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的职务是为神的代表,传达神旨,训教会众,整顿教会,并为预言后事,传报将来的弥赛亚,为基督的先导。且多有著书立说,垂于后世,流传于今日者,共有十七卷(中有耶利米哀歌一卷)。此外有先知拿单之书、亚希雅之预言书、易多之默示书等,则早已失传(代下9:29)。今即此十七卷略论之。
一、类别 先知书所载,乃以其当时训民之景况,与所传神的旨意,并有关将来之事实。记述于册,初时并无所谓大先知与小先知之别。日后以类而分者,每以大小二字别之,乃仅按各卷篇幅之长短而言,殊不合理;莫若以时代而分,或较为妥适:如被掳以前之先知,被掳时代之先知,与被掳以后之先知等是。
(一)被掳以前之先知 如按各先知年代之先后而列之:前先知中有俄巴底亚、约珥、约拿、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弥迦、拿鸿、哈巴谷、西番雅与耶利米诸卷。此诸先知中,亦有以色列(十支派)与犹大之分;约拿、阿摩司、何西阿,乃以色列国被掳以前之先知;俄巴底亚、约珥、以赛亚、弥迦、拿鸿、哈巴谷、西番雅、耶利米,皆犹大国被掳以前之先知。
(二)被掳时代之先知 于被掳时代中,有先知二人,皆犹大国之先知;但其所述,乃关于犹太全国全族,并无犹大、以色列之分。二人为谁呢?即是以西结与但以理。
(三)被掳以后之先知 所谓被掳以后的先知,即自巴比伦旋归以后的先知,其中有哈该、迦利亚、玛拉基三人。皆出自犹太,但亦有关于全民族。
如以上所论,虽称耶利米为前先知,但其为先知之年,亦贯到犹大国被掳以后。再有约珥、俄巴底亚、约拿三位先知,如以年代而论,究难定规谁先谁后,以上所论先后之序,乃以其所显的权能,与所具之势力而列之。
二、内容 欲详先知书的内容,不可不先注意先知的职务,与其所处之时代,并会众之关系。以先知兴起,乃以会众悖道、民俗腐败、远离上主、亲附偶像,特借先知传达神言,以警告会众;故于会众热诚守道时,往往无先知兴起。先知之职位所关既如是,故凡为先知者,无一而非深受圣灵恩感,满具爱国热诚,心灵活泼,出言有力,堪以代表上主,感发会众悔改归主,并传达神旨,以及有关弥赛亚之预言。则其所述,皆是关系于选民;时而论及异邦,莫不是以其与选民有关。
(一)对于会众之警教 众先知既皆是会众之热诚分子,其对于一般离主背道,冷心随俗之会众,焉得不痛切警告,热心劝教,深望纳会众于正轨呢?
(二)对于会众之被掳与驱散 众先知每屡言会众不热诚归主,难免主的谴责,终必掳至外邦,播散于天下。
(三)对于弥赛亚之降临 先知对于弥赛亚之降临,论之甚详,几将基督降生之时地、履历、经过等等,皆历历详述。
(四)对于以色列民之复兴 在弥赛亚政治之下,犹太民众终必返归故土,全族得救,而复其旧观。
(五)对于立国之荣显 先知历述弥赛亚将如何得国,施展其太平之政治,实现天国于人间。故书内每有双意之预言,含括双层意义。以其所言固关于当时,亦关于后日,每有更紧要之事实,以验于将来。
三、要题 先知书除了预言弥赛亚首次与二次降临之事以外,最重要的问题即关于帕勒斯听之约,如留意思索申命记28至30章10节所述,对于诸先知书的概略,当可了然于胸次。以先知书的要旨,概不外乎此。
(一)乃神权治理之国 当日以色列会众进入迦南,非无纪纲任意而行,乃在神治理之下,曾立各种法律典章,令其谨遵无违(申28:l-14)。
(二)会众违法神即亲自降罚 会众如犯法律,神即降于种种灾难,不问身所生的、地所出的、牛羊所产的,俱受咒诅;或出或人,必遇难遭祸。甚至头上的天变为铜,脚下的地变为铁,并将曾加于埃及人之诸灾,加于其身(申28:15-29)。
(三)继续借敌人攻伐 以色列会众,如在神的手下,遭重刑而不肯悔改,则必将其交付敌人,任凭敌人攻伐虐待,掠其财物,掳其子女,为素不认识之国民所吞并、虐待,无人施救(申28:30-35)。如再不悔改,即被掳至外邦为奴(申28:36-63)。
(四)终不知悔改则播散天下 虽已掳至外邦,如仍不悔改,则将他们播散天下,自天涯至地极,于外邦人中不获宁宇,无驻足之所。且必心栗目盲衷怀不怿,昼夜悬虑恐惶,迄无宁息之日(申28:64-68)。
(五)痛切剀劝深望会众知勉 于申命记29章所述,乃反复叮咛,切望会众知所警惕,恪守神诫,不致刚愎违律,此亦先知书之要旨(申29)。
(六)终则有帕勒斯听之约 接此约所关,可谓旧约先知预言之要端,今即本处所述,分申其义于次(申30:1-10)。
1、首论会众于圣地之失败(申30:1) 即含括会众如何于圣地背弃上主,因而被驱散于天下。
2、再论会众之悔悟(申30:2) 即虽悔改归主虔心守律,究非如新约所言之悔改,乃因仰观他们所刺的(亚12:10,13:6)。此乃言会众归心于主,乐守其法律而言。
3、继论基督再临返归故土(申30:3-5) 乃以犹太会众,必将于基督再来时,重返故土,虽赶至天涯,仍将赋归,恢复以色列国。
4、会众必于返归时忏悔归主(申30:6) 因耶和华必洁净他们的心,使他们一心一意,归主爱主,信而得生。
5、刑罚临到虐待选民之诸国(申30:7) 查以色列民旋归时,举凡虐待以色列会众,衔恨他们,追袭他们的,必遭上主的咒诅刑罚。
6、终则有万物复兴(中30:9-lO) 末则述及全地所蒙的祝福,表明千禧年之景状,此即先知书中所述之要义。
总言之,申命记28至30章10节所载,实是包括先知书的要旨。昔以色列会众在西乃山下,对于上主所颁布的法律,尝贸然允许,乐遵主旨而行,世守勿替;不意心有余而力不足,不旋踵间,即悖逆干犯。虽有先知剀切训教,亦无效力。继以种种之天谴,外邦之侵扰;再则掳至外邦,为人奴隶;终则驱散于天下。当先知著书之始,外邦之侵扰业已显著,无奈不论先知如何劝教终不悔悟,本处所论竟实验在选民身上。日后众先知,对基督之首次与二次降临,以及千禧年之景状,更详切明言。吾人如留意考查,终必烛照我们的心,“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彼后l:l9)因基督必将速临建设天国,坐在大卫的位上,以铁杖管辖列国。
四、程式 先知之叙事,固时而以喻言表明,时而以异象显示;究其所论多明白直述,并非假设之辞,或有何隐秘之寓意,令人不解。如以已过之事实,与先知之言,两两相较,当必晓然于先知所述,每多如言而成。试略述数事表明之如下:
赛7:14 较太l:23;路1:31。
赛53:2-9比较来4:15;太8:17;彼前2:24;林前15:3;林后5:21;徒8:32-33;太26:63;27:57-60。
耶25:12较但9:1-2。
珥2:28-32较徒2:17-21。
弥5:2较太2:6。
诸如此类之事实,言之不尽,读经诸君,果以先知之言,与新约相较,不但深知先知所述,每如言而成,亦必深知先知书有如何之价值。至书中之异象寓意,如以西结37章1至10节等处所论,亦皆如言而验。以是知先知书所论,不得仅为理想训词,或为喻言寓意。譬如以耶路冷喻教会;以狼与羊羔同卧,表恶人改化与善人同群等是。因先知所述,多简明直述,决不可曲解为寓意。
先知书对于耶稣第一次来与其第二次来之诸要端,——详言;对犹太人之叛道、被逐,以及返国之经过,皆历历详述。至于外邦教会,于基督为本国厌弃的时代中,如何产生,如何推进等事,乃由耶稣亲自言明(太16:18),以此乃蕴藏于神心中的奥秘事(弗3:3-ll)。
五、时代 自先知母耳以后,犹太史即从祭司掌权过渡到先知掌权时代。先知书共十七卷,为十六人所写,前后共历四百年之久。先知书是著于希伯来历史中的衰弱时代,有如诗歌是著于犹太历史之全盛时代,即大卫、所罗门的时期。于耶路冷城被毁前后,正是先知工作最紧张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