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 要谦卑虔诚地侍奉荣耀的上帝。5 他安慰谦卑的人,告诉他们将有神奇的后代,10 教会的丰富福气。15 上帝惩罚恶人。19 外邦人将建立圣洁的教会。24 看到恶人接受刑罚。
1 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我的座位。参诗11:4;103:19;太5:34,35;见王上8:27;代下2:6;6:18注释。
我的脚凳。见诗99:5注释。
2 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原文作贫穷)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
天地万物都出上帝所创造的(创1:1;诗8:3;33:6;约1:3)。上帝用大能托住地球和全宇宙。惦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里。这些殿宇固然有其作用,但其中敬拜的人如果没有痛悔,谦卑和顺服的精神,殿宇就毫无用处(见赛57:15)。
3 假冒为善的宰牛,好象杀人,献羊羔,好象打折狗项,献供物,好象献猪血,烧乳香,好象称颂偶像。这等人拣选自己的道路,心里喜悦行可憎恶的事。
宰牛。这句话原文十分简短,有好几种解释。短语之间没有联系。例如在第一部分“宰牛”和“杀人”之间,KJV版和RSV版加了“好像”,这是依据七十士译本和《塔古姆》。这句译文的意思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属灵经验,宰牛献祭的人就和杀人者一样,在上帝的眼中是不蒙悦纳的。其它几组短语的对比也大致相似。
但也有可能添加的词是“是”。这句话就成了“宰牛就是杀人”等。意思是那些带着牛,羊,谷物和香来到敬拜上帝的人,同时也犯下了杀人的罪,参与了拜偶像的仪式(见赛65:3-7)。
自己的道路。本节的思路与下一节相关。这些百姓既自己选择罪恶的道路,上帝就“拣选”惩罚他们,与他们的罪恶相称。
4 我也必拣选迷惑他们的事,使他们所惧怕的临到他们;因为我呼唤,无人答应;我说话,他们不听从;反倒行我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
使他们所惧怕的。希伯来语是alulim?ta ,源自词根alal? ,其形式之一意为“严厉对待”。alulim?ta 在本节译为“严厉对待”,“使人痛苦”可能更好。然而在临到犹大的严厉惩罚中,上帝仍有智慧仁慈的旨意,就像惦对待十个支派那样。上帝既未能在他们自己的国土上实现惦的旨意,惦就藉着将他们分散到外邦邻国中来成就(《先知与君王》第292页)。
5 你们因耶和华言语战兢的人当听他的话:你们的弟兄,就是恨恶你们,因我名赶出你们的,曾说:愿耶和华得荣耀,使我们得见你们的喜乐;但蒙羞的究竟是他们!
你们因耶和华言语战兢的人。以赛亚的话题从伪善的恶人转到行义的余民。他们的命运十分艰难。假弟兄藐视和迫害他们。骄傲而自以为义的伪善者嘲讽他们敬虔和奉献。但以赛亚指出,形势将发生变化。厄运将临到嘲讽人的人身上。义人将得到喜乐和拯救。
我们得见。根据马所拉文本,这句话出于恶人的嘲讽:“愿耶和华得荣耀,使我们得见你们的喜乐。”KJV版译为“他将显现”需要改动希伯来原文。但死海古卷1QISa也是“他将显现”。
6 有喧哗的声音出自城中!有声音出于殿中!是耶和华向仇敌施行报应的声音!
先知想到了复兴的时候。以赛亚看见圣城和圣殿得到重建。上帝兴起惩罚新国度的仇敌(见赛59:16-8注释)。
7 锡安未曾劬劳就生产,未觉疼痛就生出男孩。
这里把锡安比作分娩中的妇人。久已荒芜的以色列地(结38:8),将因流亡者的大批归来而突然充满生机。
8 国岂能一日而生?民岂能一时而产?因为锡安一劬劳便生下儿女,这样的事谁曾听见?谁曾看见呢?
一个国家在瞬间建立,这是旷古未闻,不可思议的事。如果流亡在外的犹太人能注意到先知的这个信息,犹太国本来是会奇迹般地得到重建,充满荣耀,就像这里所描述的。
9 耶和华说: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你的上帝说: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
本节强调了上帝旨意的严肃性。以色列没有实现上帝的旨意,不能归咎于上帝的恩典不够用。上帝也没有因以色列暂时的失败而放弃“历代以来救赎人类的计划”(《先知与君王》705,706页)。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我们的母”(加4:26)。得救的民族将人口众多(见赛54:1)。
10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都要与她一同欢喜快乐;你们为她悲哀的,都要与她一同乐上加乐;
参赛57:18;61:2,3。
11 使你们在她安慰的怀中吃奶得饱,使他们得她丰盛的荣耀,犹如挤奶,满心喜乐。
第11,12节继续描写耶路撒冷为新生之民族的母亲。一个尽责的母亲全心全意地关爱自己的孩子。
12 耶和华如此说:我要使平安延及她,好象江河,使列国的荣耀延及她,如同涨溢的河。你们要从中享受(原文作咂);你们必蒙抱在肋旁,摇弄在膝上。
平安。或“康泰”(见赛57:19注释)。
好像江河。见赛48:18。
荣耀。希伯来语是kabod 。可能是指“财宝”( 赛10:3;61:6)。关于外邦人的“财宝”。见赛60:5注释。
在膝上。参赛60:4。东方国家的母亲常把孩子背在身上。
13 母亲怎样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你们也必因(或作:在)耶路撒冷得安慰。
参赛49:15。
14 你们看见,就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象嫩草一样;而且耶和华的手向他仆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他也要向仇敌发恼恨。
心中快乐。无疑是指赛65:5所提到的亵慢人所说嘲笑的话。
骨头必得滋润。圣经形容在患难的时候骨头“枯干”(诗31:10;参哀1:13),在疾病的时候“骨头因热烧焦”(伯30:30)。
向他仆人。第5节有类似的对比(见该处注释)。
15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他的车辇象旋风,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
以色列的真正复兴意味着背道者和恶人的灭亡。所以基督复临将拯救圣徒,消灭恶人(启19:19-21)。
16 因为耶和华在一切有血气的人身上,必以火与刀施行审判;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
审判。希伯来语是shaphat 。死海古卷1QIs记载:“耶和华以火来施行审判,用刀杀一切有血气的人。”
66章和65章(见赛65:17注释)所描述场景的实现,是以犹太人愿意实行上帝的旨意为前提的。这里所提到可恶的事,主要指背道的犹太人所犯的罪。
17 “那些分别为圣、洁净自己的,进入园内跟在其中一个人的后头,吃猪肉和仓鼠并可憎之物,他们必一同灭绝;这是耶和华说的。
那些分别为圣洁,洁净自己的。这些背道的人把指耶和华的崇拜和异教的仪式搀杂在一起,对他们的弟兄抱着“我比你圣洁”(65:5)的态度。在亚哈斯和玛拿西统治时期,这种现象特别严重(王下16:10-16;21:2-7)。这里所提到“分别为圣洁,洁净自己”,可能是参加异教神秘仪式的前提。
进入园内。在园林中经常举行残忍淫乱的宗教仪式。虽然上帝曾命令希伯来人拆毁丘坛,(出34:13;申7:5);他们仍经常在这些地方随从异教的礼拜风俗(赛1:29;65:3,4;参王上14:23;15:13;王下16:3,4;17:9-11;18:4)。
跟在其中一个人的后头。可能指某一个令人恶心的崇拜对象。原文'achad? (“一个”),在一般希伯来文稿中是阳性的,但在有几份文稿中是阴性的,包括两份死海古卷的《以赛亚书》。不知“一个”是指什么。
吃猪肉。见赛65:4注释。这些人公开藐视上帝,吃喝上帝所讨厌的东西。猪肉和老鼠属希伯来人不可以吃的不洁净之物(利11:2,7,29,44)。背教的犹太人很高兴抛弃一切的禁令,假装洁净自己,却食用上帝明说会污秽他们,使他们不能与惦交往的东西。他们自以为圣洁过人,却堕落到了极点。
一同灭绝。死海古卷1Qisa没有该动词,可能是抄写时遗漏的。15,16节也提到毁灭。
18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时候将到,我必将万民万族(族:原文作舌)聚来,看见我的荣耀,
我知道。原文中没有“知道”,但七十士译本中有epistamai (“知道”)。《塔古姆》为“他们的行为和意念在我面前显露。”
时候将到。七十士译本为“我将来到。”
看见我的荣耀。就是上帝品格的显示。可能指在毁灭罪人的事上所显示的那一方面。
19 我要显神迹(或作:记号)在他们中间。逃脱的,我要差到列国去,就是到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和土巴、雅完,并素来没有听见我名声、没有看见我荣耀辽远的海岛;他们必将我的荣耀传扬在列国中。
显神迹。死海古卷1Qisa“神迹”为复数。没有说明是什么神迹。“显神迹”可能与“看见我的荣耀”相对应。看见上帝“荣耀”或“神迹”而幸免于难的人要向列国讲述他们所得到的有关上帝的启示。
他施。一般认为指西班牙的塔特苏斯(见创10:4注释)。
普勒。位置不详。但有人认为是指一个非洲民族。也有人认为普勒是弗(见结27:10注释)的误拼。但死海古卷1QIs也是“普勒”。
路德。位于上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见创10:13,22)。
土巴。住在黑海附近的雅弗部族(见结38:2)。
雅完。在希伯来语中指爱奥尼亚人或希腊人(见创10:2)。
海岛。或“海边”。泛指遥远的地方。那里从来没有听过以色列上帝的名,现在却因使者的宣传而知道了。
20 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列国中送回,使他们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好象以色列人用洁净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华的殿中;这是耶和华说的。
你们的弟兄。流亡者仍散居国外。
坐车。这里列举了古代东方的各种交通工具。人们从各国各方采用各种方法前往锡安。
我的圣山耶路撒冷。见赛2:2-4注释。
用洁净的器皿盛。与“悖逆的百姓”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汤”形成对比。
21 耶和华说:我也必从他们中间取人为祭司,为利未人。
到了复兴的这一阶段,仪式律法将重新实施(见结40:1)。
22 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
见赛65:17注释。
23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
每逢月朔。关于摩西律法中月朔的规定,见民10:10;28:11-14;参摩8:5。关于月朔在以色列复兴时的重要性,见结46:1,3。
安息日。安息日是永恒的制度。犹太复国以后,理应得到尊重。在将来的新世界中,所有的人都将遵守安息日(见《历代愿望》283页)。人人都遵守安息日,永远承认基督为创造世界及伊甸快乐的主,也是再造公义圣洁之新天新地的主。
24 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
观看尸首。本节要按赛65:17注释中所说的原则来理解。它进一步证明了以赛亚所描写的是如果犹太民族接受上帝的安排,新天新地所实现的状况。在约翰所预言的新世界(启21,22章)成为义人的家乡,敬拜的人前往到新耶路撒冷以前,所有罪恶的痕迹都将消除。不会有死尸来破坏新伊甸园的完美(见彼后3:10)。所以以赛亚的话不是直接指将来的新天新地。间接的应用必须与以后灵感作者有关上帝永恒的旨意将藉着基督教会来实现的话一致(见《SDA圣经注释》本卷37,38页)。
那些认为本节是指人在地狱的永火里接受永刑的人,最好注意一下这里所呈现的是尸首,而不是有知觉却无实体的受折磨的灵魂。这种对预言的误解是忽视了上述的原则。
虫。希伯来语是ah?tole 。这里可能是指蛆。该词原文还出现在出16:20;伯25:6;诗22:6;赛14:11中。其画面是蛆虫吃死尸。
不死的。出于和上述同样的误解,有人认为这是比喻恶人永远不死。但原文的时态指的是说话时还没有完成,但并不是说该行为永远不会完成。如创2:25说到亚当和夏娃“并不羞耻”,用的是未完成时态。这并不是说他们以后永远也不会感到羞耻。创3:7说他们后来感到了羞耻。要表达这一层意思,最好译为“他们的虫还未死掉”。
不灭的。原文的时态与“他们的虫是不死的”是一样的。故可译为“他们的火还没有熄灭”(见上面“不死的”注释)。据耶17:27,耶路撒冷将面临大火。火要一直燃烧到烧尽为止(代下36:19)。所以“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并不是说火将永远燃烧。“不灭”只是因为没有人愿意或能够扑灭它。但当东西烧尽以后,火自然就熄灭了。
《圣经》就这样为“不灭的”火下了明确的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赛66:24的原文是诗体的。“他们的虫是不死的”和“他们的火是不灭的”是平行的。意思明确的后半句是对前半句的诠释。
关于耶稣引用赛66:24,见可9:4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