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辜负神爱(玛一l-5 )
神藉玛拉基所传的默示,首先提到神对于以色列的爱。神曾拣选他们,从埃及拯救他们脱离为奴之家,过红海、降吗哪、赐律法、建会幕,并藉云柱、火柱引导他们的路,用大能带领他们过约旦河,进入迦南应许美地,战胜诸敌,分地为业。特别是在对待以扫的事上,显明了神的特爱,虽然以扫为兄,神却爱雅各并赐福给他的后裔,而使以扫的后裔以东人遭到毁坏荒凉。固然是因他们的罪恶,但神却对以色列管教之后仍施大恩,使他被掳的民归回,重建家园。这难到还不是神的爱吗?否则以色列民犯罪严重,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赛一4、9),以色列人蒙神保守至今,使他们复国、兴旺,更是神爱的证明。但神的选民怎样对待神呢?他们忘恩负义,罪恶深重。
2.祭司不忠(玛一6~二9)
首先应当受责备的是祭司,因为祭司明白律法,教训百姓认识神,他们的地位和责任非常重要,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7-48)。神的要求并不过份,因为他是父亲,应当得到儿子的尊敬,他是主人,应当得到仆人的敬畏,但这些祭司竟将污秽的食物献在坛上,将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岂非恶事?
祭司本身若有残疾,不能来坛前献神的食物(利廿一16-21)律法上更明说凡有残疾的、瞎服的和瘸腿的牲畜,都不可献为祭(利廿二17-25),连献给省长的都不喜悦,何况是献给至高圣洁的神呢?所以神说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神藐视外表虚假的奉献,神极为不悦。祭司为利而违例献祭可作今日教会的鉴戒,不能随便收受神不喜悦的奉献。所以神厌弃并咒诅犹太人而转向外邦人,使他的名在他们中间被尊为大。
祭司若不尊重诫命,不听神话,不荣神名,就要受到咒诅和羞辱。神曾与利未人立生命、平安的约(民廿五ll-13),使他们敬畏神,将真实的律法放在他们口中,嘴里也没有不义的话,以平安和正直与神同行,使多人离开罪恶。人当由他口中寻求神的律法,因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然而他们却偏离正直,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废弃神与利未人所立的约,所以神要使他们被藐视。今天传道人应当受到警戒,因有些人比当时的利未人好不了多少。
3.百姓诡诈(玛二10-13)
不但祭司犯罪,百姓也行恶。同一位父、同一位神所造的应当彼此相爱,以诚实相待,他们却以诡诈待弟兄,背离神与列祖所立的约,甚至休了本族的妻,而以敬拜假神的外邦女子为妻,以致这些外邦女子将她们所拜的偶像邪教带进以色列,如所罗门时一样(王上十一1-8)。这是非常可憎的事,神必从雅各的帐棚将他门剪除。
4.恶待发妻(玛二14-17)
凡在神面前立的盟约,神是要加以见证和判断的,若有人以诡诈对待发妻,对她不忠,或以强暴待她,使她哭泣的眼泪遮盖祭坛,所献的祭也不蒙悦纳。神起初造人的时候,只造一夫一妻(大十九4-5),乃为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多妻或休妻都是神所恨恶的。百姓看见社会不公,行恶的毫无报应而向神抱怨,表明他们实在愚昧,骄傲,顽梗,不认识神,为神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