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1~25 犹 大 王 亚 哈 斯 在 位 的 时 候: 大 约 主 前 735~ 734 年, 以 色 列 王 和 亚 兰 王 联 合 攻 打 犹 大。 以 赛 亚 告 诉 犹 大 王 亚 哈 斯 必 须 依 靠 神 才 能 蒙 拯 救。 但 是 亚 哈 斯 拒 绝 求 神 显 一 个 兆 头 的 帮 助, 转 而 寻 求 亚 述 国 援 助 他 (参 王 下 16:5~18; 代 下 28:16~21)。 神 依 然 向 大 卫 全 家 显 了 一 个 兆 头 ——以 马 内 利 的 神 将 要 诞 生 (13~17 节)。 尽 管 亚 兰 人 和 以 色 列 人 的 入 侵 没 有 成 功, 但 是 神 后 来 还 是 使 亚 述 人 和 巴 比 伦 人 将 犹 大 全 地 洗 劫 一 空。
7:3
施 亚 雅 述: 以 赛 亚 长 子 之 名 的 意 思 是 “ 余 民 归 回 ”。 这 个 名 字 充 分 显 明 神 定 意 要 为 自 己 保 存 忠 心 的 余 民, 借 着 他 们 成 就 他 的 救 赎 计 划 (比 较 11:11~12, 16;37:4, 31)。
7:8
六 十 五 年 之 内: 主 前 722 年, 亚 述 国 攻 破 北 国 以 色 列 (以 法 莲), 将 外 地 异 族 迁 入 此 地, 与 剩 余 的 以 色 列 人 通 婚, 种 族 混 杂 产 生 的 后 代 即 是 撒 玛 利 亚 人 (参 王 下 17:24~34;比 较 4:7~42)。
7:12
我 不 求: 亚 哈 斯 拒 绝 听 从 先 知 以 赛 亚 的 忠 告, 不 依 靠 神 的 救 赎, 反 而 依 靠 自 己 有 限 的 智 慧 转 而 寻 求 亚 述 王 的 帮 助 (参 王 下 16:5~18;代 下 28:16~21)。
7:14
童 女 怀 孕 …… 以 马 内 利: “ 童 女 ” (希 伯 来 文 almah) 既 可 指 “ 童 贞 女 ” 又 可 指 “ 未 婚 的 年 轻 女 子 ”。
1. 这 个 兆 头 在 当 时 是 指 着 一 位 婚 前 一 直 保 持 贞 洁 的 新 妇 而 言 的。 神 借 此 启 示 亚 哈 斯, 这 女 子 的 儿 子 尚 不 知 道 弃 恶 择 善 以 前, 亚 兰 王 和 以 色 列 王 就 要 被 灭 绝 (16 节)。
2. 耶 稣 基 督 的 降 生 最 终 应 验 了 这 个 预 言, 他 本 是 童 女 马 利 亚 所 生 (太 1:23)。 直 到 耶 稣 出 生, 马 利 亚 都 是 一 位 童 贞 女 (太 1:18, 25)。 她 因 着 圣 灵 大 能 的 感 孕 而 生 子, 完 全 不 是 因 着 人 的 结 合 而 怀 孕 (参 太 1:16, 23 注; 路 1:35 注)。
3. 童 女 所 生 之 子 将 要 被 称 为 “ 以 马 内 利 ”, 也 就 是 “ 神 与 我 们 同 在 ” 的 意 思 (太 1:23), 这 个 名 字 为 神 的 独 生 儿 子 亲 自 来 到 世 间 的 伟 大 创 举 赋 予 了 一 种 全 新 而 深 刻 的 含 义 (比 较 约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