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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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光之下


    本书内所论多是重在“日光之下”的事理,所以“日光之下”这个短句,在本书内,是说了再说,而为全书的关键,前后共用29次:(1:3,9,14;2:11,17,18,19,20,22;3:16;4:1,3,7,l5;5:l3,l8;6:l,12;8:9,15,17;9:3,6,9,11,13;10:5)按“日光之下”的意思,换一句话说,“即世界以上”,所以书内亦多次提到世上,或地上的事如何,如(5:2,8:14,16;10 :7;11:2,3,)本书所以用“日光之下”的意思,贯彻始终,正是藉此提醒读者。“日光之下”的意思,本文是在“日下”,未言“日光”之下,如果能在光华朗厢的日光中,把万事看得分明,勿作瞎眼近视眼的糊涂人就好了。
   
一、日光之下人皆属于世  书内常说:“人在日光之下”如何(2:22,5:18,8:9),亦即言日光之下的人如何,其意即言日光下的人,是自然人,是属下界的人,属世界的人。凡属世界的人,其生命、生活、思想、希望、经营、操作等,即无一不属世界,亦无一不在日光之下。惟有被生命真光照临的人,方能在众光之光中,消尽人生黑暗的阴影。
   
二、日光下的事皆是虚空    凡日光之下的事物,没有一样不是虚空的。“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1:2)“我见日光之下所作一切的事,都是虚空。”(1:14)“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2:11,19,22,4:7-8)因为凡在日光之下的诸事,皆是属世界的。书内未明言基督的救道,正因书内是论“日光之下”的诸事;不过我们可以从这如同“粪土的万事”中,反映基督救道的价值。人若只向“日光之下”的诸事中,去求一己的福乐,终必觉得空幻虚无,决不能满足他的欲望.非得获基督不能满足。“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3:8)
   
三、日光下的劳碌尽是徒然  “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1:3 )“人在日光之下劳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劳碌上得着什么呢?”(2:22)“故此,我转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劳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绝望。”(2:20)因此“我恨恶一切的劳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劳碌”(2:18)。“我专心用智慧寻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神叫世人所经练的是极重的劳苦。”(1:13),人在日光之下一切的劳苦,无非是罪孽的结果而已。但如果人被“义日”光照,能把虚空的劳苦,化为有益的动作,就不是虚空了。
   
四、日光下的判断无有公义  “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3:16)“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压。看哪,受欺压的流泪,且无人安慰;欺压他们的有势力,也无人安慰他们。”(4:l)“专心查考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有时这人管辖那人,令人受害。”(8:9)“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祸患,似乎出于掌权的错误,就是:愚昧人立在高位,富足人坐在低位。我见过仆人骑马,王子像仆人在地上步行。”(10:5-7)“我以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见过日光之下恶事的,比这两等人更强。”(4:3)但这是说的在日光之下,究未被义日光照的判断所有的现象。因强暴压榨,不公不义,皆是违反真理,违反人权的。
   
五、日光下的财物常为人害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祸患,就是财主积存资财,反害自己。因遭遇祸患,这些资财就消灭……他怎样从母胎赤身而来,也必照样赤身而去;他所劳碌得来的,手中分毫不能带去。……并且他终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烦恼,又有病患呕气。”(5:13-17)“富足人的丰满,却不容他睡觉。”(5:12)所以大凡真信徒,莫不是以财物事主,决不敢为财主,更不愿为财奴;自己所有财物,皆看为是给主经管,须照主旨用去,不敢随己意支配,更不敢滥用。
   
六、日光下的时间迅速易逝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已过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1:4-11)“人一生虚度的日子,就如影儿经过”。(6:12)“我们经过的日子……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诗90:9)光阴既是这样迅速,即应当在我们“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年日”——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9:9-10)。如耶稣所言,趁着白日应当作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9: 4)。(所言阴间没有作工,谋算、智慧等语,乃著作者形容未被灵感之人,仅以其最高人生的哲学眼光,观察万事的情形而有的来生观,世人仅凭自己的哲学眼光,而有的来生观念)当然未能正确。我们参阅圣经他处,对来生观即清楚了。
   
七、日光下之事理多未明显  “我就看明神一切的作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任凭他费多少力寻查,都查不出来,就是智慧人虽想知道,也是查不出来。”(8:17)“……就是义人所遭遇的,反照恶人所行的;又有恶人所遭遇的,反照义人所行的。”(8:l4)又常见“凡临到众人的事都是一样:义人和恶人都遭遇一样的事;好人,洁净人和不洁净人,献祭的与不献祭的,也是一样。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祸患,就是众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样……”(9:2-3)诸如此类之事,不一而足,皆是因为“在日光之下”,即在这暂时的世界中,有许多事理,一时尚未明显。
   
八、日光之下的胜利人生   著者说:“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份。……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5:l8-l9)“原来人在日光之下,莫强如吃喝快乐,因为他在日光之下,神赐他一生的年日,要从劳碌中时常享受所得的。”(8:l5)这也是脱除了日光之下天然劳苦的重担。但最要者,是人在日光之下,勿作日光之下的人,当有超然的观念,高尚的思想,而有入世超世的生活。更是要在一切劳动中,服事人、服事神。这样的劳动,即不觉劳苦了。“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11:9)“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当记念造你的主。”(12:1)“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12:13-14)可见人生最要的本分,莫过于敬畏神,常将自己一切的事,在神前陈明,因为人所作的一切事,无论隐显,神都要审问。在本书所言最要的本分,是指律法以下的人而言,并不是论及恩典以下的人。今日信徒在恩典下的生活,不只是敬畏神,还要在凡事上,表现爱神、荣耀神的精神;在个人的生命和生活中,显出神无穷的权能、丰富、美善。在诸事上归荣耀与神,方为信徒胜利光荣的人生呢!
    总言日光之下,世界以上的人物事理,莫非是属下界,属世界的。我等信徒的生命生活,虽在日光之下,却亦在日光之上,虽是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正像我们的主耶稣,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一个在下界而有上界的生命,为神,为人,为正义而奋斗,而生活藉着服事人而服事神的人,即是传道书的理想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