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恩的罪(十六1~34)
本段以抚养弃婴的故事为喻,显示以色列的忘恩。弃婴没有可取之处,只因拾婴者动了爱情,把她抚育成为美后(1~14)。然而成为美后后,她不珍惜抚养者的爱情,与一切过路人多行淫乱(15~34)。以色列的忘恩,使神哀伤,也使自己成为被弃养之人。
倘若把这故事应用在我们个人和群体的身上,我们会发觉,我们和忘恩的以色列,并无很大的分别。我们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配得拣选之恩;我们每一个人都须附和保罗:“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然而许多时,我们把心放在学业上、事业上、琐事上、人物上;甚至为自己而活。我们赖以活着的,是自己的能力;循着的轨道,是世界的轨道。我们有多少时间放上与主亲近?有多少时间关顾惦的工作?我们每天活在忘恩的景况中,使神哀伤,我们必须为此自省!
在基督里被拣选的群体是教会,教会在整体上有回应主拣选的恩典吗?个别教会也许曾经或正在努力这样做,但在整体上,教会并未对拣选她的主尽忠。教会正在世俗化、机构化。我们已成为举世注目标机构──一个不时向世界抛媚眼的美后!我们正努力使世界知道我们的存在,觉察我们的实力──不使世界小觑我们!我们有实力,却没有光;我们有架构,却没有爱。我们现今的教会,的确像启示录中的老底嘉!我们必须为此自省!
思想 我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有多少时刻心中向着主?
三个犯罪的姊妹(十六35~63)
本段经文用三个满身罪污的姊妹──大姊撒马利亚、二姊犹大、三妹所多玛──作比喻,显示犹大的罪行为众姊妹之首。
犹大自以为在德行上优于她的姊姊和妹妹,尤其在后两者都遭毁灭之后,她更自信她之所以硕果仅存,是由于自己德行最优之故。
这种自以为义的错误心态,不仅犹大有,我们也有。“严于责人,宽于责己”,原是人的常态。可是基督徒应该知道自己是罪人;在情感上,常觉自己“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照理倒应该是责己严,待人宽才对。然而我们却常常看见弟兄眼中有剌,而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这证明我们真的是一个罪人!求主让我们先打倒自己,先看到自己的错!
虽然犹大是“三姊妹”中的罪魁,罪无可恕,理应好像姊姊和妹妹一样毁灭,然而神毕竟有赦罪之恩。惦以宽恕待犹大,许以“赦免你一切所行的”,从而使犹大知罪。又要犹大以恕待人,在复兴的时候接待她姊姊和妹妹。这是何等深厚的恩典,是何等深刻的功课啊!人非认识己罪,无以得复兴;非以恕待人,无以显示真心的悔改。十六60~63仍所含的属灵教训,非在默想中以祷告和眼泪,不能得到!
思想 知罪的功课是难学的,我要靠圣灵的帮助学习它。──《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