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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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1節 俄巴底亞是南國猶大的先知,奉召宣告對以東國的審判。

根據推測,這卷書的寫作日期可能有兩個:

(1)寫於公元前853至841年,在約蘭任猶大王期間,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聯合攻擊耶路撒冷時(參代下21:16-17);

(2)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遭巴比倫人摧毀之時(參王下25章; 代下36章)。以東人對以色列和猶大遭難幸災樂禍,不念先祖以掃和雅各是親兄弟,自己與以色列人血緣之親的情分(參創25:19-26)。以掃和雅各兄弟不和,他們的後代以東人和以色列人也成了世仇。以東人以冷漠和惡毒的態度對待神的子民,所以神向他們宣告審判。

1:3-9節 以東與猶大國的南部接壤。正如鄰居不一定友好一樣,這兩個國家相處得也不大愉快。那時以東的首都彼特拉是從一片石崖峭壁上開鑿出來的,前面是一個峽谷,只有一條窄窄的通道可以上去,如此天險,真可謂一夫把關,萬夫莫敵。可惜以東人自以為的優勢,恰恰成為他們敗亡的關鍵:(1)城池不是堅固嗎?神偏把他們從高處拉下來(3-4節)。(2)因一無所缺就心驕氣傲嗎?神令他們低聲下氣向人乞求(3-4節)。(3)不是富有嗎?盜賊要來把他們所有的財物洗掠一空(5-6節)。(4)不是有盟友可倚靠嗎?神讓那些盟友來欺騙他們(7節)。(5)不是有聰明智慧嗎?智者將全然被消滅(8-9節)。

1:3節 以東人以為自己一無所缺,可以安枕無憂,但其實這只是自欺欺人。因為除神提供的以外,世上再無永久的安穩。你的安全感可是建基在物質或其他人身上?捫心自問,那些人與物,真能令你長久安穩嗎?人世間的財物,世上的每個人,一瞬間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惟有神才是永不改變的,也只有祂才能給人永久的保障。

1:4節 以東人的都城是從岩石中鑿出來的,他們很以此自豪。今日彼特拉也被公認為出色的古代建築,但是也只是個觀光勝地而已。聖經警告我們:驕傲在敗壞之先(參箴16:18),世上所有驕傲的人都難逃自我毀滅的下場,以東人與彼特拉就是好例子。謙卑的人比驕傲的人安穩,因為前者對自己和對世界有較正確的認識。

1:4-9節 神對以東宣告如此嚴厲的判決,並不是出於報復的心理,而是要維護公義。神的道德是完全的,對公義和公平的要求是絕對的,因此以東人只是惡有惡報。他們殺了人,所以也要遭殺;他們搶掠,所以也要被人搶掠;他們利用了別人,所以也會被人利用。不要自欺欺人,以為做了壞事,沒有人知道,可以逍遙法外。神洞察我們所犯的一切罪,祂會以公義審判我們。

1:8節 以東人以聰明聞名於世。但是人的智慧與神的智慧差距極大。以東人可能在處理世事上十分聰明,但他們藐視神,甚至譏諷神,因此變得十分愚蠢。

1:9節 約伯的一位友人以利法就是來自提幔(參伯2:11)。提幔位於彼特拉以東八公里之外,是以以掃的一個孫子命名的(參創36:10-12)。

1:10-11節 以色列人源於雅各;以東人則源自雅各的哥哥以掃(參創25:19-26)。以東人在以色列國和猶大國遭難的時候,不但袖手旁觀,不去救援,反而趁火打劫。任何拒絕向神子民施以援手的人,都是神的仇敵。如果看見有人在缺乏時卻不去幫助他,這就是罪了(參雅4:17)。罪不單是指做了壞事,也指不肯去做好事。因此,知道有人欠缺,千萬不要坐視不理,更不要拒絕施以援助。

1:12節 以東人憎恨以色列人,看見猶大有難竟然十分歡樂,希望他們滅亡,為此神將以東的名字從地上抹掉。你看見別人遇到不幸的事是否感到高興?別忘了只有神才有資格作審判,縱使那是他們應得的,我們也不應因別人遭逢不幸而高興。(參箴24:17)

1:12-14節 在以色列和猶大四鄰的國家中,只有以東得不到神的憐憫應許,因為他們洗劫耶路撒冷,又對以色列人和猶大人遭難幸災樂禍。以東人在血緣兄弟遇難時背叛他們,與兄弟的敵人同夥(參詩137:7;耶49:7-22;結25:12-14;摩1:11-12)。

1:15節 神為甚麼要降罰於萬國?因為除以東之外,還有一些國家高興看見猶大覆亡。萬族萬國萬民都要按他們對神子民的態度接受審判。有些國家善待神的子民,有些則敵視他們。神會按各人對待別人的態度,尤其是對待信徒的態度來施行審判(參啟20:12-13),耶穌對此也早已言明(參太25:31-46)。

1:17-21節 以東是在公元前164年,被猶大馬喀比王朝覆滅的。到了公元一世紀,整個國家已不復存在。俄巴底亞發出這預言時,以東似乎比猶大有更大的生存機會,但最終以東滅亡了,而猶大卻仍然存留。這個事實表明,神是言出必行的,所有惡待神子民的人一定會遭到懲罰。

1:19節 南地在猶大國的南部,是一片既乾又熱的地區.高原地帶則在猶大西部。

1:20節 將來國家的邊界會包括迦南人(腓尼基人)的土地,南至撒勒法,即地中海沿岸介乎推羅與西頓的地區。西法拉很可能就是撒狄。

1:21節 以東人內心蔑視神,又公然與神對抗,神不喜悅他們的態度,因此俄巴底亞宣告了神對以東的審判。今日世人的表現跟俄巴底亞時代的人差不多;狂傲、嫉妒、欺詐到處可見,不知何日方消。不過,罪惡雖然好像得勝,但神仍然掌管一切。你在與罪惡爭鬥之時,別灰心喪氣,當知道一切過去後,神仍是天地的主,對祂的信靠是不會落空的。

1:21節 從以東的例子我們看見所有敵視神的國家的下場。神應許保護祂的子民,不讓他們全被殲滅,任何事都不會令神不守諾言。俄巴底亞書指出神審判信息的四方面:(1)惡人必遭懲罰;(2)信靠神的人對未來有盼望;(3)神掌管人類的歷史;(4)神的終極目標是建立一個永恆的國度。以東人狂傲自大,殘忍地對待神的子民,趁火打劫;任何國家若苦待神的子民,也會遭到懲罰,即使他們外表看來無人可敵。同樣,我們每個人都不可以財富或安穩的地位自滿,以致看不見神子民的困乏。不去幫助別人就是罪,神是公義的,任何人犯罪,都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