額,還付出優厚的利息。我們就是奉祂的名送出一杯涼水,也不會不得賞賜(太一○42)。博施舉例說:
一個父親給他的小兒子半塊錢,說他可以任意使用。後來父親問他怎樣使用那半塊錢,小兒子說他借了給別人。父親問他:“你可有取得抵押?”兒子說:“有,我借給一個看來很飢餓的乞丐!”“傻孩子,你不能拿回你的錢了!”“可是爸爸,我有最好的抵押,因為聖經說,施捨給貧窮人的就是借給耶和華!”細心一想,這位基督徒父感到很高興,於是再給兒子半塊錢!那小孩說:“你看!我早就說我可以拿回這半塊錢的,只是我沒想到會這麼快呀!”33
花在自己身上,是永遠地失去,
主啊,我們借給你的;
將成為無盡的財寶,
因你是那位施予者。
~伍思偉
一九18 趁你的兒子還年幼、願意受教的時候管教他。適當而在充滿真愛的氣氛下執行體罰,對他並沒有傷害,反而使他終生受用。
“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意思是你不應拒絕懲罰他,任由他的生命被摧毀。姑息放縱是殘酷的行為。當然這句話也可指:“不要過度地發怒,以致陷入過分懲罰的危險。”
一九19 暴怒的人,必因而受刑罰。縱然你若拯救他,使他免於承受自己壞脾氣的後果,但也徒然,因為他不久會再發怒,你也必須再作出拯救。
一九20 你要在你早年聽從合理的勸告,並接受訓誨,使你終久有智慧。正如有人曾說:“智慧是長期的投資。”
一九21 人定出各種的計謀,然而,惟有耶和華所籌算的,才能成就。“人設計邪惡的路,但神自有祂的道。”最終,人不能敵擋真理(林後一三8)。
一九22 達祕給這一節的翻譯可以說是極之珍貴的:“一個人的吸引力在於他的親切仁慈;窮人強如說謊言的。”一個人使人鍾愛的特質是他的仁慈。那是人愛慕與他做朋友的原因。一個一無所有,而只有同情心的貧窮人,比一個答應給予幫助卻食言的富足人更好。
一九23 敬畏耶和華是得着生命的路。得着這路的人必恆久知足。禍患、災難必不傾倒在他身上。
一九24 懶惰人放手在盤子裏,就是向口撤回,他也不肯。他把手放進盛滿烤薯片的盤子,但卻懶於提起手來,把薯片送進口。對他來說,他的手實在太重了。
一九25 縱使你鞭打褻慢人,他也不會改變,但至少一些旁觀者會學到教訓。這句話使我們想起提摩太前書五章20節:“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懼怕。”
你不用鞭打明哲人。一句責備的話已經可以使他改正錯誤,而且他在這過程中學得更有智慧。
一九26 虐待或誹謗(柏克理譯本)父親,把母親趕出家門的兒子,本身是可恥而不名譽的,同時也為他傷心欲絕的雙親帶來恥辱貽羞。他對雙親為他所作的一切,完全不知道感恩圖報。
一九27 這句箴言象一顆鑽石一樣;無論你從那一個角度看,都閃爍出新的亮光。三個最可取的解釋如下:
英文聖經英王欽定本的意思是:“有些學校和學院給年輕人提供極佳的學術意見,但聖經在那裏卻受到攻擊!你寧可犧牲大學的教育,猶勝於忍受懷疑理論和否定聖經者的砲轟。”
英文聖經修訂標準本和柏克理譯本作:“我兒,不要聽了教訓,竟致偏離知識的言語。”你若不遵從教訓,光是聆聽是沒有意義的。你只是浪費自己和老師的時間,並且增加自己罪咎的擔子。“不知道,比知道卻不去做更好。”
第三種解釋是一個警告:“我兒,要停止這樣,聽教訓後,你又偏離知識的言語。”(新英王欽定本)
一九28 匪徒作見證戲笑公平──除了他自己受審的時候外!他不一而足地吞下或散播罪孽。他好象以利法所形容的人一樣,喝罪孽如水(伯一五16)。
一九29 雖然褻慢人和愚昧人在人類歷史的舞臺上洋洋自得,但刑罰與審判已蓄勢待發。舞臺的幔幕一拉起,審判就無可避免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