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不正(三1~12)
·知法犯法(1~4)──作为首领和官长的人,理应以维持公平正义为己任,但犹大人的首领官长,非但没有履行应有的职责,反而利用职权作为剥削谋利的途径,成为带动社会不公现象的罪魁祸首。但到了耶和华施行刑罚的时候,无论他们如何呼喊,神也会掩面不看他们,乃会按各人所行的报应他们。可见人所作的每一件事,必须亲身承受后果。
·假报平安(5~8)──假先知为了饱腹,随意借用耶和华的名称虚传平安的信息,用来换取百姓的供物;又对那些没有给予食物的人,说出咒诅的话。他们这种是非颠倒的宣讲,使百姓失去了真神的指引,逐渐走在败亡的道路上,弥迦先知就严厉地指责这些人窃取神的威严作为私利之用,使原本圣洁的职分变成商业性的工作;故此,他们将会在行事的时候露出罪行来,让百姓知道他们是假先知。弥迦更进一步指出,真正的先知是靠着神的灵,满有能力,对社会、道德和宗教有深入的洞察力,坚守立场和使命,指出罪恶和过犯。这才算是真正先知的本分。
·总结犹大的罪行(9~12)──犹大国陷在罪恶中,作为首领的人要承担极大的责任。他们以财利为目标,失去了事奉神的意义,不但为了金钱而工作,也以它的多寡而胡乱审判;更可耻的是他们挂着耶和华的名号,明明没有得到神的启示,却故乱宣告是来自惦的预言。故此,犹大国将面临一次前所未有、无法想象的大灾劫,目的是让人知道耶和华对这一切事的忿怒和审判。弥迦先知所发出的这个预言,后来更被耶利米先知引证使用(参耶二十六18)。
默想 在事奉上我有否成为别人的绊脚石,或带领他人误入歧路?──《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