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后的复原(神的荣耀)(58~66 章)
A.救赎与荣耀(58:1~60:22)
1. 序言
58~66 章是全书后半部的第三大段,共九章,总主题是关于选民的复原。这九章又分三个单元,每单元分三章,各自有独立主题,却与总主题连贯起来,构成异常优美的神学信息。第一单元(58~60章)论「救赎与荣耀」;第二单元(61~63 章)论「救主与祝福」;第三单元(64~66 章)总结一切,论「认罪、求恩与复原」。
2. 伪善清除(58:1~14)
本章的历史情况,不是指被掳之时(如J. Ridderbos),或归回时代(如J. D. W. Watts),而仍是以赛亚事奉的时代,因文内所叙述的宗教礼仪,社稷濒危,伦理乖谬,这种道德与属灵气氛,弥漫在整个以赛亚的事奉生平中(如E. J. Young 说,在主题上,本章仍与上文49~57 章)相连,甚至与40 章相连【注45】。
a. 揭露伪善(58:1~3 上)
神并没有因他们的「虔诚宗教生活」而祝佑他们。
b. 指责伪善(58:3 下~7)
先知以「看哪」作启语词(58:3 下),揭露并指责他们虚伪的敬虔生活。原来他们在禁食求神怜恤时,反而没有怜恤人。他们理应鼓励雇工参与禁食守节,反而逼迫他们加做苦工。此外在禁食守节时,他们互相抗争且行凶伤人,他们的禁食岂非大失原意(58:4)。
接着先知以五句问题,指责他们的伪善:
⑴这表面的禁食,岂是神订定禁食日子的原意(58:5上)?
⑵禁食岂只是外貌的活动(如披麻蒙灰)(58:5 中)?
⑶这种宗教形式的遵守(参珥1:13),岂是神所悦纳的(58:5 下)?
⑷神所订立的禁食节日,岂不原要提醒人施怜悯给他人的吗?(如向奴仆施恩,甚至释放奴仆,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或免了欠债者的债务)(58:6)。
⑸禁食的真意,岂不是促使人行怜悯,尤其向贫苦、饥饿的人吗(58:7)?
c. 矫正伪善(58:8~14)
若选民真能持守禁食的真义,真敬虔的生活,向神真诚地表示悔过,并向人施怜悯(响应上文五问句),他们必蒙神特别的眷顾。先知以两个「那时」(az),表示这个效果:
卫,神的荣耀作后盾(58:8),这正是人生最大的保障。
⑵那时(az)他们的祷告必蒙神应允。这样的祷告生活是由向神悔罪,向人施怜悯而来,他们的祷告才不致落空(58:9 上)。
先知由保证的宣告,转向矫正伪善的吩咐,共分三点(每点以「若」作开始):A. 58:9 下──除掉重轭(指不再恃强凌弱,恃势欺人),和指责并毁谤他人的事。B 58:10~12──向人施怜悯;这样的生命是光彩荣耀的(58:10),并有神的引导,使人生丰盛、满足、喜乐(58:11)。这种丰盛的人生是个复原的人生。选民被称为补破墙及重修路径给人居住的(58:12)。先前家破人亡,如今家园重修,恢复前景。C.58:13~14──先知由社会生活的劝诫,进而作宗教生活的规谏。若他们守安息日为圣,那是敬畏神的表现,是「向神信心的温度计」【注46】),不为己事忙碌,不随己意办事,不讲说自己的事(即只谈论属灵的事)(58:13)。那时(az),这样行「尊主为大、以神为乐」的生活,必蒙神提升,在神的产业上「大享筵席」(中译「养育」),与上句「驾行高处」同喻胜利,神的应许必然成就(58:14)。
3. 救赎罪恶(59:1~21)
a. 揭露罪恶(59:1~15 上)
本段的信息继续上一章(58 章)的意味,约在玛拿西时期发生。
不听全因选民的罪(59:2)。接着揭露他们七大罪状(以身体各部的器官,形容人完全的败坏:手、指头、嘴唇、舌头、心、脚、脑)── ⑴满手血污(59:3上);⑵满嘴谎言恶语(59:3 下);⑶屈枉正直,妄作假见证,全无公义可言(59:4 上);⑷存心恶毒,行为恶毒(59:4 下),如生下毒蛇的蛋,如蜘蛛网不能遮盖罪行(59:5~6 上);⑸满手强暴,凶狂成性,杀人流血(59:6 下~7 上);⑹心思意念尽都是恶(59:7 下);⑺不知平安是什么,称曲为直,称直为曲,全无公理(59:8)。有这么多的罪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总结有三方面:
⑴公平、公义远离,百姓在黑暗中行走,如瞎子四处摸索,在正午也会失脚,如在黄昏灰暗的光下行走(59:9~10 上)。
⑵百姓中肥壮的人也如死人一样,毫不振作,朝气尽失(59:10 下)。
⑶百姓怒哮如熊或哀鸣如鸽,指望公平在人间,岂料只有绝望(59:11)。
先知看见国民的「黑暗世界」,于是向神承认今日的光景全因「过犯」、「罪恶」、「罪孽」、「悖逆」、「不认识神」、「不跟从神」、「说欺压的话」、「说叛逆的话」、「心怀谎言」的缘故(59:12~13),以致「公平」、「公义」、「诚实」、「正直」似销声匿迹(59:14),诚实无过的人反被人恣意欺凌,「成为掠物」(59:15 上),实为暗无天日的情况。
b. 除去罪恶(59:15 下~21 )
⑴应许拯救(59:15 下~19)
神看见这乌烟瘴气,罪恶熏天的社会,公平绝迹,大大不悦(59:15 下)。他看见国家这样的景况,竟无人拯救,无人求神大施怜恤,甚为诧异,于是回应上文的认罪祈求,拯救选民。他这样作是因公义促使(59:16),他以公义为铠甲,拯救为头盔,报仇为里衣,热心为外袍(59:17),为选民向敌人施报(59:18),仇敌虽由神怒气所「驱逐」(moreah,意即「卷扫」),如风卷残云,如洪水急流般而来,但至终也给人覆灭,于是全地的人都知晓神的作为(59:19)。
⑵救主莅临(59:20~21)
承接上文的思路,神拯救选民的方法是直接介入。他是神的弥赛亚,是救赎主亲临锡安,到雅各中那些为罪悔过的人那里(59:20),为了应验神与选民先祖所立的约。按内容正配合杰里迈亚的约(参耶31:31~33),是神的灵浇灌选民,致人人都认识神,耶利米的预言与以赛亚的预言相同(59:21)。
4. 荣耀国度(60:1~22)
由指责伪善至直接谴责罪行,至罪恶除尽,救主莅临,一切神国建立的筹备工夫均已就绪,所以本章的主题强调荣耀国度的实现。整章好像是一首胜利的凯歌,是以色列得荣耀之时(并非预说教会的历史)。
a. 荣光在以色列(真光到选民)(60:1~3)
本段发言人是神,聆听神的声音的,是耶路撒冷,代表整个以色列。选民的光景似匍匐在地,悲痛国家艰苦,现在神要他们起来,振作一番,重为神的光作见证。作者以两个因为(ki)指出:
⑴因为(ki)选民的真光(指弥赛亚)已来到(参59:20),神的荣光已临到选民身上(60:1)。
⑵因为(ki,60:2 起首词,中译本漏译)「看哪」hinneh,遮盖大地的黑暗,现今被神的荣光冲破,真光沛临照射在选民身上(60:2)。这光将吸引万民前来,接受选民的真光。这正是亚伯拉罕的约应验之期(60:3;参创12:3)。
b. 荣光在万邦(万邦来朝拜)(60:4~14)
选民得荣耀的时候来临了,他们接受了真光,被真光拯救。他们举目观看,选民从四面八方归回(参49:18),甚至外邦人将选民中年幼或老弱难行的,怀抱而回(60:4;参49:22),可见神恩超乎人的意料。他们心底欣喜莫名,因为列国的财宝络绎不绝地运来(60:5),阿拉伯境内的米甸(北部)、以法(中部)、示巴(西南)、基达(东北)、尼拜约(北部)等地(地点参创25:4、13),都将贵重礼物带来,如献祭物一样安置在圣殿的祭坛上(60:6~7)。米甸、以法、示巴这三地盛产黄金、乳香和没药【注47】。现在他们将敬拜的需用品带到殿来,表示圣殿已重建成功(非516 B.C.圣殿建毕之时,因那时没有万民来朝拜,而是在弥赛亚国里的时候)(参结40~43 章)【注48】。
先知似看到远处水连天、天连水、飞驰驶来的船队,这个影像如挪亚在方舟里将鸽子放出船外,不久飞回。外面虽大海滔滔,汪洋一片,原来远处有他施船只满载金银及归回的民驶近,这是外邦联同选民前来圣城敬拜神的情景。因神已经提升了选民,使他们被立为列国之首(60:9),这正回应先知先前的预言:「万民都要流归这山」(参2:1~4)。
外邦竟然协助归回的子民重建家园,甚至他们的王也服事选民(60:10 上),这真是匪夷所思的事。神这样做,全因他停止管教子民,反而怜恤他们(60:10下),因此他们的城门时常开放,不怕仇敌再来欺侮。
列国都臣服选民,珍宝贡物也源源不绝地带进来(60:11),没这样行的,就会灭亡(60:12)。圣殿也将复建(60:13),这时,所有欺凌选民的外邦强敌,都前来下拜选民的神(60:14)。这是何等伟大的场面!历史不能不为此作见证,以色列的荣耀在将来也会彰显。
c. 神荣耀的国(60:15~22)
选民受罚的时候届满,现今神亲自向他们保证,他们将成为「永远的荣华」、「累代的喜乐」(60:15)。他们将享受万国的崇敬,靠着神的保证,他们绝不怀疑神是他们的救赎主与大能者(60:16)。在物质方面,神将以更贵重的代替贵重的(60:17 上)。在社稷方面,神将以平安代替战争,公义代替强暴(60:17),这正是弥赛亚首要的使命(参11:4~5)。地上一切强暴霸道的事皆会绝迹,拯救与赞美将充斥国度之内,(60:18)。神的光将代替日月的光(60:19;参启21:23),
日月的光也不再需要,因这是神在地上掌权之时(60:20 上,参24:23;启22:5)。选民不再有眼泪,也不再有死亡(60:20 下,参25:8;启21:4),他们将永远承受地土,人人都成为义人(60:21 上;参太5:5)。他们能这样,全因神为自己的荣耀亲手作成的工(60:21 下)。他们当中至小的家族,将成伟大的部族,且成大国,神必按所定的时期,成就这一切(60:22)。
B.救主与福泽(61:1~63:19)
1. 序言
61~63 章在主题重点上可各有强调,但也可归并一个总主题:救主与福泽。总主题的篇幅共有三章,神学重点集中在弥赛亚的工作,先是弥赛亚与他的福泽沛临选民及全地(61 章),其次是弥赛亚保证选民复原(62 章),之后是弥赛亚审判仇敌(63 章)。
2. 弥赛亚与他的恩泽(61:1~11)
a. 弥赛亚的使命(61:1~3)
本段的发言人是弥赛亚。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也引用这节在自己身上(参路4:16~20)。不少学者因此称本段为第五首「仆人之歌」。
神的弥赛亚向读者宣告他蒙神的灵充满,又蒙神膏立承担神圣的使命:就是将好信息传给谦卑的人; 医治伤心的人; 宣布被掳的人可获释放,被囚的人得着自由;宣告神的恩年与报仇的日子将近; 安慰悲哀的人,以华冠,
喜乐、赞美代替灰暗悲痛的日子,务使悲恸的人成为神所栽种的公义树(喻「公义的人」,参60:21)。这五方面的使命说明一件将成的事实,就是神的救恩临近了。这救恩起于肉体的释放(如归回),进而得着更大的释放(如属灵的拯救)。
在旧约神学里,「膏抹」是象征的行动,代表传授为神作工的使命。旧约有三种职分表达这象征行动:祭司、君王、先知。现在神的弥赛亚似乎在这里接受「三合一」的使命【注49】,向谦卑的人(「谦卑」anah,字根「受压制」、「使屈服」;这里喻被掳的人)传可归回的消息,如禧年临到一样(每50 年一次,这时所有奴仆尽都释放,参利25:39;所以这一年为「自由之年」,参结46:17)。对选民这是「恩年」,对选民的仇敌却是「报仇的日子」。弥赛亚的工作包括宣传这两个信息(「恩年」与「报仇」)。就历史而言,「恩年」已在耶稣弥赛亚生平内多有举例(即弥赛亚第一次降世的工作),这恩年的信息如今借着教会的使命不断地传下去;但「报仇」却不是「教会的使命」,要等待将来(即弥赛亚复临时的工作)才能应验。
b. 弥赛亚使选民蒙福(61:4~9)
本段发言人仍是弥赛亚,他述说自己的使命后,即预告复原的前途将回归于选民(61:4),那素来压迫选民的外人,作了选民的奴仆(61:5,这没有在归回时应验),而选民更回复起初被召为祭司国度的光景,他们被称为「神的祭司」、「神的仆役」(61:6 上;参出19:5~6),他们将享受列国的财富,并夸耀自己的福址(61:
6 下,参60:11),他们的好处加倍,喜乐永在,永远承受地土(61:7),正如巴勒斯坦之约的应验。
61:8 的语气似发自神自己,但也可作弥赛亚引用神的话在自己的预告里。神将为选民报应一切强横霸道、抢掠劫夺的外敌,神只与百姓订立「永约」(即新约,指杰里迈亚的约;参59:21;耶32:40)(61:8)【注50】,使他们享受永远的救赎,并永远认识神,世世代代享受神恩(61:9),这又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应验(参创12:3)。
这些预言在历史还没有应验,不过神是信实的,选民灿烂的将来仍在前头。
c. 弥赛亚使万民蒙福(61:10~11)
承接上文这两节经文的发言人仍是弥赛亚,他因神应许所作的一切(61:1~9),表达极大的喜乐,因神以救赎为衣,以公义为袍给他穿上。「拯救」与「公义」正是弥赛亚工作的特征,他的荣耀如新郎或新妇在婚礼时所彰显的华美(61:10)。
因为(ki,61:11 起首词,中译本没有译出)神恩眷大榖地,百滋长,弥赛亚工作的果效也沛及全地。他除了眷顾选民外,也「照样」(ken)眷顾万民,使「公义」与「赞美」也在他们当中发出(61:11)。
3. 弥赛亚的保证(62:1~12)
a. 第一次保证:对锡安(重作神妻)(62:1~5)
本段发言人仍是弥赛亚。就文学架构而言,62:1 的「我
因」与61:10 的「我因」构成同一发言人的格式体裁。
弥赛亚看见自己百姓受辱的情形,宣布不再静默。这是一个承诺的保证,直到选民重获公义,重得救恩,重得荣耀,重得新名;列国也能目睹选民的复兴(62:1~2),这点需在弥赛亚在选民国重掌王权时,方能应验。弥赛亚呼召选民将成为神「手中的华冠」、「掌中的冕旒」(平行句诗体,「华冠」与「冕旒」指王权),指将来神在他们当中设立国度(62:3),于是他们不再称为「被弃的」(azubah,如休妻)、「荒凉的」(shammah,如亡国),反称为「我所悦的」(hephzibah,这也是希西家的妻、玛拿西的母之名;参王下21:1),及「有夫之妇」(beulan,意即「婚姻」),那喜乐洋溢的情景彷如民间嫁娶喜庆一样(62:4~5)。
b. 第二次保证:对耶路撒冷(独享其成)(62:6~9)
弥赛亚继续说他在圣城曾设立两类特别工作人员:
⑴守望者(shomerim,带「保护」、「看顾」之意;在创2:15 译作「修理看守」),他们是选民中的忠信之士,包括先知们(如J. A. Martin)。
⑵呼吁的人(hammazkirim,意即「记念」、「提醒」,同词在36:3 译「史官」,在37:2 作「书记」,他们专司「提醒之工」)。这些人是百姓中的特级人士,昼夜不停地专心呼求神看守圣城,与「守望者」同工,监守圣城的重建工程,及恳求神纪念圣城,切勿放弃,直至圣城圣殿建立在地上,成为可赞美神的地(62:6~7)。
这些国中忠耿之士,不歇地呼吁祈求,使神不得不起
誓答允(62:8~9),不再让选民的仇敌任意蹂躏他们(62:8),而选民则能在神的殿院内「吃喝」(指进行各项节期的宗教活动)(62:9,参申12:17~18)。
c. 第三次保证:对余民(复原在望)(62:10~12)
发言人在本段第三次发号施令,要选民从门经过,为其他百姓预备道路,这门是指耶路撒冷的门(如G. L. Archer;J. F. A. Sawyer)。所以「大道」是指通入城门的路(如Jatta Gate;Bethlehem Road)。先知似吩咐守望的人,修筑进入圣城的大门,使归回的人毫无阻碍;并高举大旗,使分散在列国的余民均能看见归国的记号(62:10),作者跟着以三个「看哪」引介弥赛亚的宣告: 62:11 上「对地极发出」──「看哪」(hinneh),神曾郑重向地极发出宣告(暗示选民的归回,是神向地极所作的见证); 62:11 中「对锡安发出」──「看哪」(hinneh,和合本漏译),你的救主来到了(暗指神是归回的发起人); 62:11 下~12「对锡安(及地极)」──「看哪」(hinneh,中译本漏译),神的赏赐(对选民)及报应(对仇敌)都与他同来。到那时,地极的人必称选民(四个名称)为「圣民」、「赎民」、「被眷顾」(被寻觅的)、「不撇弃的城」。这是从弥赛亚口中发出神的保证,将来必要成就。
4. 弥赛亚的审判(63:1~19)
a. 先知与弥赛亚的对话(63:1~6)
在61:2 以赛亚已经记述神是「报仇的神」。神报仇因
他是公义的,也因人狂妄与粗暴,以致神必须干预人间的暴戾,结束人间的罪孽,尤其是那些敌对与迫害选民的外邦国。本段的「我」是神的弥赛亚,这施行报应的「我」(63:1)也是62:1 及61:1 的「我」,也就是神的弥赛亚。因弥赛亚负有为神报仇、为选民伸冤的重任(参61:1~2)。据此,甚至有称本段为第六首「仆人之歌」【注51】。
先知似看到远处的勇士,穿着鲜红色戎装,从以东(意即「红色」)的首都波斯拉(意即「采摘」)阔步而来,他禁不住问:「这是谁」?有声音回答:「是我啊,我凭公义回话,并以大能拯救」(63:1)。问:「你为什醡么这样打扮?你的衣服像踹酒后溅满红斑点。」(63:2)答:「我独自(意即「不用别人帮助」)醡踹酒完毕,醡因我向仇敌大发烈怒,如踹酒一样将他们践踏脚下,以致衣服血渍斑斑(63:3),因这是我为选民报仇的日子,及救赎我民的年日到了(63:4)。我审判时发觉没有人帮助我,所以我尽靠自己的能力去。我的烈怒扶持我(63:5),我发烈怒使众民沉醉,将他们的血倾倒地下(63:6)。
神的审判从以东而来。以东是以色列世仇的总代表,他们的残暴使选民恨之入骨,所以在本章及其它先知书内多用「以东」为背叛神国的代表【注52】,(巴比伦是另一个例子)。
b. 先知向神的祈祷(63:7~19)
本段是旧约中著名的伟大祷告篇章,媲美但以理书第九章、尼希米记第九章、以斯拉记第九章及列王纪上第八
章等伟大的祷告篇章。
⑴颂赞(63:7~9)
先知因弥赛亚向仇敌施公义行审判,而献上感谢颂赞,正如旧约伟大祷文的开始,都以神「慈爱」、「善德」、「大恩」、「怜恤」为题(63:7),并申述神悦纳选民的话:「他们诚然是我的百姓,不行虚假的子民」,这正成为神作选民的救主的基础(63:8)。在选民受苦的经历中,神一直与他们一同受苦(参士10:16),可见神像父亲一样眷顾他们。
此外,神差遣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这位「面前的使者」是神的「亲信代表」,无疑指基督未道成肉身前的显现(如J. Ridderbos)。他也曾拯救他们(参出23:20~23),神对选民的「慈爱」、「怜悯」、「救赎」、「褓抱」、「怀搋」也丝毫不减(63:9)。
⑵忆罪(63:10~14)
神对选民恩上加恩,可惜他们竟背叛他,神便转作他们的仇敌,攻击他们(63:10),当神攻击他们的时候,他们回想摩西领他们出埃及时,有牧人的领导(如亚伦、约书亚),也有圣灵同在(63:11~12),神的大能在他们面前各处彰显(63:13),神的灵又领他们到安息地迦南(参诗143:10),如牲畜进入肥美流奶与蜜的山谷一样;神成功地领导百姓至应许地,照样弥赛亚也会在他们中间,成就一切,荣耀自己的名(63:14)。
c. 求悯(63:15~19)
作者从忆罪转向求神的怜悯,是基于神的大能及神热心的作为。他求神从天上垂顾选民,不要停止怜悯他们(63:15)。选民的祖宗亚伯拉罕不知道现今选民的苦楚,他的孙子雅各(即以色列)也不明白,但神是「选民的父」「选民的救赎主」(63:16)。
因此,先知求神不要使他的选民偏行己路,离弃真神,心里刚硬,不敬畏神,他的呼求基于四个原因:(a)求神为他的选民(仆人是复数词)、他的产业之故,转向选民(63:17 下);(b)因选民在应许地享受的时间不长(从约书亚至国亡约八百年),而敌人已践踏圣城与圣殿了(预告式)(63:18);(c)因选民像仍未被神以王权治理过的一样(63:19 上);(d)选民仍未得称为神名下的人(63:19)。
全篇祷文的言词极其美丽,心意热诚,足以感动「我们的父」,大施恩佑,建立王权,为全地所称颂。
C.赦罪与复原(64:1~66:24)
1. 序言
在这最后一个单元共三章的篇幅里,先知祈祷的心愿,得蒙神的应允,选民的仇敌尽受审判,神报仇之日已完(64 章),选民也蒙洁净(65 章上),于是禧年国与新天地随之出现(65 章下),以致先知最后再做呼吁(66 章上)及祝祷(66 章下),祈望选民及万民受警戒(66 章上),继而能够进入神国,得享永远的福乐(66 章下)。
2. 先知的祷愿(64:1~12)
a. 求神惩罚列国(64:1~3)
本段就内容而言,是上文祷求的延续。先知在这里的祷告,承接上文63:18 的思潮(「敌人已经践踏你的圣所」),所以祈愿神裂天而降,使大地震动(64:1),如火焚烧干柴一样,如水被烧滚一般,使万民因神的名发颤(64:2)。因为神曾行可畏的事,使人意料不到;当神行事时,山岭也必震动(64:3)。
b. 向神认罪(求神迎接义人)(64:4~7)
先知表明自古以来,从没听闻或眼见,除耶和华以外,还有别的神会为相信倚赖(等候)他的人行大事(64:4)。因此,先知再表示神迎接善行义道的人。他又说:「看哪」(hen,64:5 上,和合本漏译),神曾向犯罪的选民发怒已久,这样还有什么得救的指望(64:5)?
先知认同选民都像不洁的人,在神面前的义行只像污秽的衣服,生命像枯干的叶子,没有光泽,而罪却像旋风一样将他们刮去(如在被掳地)(64:6)。在这景况下仍旧没有人向神显出悔悟求恩的心,而神也掩面不顾他们,这样他们因罪便「消化」了(字根mug,意即「消灭」)(64:7)。
c. 求神止怒赦罪(64:8~12)
先知于是代表选民向神求赦罪之恩。这是一篇高贵的祷告,先知的祈求分三方面(以「耶和华啊」一词作启语):
⑴ 基于选民与神是父子的关系(64:8)──他称神为「我们的父」,这是一个永远不可分开的关系,基于
这关系,他强调人只是泥土,是神像窑匠般用来塑造的材料。
⑵ 基于选民是神的百姓(64:9~11)──先知求神息怒,不要记挂选民的罪,因选民是神的百姓(64:9)。他更进一步指出神应许之地的城邑已成旷野,锡安与耶路撒冷已成荒场,华美的圣殿,神的居所,整个应许美地都荒废(预言的透视,并非历史的回忆)(64:10~11)。
⑶ 基于荒废的现象(64:12)──「这些事」一词呈现一片凄凉萧索的景色,圣地被蹂躏,神怎能忍受,怎能静默,怎能不施以援手,目睹选民受苦而不顾?这些都成为先知求神降恩的基础。
先知求恩的「技巧」是利用对神的「心理战术」。他以父子的关系为求恩的基本出发点,又称选民是神的百姓,应许地称「圣邑」、「美地」,圣殿为「华美圣洁的殿」、「你的居所」。这一切皆成「旷野」、「荒场」、「荒废」,百姓在「深受苦难」中,神怎能视若无睹,无动于衷?所以神降恩有望了。
3. 真神的国度(65:1~25)
这章共有三次「耶和华如此说」(65:7,65:8,65:13),所以全章可分为三段,是真神的三大宣告,回应上文先知代表选民向神的祷求。
a. 第一次宣告(选民的罪必遭报)(65:1~7)
神说现今他对那「素来没有访问我的、寻找我的、称为我名的人」回话:「我在这里」。言下之意是在说:「我
在这里垂听了你们的祷告。」(65:1)故此,这节强调神再次眷顾、悦纳那悖逆的选民。
65:1 此节在罗10:20 则用在外邦人身上,这是根据一个属灵的原则,将形容选民的述语用在外邦人身上,而直接对象仍是神的选民【注53】,因为全段由63:7~64:12 是一个向神认罪,求神赐恩的祷愿,而65:1~2 是神对这祷文肯定的响应,发言者是神,他两次亲自告诉受苦的以色列:「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全段祷文没有论及外邦人要寻求神,因此也没有如今蒙神应允他们的祷告的含意;是以在释经上不能突然冒出另一对象来(外邦人)。
以赛亚书中不少地方也说神的选民是不寻求神、不求告神的人(如43:22),也说他们像「未曾得称为神名下的人」(如63:19),因此,那「素不访问我」的民(65:1)就是那「悖逆的百姓」(65:2)。而神一口气对他们说:「我在这里」与「我整天招呼」他们。面对同一对象,他的语气是一致的。
先知说神不停地向选民招手,但选民是「悖逆的百姓」、「随己意行恶」、「常惹神发怒」、「敬奉假神」(65:3)、「进行交鬼招魂的巫术」(在坟茔住宿是为与鬼魂「打交道」、吃不洁净的物)(65:4),还对他人说他们比别人圣洁,其实他们是神鼻孔中的烟,整天的怒气(65:5)。先知随即以「看哪」(hinneh),宣布选民罪行,证据确凿,如记录在书卷上,于是神不再静默,必向他们施行报应,先降罚在他们身上,再来是在他们的后人身上(65:6~7)。
b. 第二次宣告(善恶的人受报)(65:8~12)
审判的宣告在这里有个转机,就是神不将选民全然灭绝,因国中仍有甚多属神的仆人,正如在葡萄中找到美好的葡萄汁(新酒的前身),于是就不毁坏整挂葡萄,只将腐坏的扔掉一样(65:8)。那些余剩的善民必承受地土,在应许地安然居住,地土扩张延伸,西至沙仑平原,东至耶利哥东边的「亚割谷」(意即「盼望之门」),牛羊无数(65:9~10)。
但那些离弃神、忘记敬拜神的,他们只为「时运」(Gad,迦南地的「幸福女神」,参书11:17,12:7),及「天命」(Meni,「命运之神」)【注54筳】,摆设席,即他们只顾今生的「吃喝饮食」,没有敬畏神的心(「摆筵席」及「盛满酒」两语暗示他们进行某些迦南异教的宗教崇拜)(65:11)。他们必遭神命定的审判,因他们多次拒绝接受神的邀请转回,反而倒行逆施,行神不喜悦的事,因此必定遭报(65:12)。
c. 第三次宣告(神国为民而设)(65:13~25)
⑴真仆与假民的比较(65:13~16)
先知在本段将真仆与假民的报酬与报应,作三个鲜明的对比:(a)神宣布真仆必得饱足,而国中的败类则蒙羞(65:13);(b)真仆高兴欢呼,假民忧愁哀哭(65:14);(c)假民给选民留下一个「咒诅」(lishbuah,不是动词,中误译「指着赌咒」),这咒诅的名字是「神必杀你们」,而真民(他的仆人)则另有别的称号(65:15)。「别名」可指「名誉」(J. A.Sawyer);或「协
西巴」(「神所喜悦的」Hepzibah,如H. M. Wolf;参62:4)。这样,选民在地上必凭真神行事,从前的患难(指亡国前的国难,如8:21~22 记述亚述国的侵略及蹂躏【注55】)已经忘记,也从神眼前隐藏了。
⑵新天地代替旧天地(65:17~25)
(a)永远的国(65:17~19)
为了证实不再提及先前的审判,或说不再目睹从前的患难,神郑重宣布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他将要创造一个永远极乐的国,这国没有人间一切的疾苦,作者以两个「看哪」作开始,宣布这理想国的莅临:
(i)神说「看哪」hinni,他将「创造」(bore,字根bore,参创1:1)新天新地,先前所发生的一概不再纪念,从今以后,一切都变成新的(65:17),选民可永远快乐地生活(65:18 上)。
「新天新地」不是以色列归回故土、重整家园、重建新生活的时代(如J. D. W. Watts);或指在教会时代(如E. J. Young);而是现有天地改变至簇新的情况,有点像伊甸园的重建,失乐园复得,但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如F. C. Jennings)。
(ii)神再次说「看哪」(hinni,和合本漏译),因ki神在这新造的世界里又「创造」(bore,字根bara)为人所喜悦的新耶路撒冷,及为人喜乐的居民(65:18 下)。神必以这创造为荣为乐,因一切的痛苦、哭泣、死亡、哀号,均消失得无影无踪(65:19)。
(b)弥赛亚国(65:20~25)
本段的情景虽是空前绝后的完美,但仍不及65:17~19 的境界,因这里仍有死亡,所以有哭泣、悲哀。因此这段不是继续上文新天地境界的描绘,而是另一个近乎新天地的境界。在与其它经文互相参照下(如11:6~9),本段是描述弥赛亚在地上执掌王权之时,就圣经末世论观点来看(如启21~22章),弥赛亚国在新天地(即永远的国)前出现(参启20:1~6),而以赛亚却将它置在永远国度之前,这是文学的「倒装法」,先写永远的国,后写弥赛亚国。
先前他描述新天新地及重造的耶路撒冷时,随即说明弥赛亚的国权实施之地正是耶路撒冷,于是细述耶路撒冷及弥赛亚国的「神迹情况」,如W. C. Kaiser所言,这主题上的安排,如符类福音「耶稣受试探」的排序,也有格式上明显的差别,配合作者独特的重点【注56】。此外,如J. A. Martin 所说,以赛亚显然没有将神国管理计划分为前后两部(前部为期一千年,后部没有时限),他将两者视为同一国度,因为一千年在永恒里,只是沧海一粟而已【注57】。
在这弥赛亚国内,耶路撒冷是宝座的所在(参2:2~4,55:5,60:3)。先知透露这段时间四个旷世难逢的特征:
(i) 寿命特长(65:20)──这时人的寿命特长,婴孩夭折及未老而死的绝无仅有,百岁人瑞仍算孩童。死似是犯罪的刑判,称为咒诅。所以如
H. M.Wolf所说,这时的情况,永远国度的「预尝」是长寿,人的寿命愈长,便愈接近伊甸园的时代【注58】。
(ii) 生活丰裕(65:21~22)──这时人的食衣住行全无匮乏,生活不只安定而且安全,没有人霸占或偷抢的事出现,这是国泰升平、民富物丰的时代,丰裕的年日有如树木的长久(65:22 下)。
据说巴勒斯坦的橡树最多活过八百年(参伯14:7~10),以树的年龄对比人寿数的长短,是以赛亚行文的一绝。凡劳碌所得来的,必长久享用,因这是神特别的赐福(65:23)。
(iii)祷求必应(65:24)──他们的祷愿必蒙应允,且迅速应允。
(iv)人兽相安(65:25)──在这特殊的时代里,凶残的狮狼竟能与驯良的牛羊同食同卧(参11:6~9),连蛇的「胃口」也大大改变,这真是匪疑所思,但这是神的作为,必将成就,这些都是永远喜乐的前奏。
4. 选民的长存(66:1~24)
本章经文非指归回时代而适合以赛亚生平的任何时代,作者将它置在书末,以代表全书【注59】。
按内容而言,本书由数段短文组合而成,主要论选民中的余民在神恩下永远长存。
a. 选民受责(66:1~4)
在选民中,可能有人以为圣殿长存,有圣殿的一日就保证神恩不绝(参徒7:48~49),因此选民在圣殿便马马虎虎的敬奉(参1:11~15)。因选民有这虚假的保障,于是神在三方面宣告:
⑴神的居所是整个创造的宇宙,非局限于地上某座殿宇。这不是说神不喜悦他们建造圣殿,是以神反问他们,起初为什么要为神建造一所使他得安息的殿宇(66:1)?
⑵殿宇内一切都是神所造成,这并不能使他「看重」,而他所看重的是「虚心、痛悔、对神的话有敬畏之心的人」(66:2,参57:15)。
⑶那些对神献上牛羊为祭假冒为善的人,像杀人凶手,残害狗只(或以狗为祭物),献上猪血,烧乳香给神,其实他们像在侍奉偶像(66:3)。换言之,这些人一面信神拜神,一面行神可憎恶的事,所以神选择他们所惧怕的事(如审判、亡国、为奴),临到他们身上。那些没有悔悟的人,却愈加行神看为恶的事(66:4)。
b. 余民受慰(66:5~17)
⑴孽民受报(66:5~6)
神对选民中的义民(余民)解释为何他要向孽民施报应,藉此给他们安慰及警惕,不要陷在受罚的光景里。他们受报因没有弟兄相爱之情(煮豆燃豆萁)。余民爱神,为神的名作见证反引起他们的恨恶,将余民赶出,还美其名大说虚伪的话:「愿耶和华得荣耀,使
我们得见你们的喜乐」,这样极度虚伪的行径,就是他们将来蒙羞的因由(66:5)。他们受报的声音发自城中的圣殿(神的居所)(66:6),这便注定他们当受报应。
⑵余民加乐(66:7~14)
本段语调突然改变,锡安不用产难便喜获男孩(66:7),因神恩沛临锡安,一劬劳便生下儿女了,这真是前所未见的事(66:8)。这一切全赖神恩而成,神要锡安生儿育女,谁能禁止(66:9)?这是神迹,也是神恩,所以那爱慕锡安的余民,将与她一同快乐;本与她同悲的,现在与她乐上加乐,与她同得安慰,同得饱足,同享荣耀(66:10~11)。
此外,神再加保证,将平安(包括物丰、繁荣、丁旺等)延及她(耶路撒冷意即「平安的城」,暗示万国不再侵扰选民),列国的「荣耀」(kevod,可意「财富」,如斯5:11;士18:21;英文译本多译「财富」)也延及她,像江河从外国延流至巴勒斯坦地一样。再者,选民受外邦国的乳养(「蒙抱在劬劳」如在被掳地受扶养),又如母亲安慰儿女一样,神也将安慰选民(66:12~13),余民必心中喜乐,骨头强壮,神的手必这样行。那时仇敌与选民都会知道是神作成的(66:14)。
⑶万民受报(66:15~17)
选民将乐上加乐,荣上加荣,但万民则受审判。作者以「看哪」(hinneh)及「因为」(ki)作起首词,记神审判的活动即将开始,神将烈怒倾盆泻下(66:15),
如烈焰旋风,万民尽都遭殃(66:16),连选民中的孽民也不例外。他们自称为「分别为圣、洁净自己的人」(拜偶像的人的礼仪,大概自以为是,也靠此迷惑他人),先进入拜偶像的园内,当中的领袖肆意吃律法禁戒的食物(参利11:29)。反映他们目中无神,肆无忌惮,至终被神灭绝(66:17)。
c. 神荣彰显(66:18~21)
神知晓万民的行为与意念,所以他的审判至为公义。如今万国受审判的时候到了,他将万民招来受审判,这是神彰显自己荣耀的时候(66:18;参珥3:2)。神将显「神迹」(oth;参7:14),是万国受审判的神迹,使世人信服(参太24:30)。
在这次审判的「劫后余生者」,神将打发他们至那些未曾听闻神的名的国家去,使他们向这些国家作见证,他们是旧约中向万民传福音的门徒。他们前往他施(现在的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普勒(七十士译本作Put,即耶46:9 的「弗人」),与善射著名的路德(北非洲人)、土巴(欧洲的哥克索人)、雅完(希腊)及遥远的海岛(66:19)。此时在这些外邦国中,因这些人的见证(如末世的十四万四千见证人),他们便将犹太人送回,又善待他们,作为供献给神的神圣祭物(表示他们也承认以色列的神为他们的神)(66:20)。在这些归回的人中,多有祭司的后裔,就是在当中挑选合适的人为事奉神的祭司及利未人(66:21;参结40~43章)。这暗示圣殿已复建了,表示外邦人也因选民的缘故蒙恩(参61:6;创12:3)。在历史上,66:15~16、18~
21 等,还没有全部应验,归回时代则有部分及片面的应验,但全面的应验仍要等待将来。
d. 选民长存(66:22~24)
在全书结束时,先知以神「创造」asah 新天新地的伟举为例,正如神的新创造是永远的,选民这民族也将永远长存(66:22;参太24:34),这是对上文选民归回最大的保证。在这新时代也称新天新地里,实际是弥赛亚国的延伸,因弥赛亚国正是永远国度的前驱,也可算为一体(如逾越节算为无酵节的一部分)。选民的宗教节日如常举行,万民均齐心敬拜神(66:23;参亚14:16)。不信神的人这时必受神永远的审判(66:24;参可9:48 记耶稣引用这节预告恶人的归宿)。全书就在新天新地的欢颂中戛然休止,在恶人的咒诅里划分界限,使人产生敬畏神的心,默然等候神的应许成就。对不信的人,是一个警醒,愿他们悔悟转向以色列的圣者、创造天地的真神。
书目注明
【注1】引自Harry Bultema, Commenting on Isaiah, Kregel, 1981, pp. 363-364.
【注2】E. J. Young, "Isaiah,"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III, Eerdmans, 1972, p.25.
【注3】G. W. Grogan, "Isaiah,"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VI, Zondervan, 1986, p.243.
【注4】A. T. Olmstead, History of Persian Empire, Chicago:UCP, 1948, pp.34-51.
【注5】J. D. W. Watts, "Isaiah,"WBC, III, Word, 1987, p.118.
【注6】J. C. Whitcomb, "Cyrus in the Prophecies of Isaiah,"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ed, J. H. Skilt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74, p.400.
【注7】J. F. A. Sawyer, "Isaiah,"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 Westminster, 1986, p.50.
【注8】F. Delitzs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Prophecies of Isaiah,II, Eerdmans, 1877(c), 1967, p.174.
【注9】R. D. Culver, "Shapat, mishpat,"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II, Baker, 1980, pp.947,949.
【注10】F. Delitzsch 上引p.179;F. D. Lindsey 上引p.24;J. Ridderbos 上引p.379.
【注11】G. W. Grogan 上引p.255.
【注12】J. F. A. Sawyer, "Isaiah,"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Westminster, 1986, p.74.
【注13】Harry Bultema, Commentary on Isaiah, Kregel, 1981, p.418.
【注14】引自Harry Bultema 上引p.439.
【注15】Victor Buksbazen, The Prophet Isaiah, II, Spearhead Press, 1971, p.360.
【注16】Herodotus, History, I, Penguin Book, 1963, pp.187-193.
【注17】J. F. A. Sawyer 上引p.91.
【注18】J. D. W. Watts, "Isaiah,"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II, Word, 1987, p.162.
【注19】Harry Bultema, Commentary on Isaiah, Kregel, 1981, p.453.
【注20】J. F. A. Sawyer, "Isaiah,"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 II, Westminster, 1986, p.102.
【注21】J. A. Martin, "Isaiah,"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 1985, p.1100.
【注22】Xenophon, Cyzopaedia,, 7:1, 4.
【注23】J. Ridderbos, "Isaiah," Bible Student’s Commentary , Zondervan, 1985, p.423.
【注24】F. D. Lindsey, "The Commission of the Servant in Isaiah 49:1-13," Bibliotheac Sacra, Vol. 139, no. 554, Apr-June, 1982, p.129.
【注25】同上注p.135.
【注26】《天国的福音》,马有藻着,中国信徒布道会1994 年版,50 页。
【注27】 J. F. A. Sawyer, "Isaiah,"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 Westminster, 1986, p.123.
【注28】R. N. Whybray, "Isaiah 40-66,"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Eerdmans, 1981, p.150.
【注29】John Skinner, The Book of the Prophet Isaiah, Chapters 40-66, Cambridge Univ. Press, 1951, p.113
【注30】SBK, 1:733;G.W. Grogan, "Isaiah,"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IV, Zondervan, 1986, p.294.
【注31】J. Ridderbos, "Isaiah," Bible Student’s Commentary , Zondervan, 1985, p.460.
【注32】Harry Bultema, Commentary on Isaiah, Kregel, 1981, p.496.
【注33】上引p.497.
【注34】J. Ridderbos 上引p.464.
【注35】G. Von Rad, The Message of the Prophets, Harper & Row, 1968, p.223.
【注36】M. F. Unger, "Isaiah," Unger’s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II, Moody, 1982, p.1299.
【注37】F. D. Lindsey, "The Career of the Servant in Isaiah 52:13-53:12", Bibliotheca Sacra, Jan-Mar, 1983, vol. 140, no. 557, p.32;M.F. Unger, "Isaiah," Unger’s Bible Handbook, Moody, 1967, p.336.
【注38】J. Muilenburg, "Isaiah," The Interpreter’s Bible, V, Abingdon, 1956, p.631.
【注39】J. Ridderbos 上引p.488.
【注40】上引p.536.
【注41】L. J. Coppes, "nagad, nagged, nagid,"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II, Moody, 1980, pp. 549-550.
【注42】J. F. A. Sawyer, "Isaiah,"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Westminster,1986, p.161;Victor Buksbagen, The Prophecies of Isaiah, Spearhead, 1971, p.437.
【注43】Harry Bultema, Commentary on Isaiah, Kregel, 1981, p.564;J. Ridderbos, "Isaiah," Bible Student’s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5, p.517.
【注44】G. W. Grogan, "Isaiah," Expositors’s Bible Commentary, VI, Zonderva, 1986, p.519.
【注45】 E. J. Young, "Isaiah,"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III, Eerdmans, 1972, p.415.
【注46】 J. A. Martin, "Isaiah,"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1985, p.113.
【注47】J. F. A. Sawyer, "Isaiah,"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 Westminster,1986, p.182.
【注48】J. A. Martin 上引p.115.
【注49】E. J. Young, "Isaiah,"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III, Eerdmans, 1972, p.458.
【注50】H. M. Wolf, Interpreting Isaiah, Zondervan, 1985, p.240.
【注51】G. W. Grogan, "Isaiah,"EBC,VI, Zondervan, 1986, p.338.
【注52】E. J. Young 上引p.476.
【注53】 J. D. W. Watts, "Isaiah,"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II, Word, 1987, pp.342, 346;D. Moo, "Romane," NIC, Eerdmans, 1996,p.669;马有藻,《罗马人的福音》,天恩,2001,375-376 页。
【注54】G. W. Grogan, "Isaiah," Es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 VI, Zondervan, 1986, p.353;J. F. A. Sawyer, "Isaiah,"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 Westminster, 1986, p.208.
【注55】H. M. Wolf,Interpreting Isaiah, Zondervan, 1985, p.249.
【注56】W. C. Kaiser, Hand Sayings of the Old Testament, IVP, 1988,p.201.
【注57】 J. A. Martin, "Isaiah,"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1985, p.1120.
【注58】H. M. Wolf 上引p.304.
【注59】J. Ridderbos, "Isaiah," Bible Student’s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5, p.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