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逃跑
「他施(2)有人認為是西班牙的他特色(Tartessus)。約拿想逃往當時所知世界的最遠處。
1 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 2 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 3 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 4 然而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甚至船幾乎破壞。 5 水手便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 6 船主到他那裡對他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 7 船上的人彼此說,來罷,我們掣籤、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於是他們掣籤、掣出約拿來。 8 眾人對他說、請你告訴我們、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你以何事為業.你從那裡來.你是哪一國、屬那一族的人。 9 他說、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 10 他們就大大懼怕、對他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已經知道他躲避耶和華、因為他告訴了他們。 11 他們問他說、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浪平靜呢.這話是因海浪越發翻騰。 12 他對他們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平靜了.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 13 然而那些人竭力盪槳、要把船攏岸、卻是不能.因為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 14 他們便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阿,我們懇求你,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死亡.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因為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 15 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 16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 17 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 1,2節:約拿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掌權期間(公元前793-753年)說預言(參王下14:25)。他也許曾是以利沙先知的門徒之一(參王下2:3)。神命令約拿去尼尼微傳道。尼尼微是亞述最重要的城市,亞述則是約拿時代正在興起的世界強國。在50年內,尼尼微將成為幅員廣大的亞述帝國的首都。約拿並未詳述尼尼微的惡行,但先知那鴻說到尼尼微的罪有:(1)設謀攻擊神(參鴻9);(2)剝削無助之人(參鴻2:12);(3)在戰爭中殘酷不仁(參鴻2:12-13);(4)拜偶像、淫亂和行巫術(參鴻3:4)。神命令約拿往以色列東北部約八百公里的尼尼微城,去警告說審判將臨,人若悔改便可得到憐憫和赦免。
3節:尼尼微城既強大又邪惡。約拿害怕亞述人的凶殘,仇恨他們,甚至不想讓他們獲得神的憐憫。約拿怕尼尼微人悔改(4:2-3)的態度,反映出以色列人不願與外邦人分享神的愛和憐憫,儘管這是神交給他們的使命(參創12:3)。他們跟約拿一樣,不想外邦人得到神的恩惠。
3節:約拿知道神給他的特別任務,卻不肯去做。他施可能是腓尼基西部諸海港中的一個,而尼尼微是靠東面的城市。約拿打算走得遠遠的。當神向我們說話、給我們方向和指示時,有時候我們會害怕得逃跑,或者固執地避開。我們抱怨神要求得太多。對神那寬博的憐憫也許會又驚怕又憤怒,約拿也為此而逃跑了。但逃跑只會令他招致更多麻煩。至終約拿明白了最好還是遵命完成神起初所吩咐的事。不過到這時候,他已為逃避神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一開始便順從神,這才是最上算的。
4節:在定居應許之地之前,以色列人是遊牧民族,遷移無定,為羊群逐水草而居。儘管他們不是航海的民族,但他們地處地中海沿岸,鄰近航海強國腓尼基和非利士,因此與船隻和水手有很多聯繫。約拿乘坐的船應是一艘有甲板的商船。
4節:約拿違背神的旨意,使全體船員的性命岌岌可危。我們順服神的命令與否關係重大,因為我們的罪和不順服,會殃及周圍的人。
4,5節:在海浪翻騰之際,約拿卻在艙底酣睡。他逃避神,良心竟絲毫不受責備.不過良心的內疚並不常是我們做事對錯的晴雨表.我們不能用感覺來量度順服神的程度,因為人可以罔顧現實.相反,我們要用神的標準來衡量我們的生活和為人。
7節:船員掣籤尋出有罪之人,這方法近於迷信。他們的辦法能行得通,只因為神介入其中,為要讓約拿知道自己根本跑不掉。
9-12節:我們不可能同時尋求神的愛,又躲避祂。約拿很快認識到,無論走到哪裡,他都不能避開神。約拿要回轉向神,必先要停止走相反的路。神到底要求你做甚麼?我們要更多得著神的愛和能力,必須甘心樂意承擔祂給我們的責任。如果不照祂的話去做,就不能說是真正的相信神(參約壹3-6)。
12節:約拿早知道風暴是衝著他不順服來的,但是到船員們掣籤掣出他來,他才說出真情。他情願捨命救船上的人,卻拒絕為尼尼微人作出同樣的犧牲。他對亞述人的仇恨,深深地影響了他對事物的看法。
13節:約拿不想去警告尼尼微人審判將到,水手們卻盡力挽救約拿的性命,這些外邦水手顯得比約拿更有同情心。非信徒若比信徒更願意關懷與同情人,信徒們就該自覺羞愧。神要我們關心所有屬祂的百姓,無論是失喪的或是已蒙恩的。
14-16節:約拿曾違背神,直等到他逃開後,才停止悖逆,全心順服。那時船員們因為看到狂浪平靜下來,而開始敬拜神。神能夠使用我們的過錯,去幫助其他人認識祂。認罪也許是很痛苦的事,但卻能成為有力的見證,引導未認識神的人歸向神。外邦水手向神獻祭禱告並許願事奉祂,做了整個以色列民族不去做的事,對以色列人來說實在是極大的諷刺。
17節:許多人曾試圖把這個神蹟視為小說中的情節,但聖經並沒有將它說成為一場夢境或神話故事。我們切勿將此神蹟解釋成可有可無的事,人不能從聖經中挑選出甚麼神蹟可信,甚麼神蹟不可信。這種態度會使我們懷疑聖經中的任何一部分,使我們不相信聖經是神真實可信的話。約拿的經歷曾被耶穌引用來解釋祂自己的死和復活(參太1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