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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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第二次被差遣

3:1-3,「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

如果第三章就是第一章該多好?就省得被魚吞了(當然我們今天也就不會講那麼多),但約拿還是活著能到尼尼微城,神還給他這經驗、機會,真是非常感謝主。這一次再跟他講。這一次講得多一點,上一次是呼喊,這一次是去「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是不是特別提醒約拿:你沒有去宣告,你自己也沒有聽從。

禱告

天父,我們謝謝祢的恩典和慈愛。主,我們聽故事、看先知,尤其知道這件事是一個平安的結尾,我們都覺得很愉快。但在生活裡,我們的悖逆所造成的可怕、慌亂和祢慈愛的拯救,願我們常常記得、彼此提醒。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3:3b,「這尼尼微是極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我們又看到「大」字出現,不僅是大,而且是「極大」。這小小的一卷約拿書,在文學上的運用也是很豐富、很巨大。

當然不會有這麼大的城要走三天,台北走一天應該就夠了。三天可能是包括附近地區;也可能有不同走法,在不同地方傳講。簡單的說就是,「約拿進城走了一日,然後宣告」。

約拿向尼尼微人宣講悔改的信息

3:4,「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宣告」就是「呼喊」,可以是呼求上帝,也可以是對人責備。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是約拿講的,我們並沒有看到上帝要他說這句話,但可能約拿講的,的確是上帝告訴他的話。

尼尼微人全城悔改

3:5-6,「5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6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

有解經家說,這裡的動作跟約拿的動作也是剛好對稱。約拿是不斷的「下」,下到艙裡;尼尼微的王「下」寶座、「下」朝服、「下」到灰裡去。但這「下」是好的,約拿的「下」是不好的。

這幾句話講得很簡單,但你有沒有被嚇到?我說了約拿是「金口」,他只要一講話,事情就不一樣。我們是講了半天事情還是那樣子,沒有什麼改變,我們的話沒有力量。神的話有力量,祂這僕人約拿的話非常有力量。

再次想想,他說一句話,船上的水手就害怕;他說兩句話,船上的人就求告耶和華;他說話,上帝也聽,叫大魚把他吐出來。

現在我們不要把這事看成小事,以前國與國之間都是有敵意的。外來的外國人,像1819世紀時到不同地方去的宣教士,當地的居民對他們都很有敵意。在更早期的尼尼微也是一樣,對外來的人有敵意。本來就有敵意,再加上尼尼微跟以色列是有仇的,是敵國,彼此之間常常有戰爭。

在抗日戰爭時期,相信中國人很難到日本入境,也好比現在回教國家到美國的簽證,恐怕也不太容易。約拿能夠進到尼尼微城都很不簡單,他是去一個充滿敵意的國家。

約拿說的是「再等四十天,尼尼微要傾覆」,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在街上說:「再過四十天,台北人通通死光光。」或如果是在非洲或中國,有任何一個宣教士去講這個信息,他一定會被石頭打死。但約拿有恩賜!他一講話就有不同的結果。

尼尼微(亞述)是一個很殘忍的國家,比巴比倫更殘忍,不留活口的。現在一個外邦人進來講一句「再過四十天,你們都要死掉」的話,這先知一定會死的,但約拿有力量,說了這話不但不死,竟然全城的人都悔改了。

45節實在很難連在一起,聽了這話尼尼微人應該就是勃然大怒,像尼布甲尼撒一樣,臉都變了色,把約拿拿去烤了,才能洩憤,但結果他們就信靠了上帝。

一個先知這麼有力量,講這麼難聽的一句話,而產生了這麼正面的效果。不過不要忘了,我一開始就一直強調這一點:約拿恐怕是最偉大的先知,可是也是最悖逆的先知。他很有力量,這麼頑梗悖逆的國家、民族,在這一句最難聽的話裡,悔改了。

記得耶穌講過兩次跟約拿很有關係的事情,一個就是「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太12:39那表示所有的神蹟都是要彰顯上帝的慈愛和能力。

約拿的神蹟彰顯出上帝的能力: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神可以叫風、海、蟲、什麼都聽祂的,一切都在祂的帶領之下。

約拿的神蹟也彰顯上帝的慈愛:再過四十天,這國家就要滅掉,跟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但他們悔改,神就通通赦免。

並且,耶穌跟約拿在魚腹裡一樣,在地裡三日三夜祂會復活。就是說所有的神蹟,都可以在約拿書裡找到;甚至可以說,所有的教義,都可以在約拿書裡找到;也可以說,所有的教義,都可以在每一卷書裡找到,因為每一卷聖經都有上帝的教導。

在約拿書裡,另外一個被耶穌引的就是,耶穌說:「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太12:41耶穌還說,「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太12:42有兩個人要定這世代的罪,一個是尼尼微城的人,一個是南方女王。

定罪審判的,是我們的上帝,在舊約時是大祭司,怎麼會是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

南方女王要定這世代的罪,是因為她不遠千里從地極來,要聽所羅門的話。耶穌說,「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太12:42

假定審判的時候,神審判信友堂旁邊沒有信耶穌的人:「你們怎麼都不去信友堂聽道?」「上帝,你不知道到信友堂多遠,要走三分鐘的路哪,早上起不來、雨有多大、很辛苦的。」當這世界上的人因為聽福音要花太多時間,其實這是諷刺的話,隨便打開收音機,就有佳音電台,打開電視就有好消息頻道,隨時都有一大堆丟在垃圾桶、都不看的福音單張和聖經(很慚愧我們也不看)。

當這世上的人因為太遠、太忙、沒時間…而不肯信的時候,南方女王會從檢察官的證人席裡站起來,「很遠?要走三分鐘的路?我從地極走了三個月,去聽所羅門的話。而且他是王,我也是王,王不見王的,我為什麼要去見他?我從地極走了三個月。現在有一個人比所羅門更大,祂從天上到人間來跟你們講,你們不聽,你們有罪!」

而尼尼微城的人要定這世代的罪是為什麼?

比方有人來信友堂聽道,聽了覺得胡說八道,走了。審判時上帝說,「你們怎麼都不信我?」「上帝,那牧師講道講得實在太爛了,講了半天也不知道在講什麼。常常說我們是罪人什麼的,也不講一點上帝是慈愛、憐憫、恩待、對我們怎麼好,就說不信耶穌要下地獄,他們沒有受過一點心理學、講道學的訓練,這太難聽了。」

這時,檢察官(就是我們的上帝)證人席裡的尼尼微城人站起來說,「那個傳道人講的道太難聽?有一個傳道人到我們城裡來講道,他只說一句話:『再過四十天,你們通通死光光』,我們通通悔改了。你們有罪!」那麼難聽的話,我們聽了悔改,那千千萬萬句的話你們居然還不悔改,所以要定你們的罪。

約拿書很重要,我實在是求這樣的神蹟能夠出現。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我沒有看過任何一個「大復興」是像這樣的復興,就因為一句話。

「大復興」時刺激的事情很多,我有時看這些記載都心嚮往之,希望我自己、信友堂都能經歷這些情形。「大復興」是讓人真正的悔改、謙卑、愛主、看到自己的罪惡、看到神的偉大和奇妙。那影響不會是一秒鐘,當然可能慢慢沖淡,但會是好幾個世代。

這次的復興起碼是對尼尼微城的人,從大到小。

今天我們講道、禱告,小的孩子很難聽進去。我到幼年團契去講道,吵得不得了,不聽。這是最小的,到老的那裡去講道,他們不會吵,但是會睡。從小到老都不聽,牧師、傳道人都不聽。不要說別的,整個約拿書裡,最不聽的就是約拿。我們自己都不聽。

穿麻衣、禁食是悔改,當聖靈工作時,不要說約拿說一句話,連轉述那話都有力量,「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一般王聽到這話會說:「給我斬了,什麼人敢說這種不吉利的話」,結果尼尼微王是三個「下」,下寶座、下朝服、下到灰裡。叫一個君王這樣做,很不可思議。然後他下命令:

3:7,「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

這蠻合當時的歷史,跟以斯帖記對照一起看,這聖旨不只是王發的,可以說是王和行政院一起發的,「王和大臣有令」,有附署的,是我們整個領導階級的觀點。在以斯帖記裡有兩個這樣的命令,一個是滅掉所有的猶太人,一個是猶太人通通可以反抗。

現在是下一個命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有人說這是誇大的命令,文學的講法,因為大家都悔改了,所以講到這樣。不過我想也未必,我有個長輩是農業學校的校長,他過世的那天晚上,聽說他們學校的那些牛、羊叫了一夜。牛羊有沒有感情、知不知道屬靈的事,我不曉得。

順便講一句話,因為很多人問我,「我的寵物死了,它能不能進天堂」?我的答案是不知道,因為單單在約拿書裡有兩個情形(所以這卷書真的很寶貴),一個是,牛羊不可以吃草、喝水,要禁食禱告;一個是後面神說,這城裡「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我們應該相信將來在新天新地裡一定有動物,但這些動物是怎麼樣,我們不清楚。不過現在來不及愛護動物了,愛愛自己的靈魂比較重要。

3:8,「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

「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禁食和披麻蒙灰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悲哀,很難過,吃不下飯。一個是緊張,危險的事要來了。在聖經裡有好多講到「禁食」,在危急的時候禁食,好像我們什麼事都不能做了,有一個大危機要來,我們就是把吃飯這最重要的事都放在一邊,單單的去求告上帝,求神憐憫。

「禁食」就是面臨危機、面臨很傷痛的事情時,別的都不做、飯都顧不得吃,單單仰望、求告神。

這場危機是再過四十天,上帝要滅掉他們;傷痛,就是他們發現自己是罪人,「我們怎麼做了這麼傷天害理的事?」。

這又是「大復興」會有的現象,我也是真希望自己和弟兄姊妹多經歷。我們一天到晚都是會責備人家,很少看到自己是這麼罪孽深重、這麼虧欠人、這麼虧欠神、這麼對不起周圍的人。如果是復興,在看到自己可憐的同時,一定會看到上帝的拯救和恩典,整個人就是一個重生。而不會只看到自己的可憐、無助,以致絕望。

「禁食、穿麻衣」就不斷的禱告上帝,而且「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這都表示他們真正的悔改,在聖靈光照中,他們看到自己的手裡有強暴、走的路是惡道。

這若沒有聖靈的光照,全世界各國的人都是不承認。就像日本人不承認有南京大屠殺這麼壞的事情。大家在講別人壞的時候,會講得很壞,自己壞的不講。我們都對別人眼中的刺明察秋毫,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

他們承認,而且承認自己有很多的惡道。最證明他們是悔改的就是第9節:

3:9,「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

我們死有餘辜,「或者神轉意後悔」。他們不會像很多人一樣,覺得上帝才是死有餘辜(原諒我用這麼重的話),就是他們覺得上帝這做得也不對,那做得也不對,安排得也不對。很多人對上帝是極其厭惡、憤怒,包括許多所謂的無神論。他們實在不是無神論,他們是恨神論;他們有神,他們在那裡恨惡上帝。

這麼壞的人,在聖靈感動下說,「我們該死。但我們悔改、轉離惡道,也許上帝會後悔」。

上帝後悔?

我多次提過,約拿書裡講到上帝的預定,上帝要怎麼做,就怎麼做;上帝要指揮風、海,萬物都隨祂的意思而行。你說:「這裡好像不是預定尼尼微城的人要得救?」但你不知道,看到下面才知道他們要得救,而約拿早就知道。約拿就知道他是「金口」一講出話來,人家就會悔改,上帝是「軟耳朵、豬八戒」,底下哭一哭,上帝就赦免了。抱歉用這難聽的話,但我要大家瞭解約拿的憤怒,他知道這在上帝的手中。

聖經裡講上帝的預定,一切是預定的,但又講一切是未定的;從我們人來看是未定的。從我們人來看,聖經甚至用了這個字眼:上帝「悔改」了。這話是「後悔」,但完全可以翻成「悔改」,因為「或者神轉意後悔」,這字跟尼尼微城人的悔改是同一個字,就是改變了。

從我們人來看,上帝一切的作為,會因為我們的改變而改變。我們愛主,祂更愛我們;我們不愛主,祂不愛我們;祂被我們改變了;祂因為我們的反應而有改變。而從神的永恆計畫來說,當然一切都在上帝的手裡。這兩個通通是正確的。

我們就相信上帝一切帶領是美好,根據這樣的信心,在祂的規定、律法之下,做我們該做的事:該愛人、聖潔、悔改、信靠,該做什麼就做什麼,神下一步會怎麼帶領,我們不知道,相信祂就對了。

神就後悔,赦免他們,不降災

3:10,「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再過四十天,尼尼微城要傾覆。約拿講完了以後,整個尼尼微城的悔改有多長時間、上帝看了多長時間,我們不知道,但上帝鑒察了。

這一節特別講:「神察看他們的行為」,所以悔改應該是有一些行為的。到底哪些行為是聖靈感動的真實悔改,哪些只是一時,甚至是外表假做的,我們自己都不一定知道,但神知道。

神賜下的恩典,工作到什麼時候,我們也不知道。尼尼微城最後還是滅掉了,在這一次是被保住,但在那鴻書裡看到,不知道多久以後,尼尼微又故態復萌,可能是下一代,或幾十年,以後就滅掉了。但在這時候,他們有真心的悔改,神就後悔。

聖經上講過神有好多次的後悔,有我們覺得好的後悔,有(姑且說)壞的後悔。壞的後悔,最早就是在創世記講的神後悔創造人。看到挪亞時代人的罪惡,神就後悔造人,要滅掉他們。在尼尼微時可以說是一個好的後悔(當然神做的都是好的),神看到尼尼微城人的悔改就後悔,不降災了。

這也可以跟船上的事情再做一點比較:風災挪走了,因為禍源拿掉,約拿不在船上了。到了海裡,約拿又向神求告。他只有求神拯救,那次的禱告裡,還沒有什麼認罪,上帝也是軟耳朵,救了他。這一次,神看他們的行為,就不降災了。

這文學的筆法又來了:整個尼尼微城的人悔改信主。今天如果在台北市傳福音,全台北市的人(包括流浪狗)都悔改了的話,我們會很高興,哈利路亞讚美主。可是,約拿發脾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