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大鹰和香柏树(十七1~24)
本章中的两只大鹰,一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一是埃及法老王可夫勒。犹大王约雅斤是那“香柏树尽尖的嫩枝”;犹大末代君王西底家则是那“以色列地的枝子”,后来成为蔓延矮小的葡萄树。
在这比喻中,西底家是受指责的对象。他起初和巴比伦王立盟约,其后向埃及王求助,企图背叛巴比伦。本段经文指责他这样做是轻看指着耶和华所起的誓,背弃指着耶和华所立的约,既不忠于人,亦不忠于神,必须接受神的惩罚。
我们也许质疑巴比伦恃强侵略犹大,犹大尽一切办法反叛她岂不是应该的吗?何以反遭天谴?问题的关键在于犹大曾与巴比伦订立盟约。
这里隐含一个属灵原则:属神的人应忠于誓约。犹大是一个和神有圣约关系的国家,神期望犹大忠于圣约。尽忠,是圣约的原则;尽忠,也是圣约的子民的生活精神。在圣约的原则下,不仅要对神尽忠,也要对人尽忠。所以誓约一经订立,应该义无反顾。一旦单方毁约,便是不忠,违反了盟约的原则,也就是违背了神。
这对我们何异当头棒喝!今天,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太没有效力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契约可以撕毁,国与国之间的协议及盟约可以不守,甚至夫妇姞婚时的誓约也可以置诸不理。作为基督徒,在基督里立约的子民,应该牵社会风气之先河,重振约的精神,忠于与主立的约,也忠于与人立的约。
思想 我有在哪方面违反和神所立的约吗?我有不忠于人所托吗?──《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