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2节至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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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人与狂傲的恶人:神的爱在审判中表明

当义人受苦,恶人得势,我们不免怀疑神的爱。在第一个争议中,玛拉基揭露当时的人在这方面的疑问,并提出答案。由于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并且特别在灵性上都甚荒凉,以致他们对神的爱有所怀疑。玛拉基的回应是:指出神对雅各无条件的爱,和对以扫相对的恶;保罗曾在罗马书九章13节一段经典性的经文中引述这点。在此‘爱’字所表达的是拣选的意思,而‘恶’所指的是弃绝,并不是个人的喜、恶(申 23:7>申二十三7明明禁止以色列人憎恶以扫的后裔以东人)。可参考路加福音十四章26节,十六章13节,这两节经文也有类似的用法。
雅各和以扫都是以色列先祖历史中的人物。虽然他们同作兄弟,但在神的主权下,雅各却蒙悦纳,以致他享有特权,成为神救赎历史中弥赛亚应许的传人,而以扫则在这事上无份,被神弃绝。不过玛拉基所关注的主要是以色列和以东这两个国家而非个人,雅各和以扫分别是两国的代表和始祖(参创 25:21-23>创二十五21-23)。如此看来,我们不能断言每一个以东人都被弃绝或咒诅,同样,我们也不能断言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得救。
玛拉基以以东和以色列国运的对比来证明以色列蒙爱的地位,这做法在先知当代的人眼中必被视为大错。如果神真是拣选了雅各/以色列而舍弃以扫/以东,那么为何惦容许以色列在主前587年被尼布甲尼撒王毁灭,又让子民被掳至巴比伦达70年之久?而在同时间内,以东却一切无恙,甚至似乎在以色列的亏损中获利?以东人对兄弟以色列受害,不单袖手旁观,而且还主动帮忙敌军巴比伦,向他们告密,又阻截以色列逃跑之路(诗 137:7>诗一三七7;结 25:12-14>结二十五12-14,结 35:15>三十五15;俄1:8-16>俄8-16)。
可是,玛拉基却以耶利米书九章11节来支持他的论点。在玛拉基之前200年,耶利米已宣告耶和华即将要向犹大施行的审判:‘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野狗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域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玛拉基用同样的话警告以东,说明以东与犹大一样不能逃避神公义的审判。以东所承受的审判似乎是藉着拿巴提亚拉伯人的手;在主前550至400年之间,他们逐渐迫使以东人迁离本土,徙置到巴勒斯坦南陲一个后来被称为以土卖的地区。拿巴提人是半游牧民族,他们任由以东的市镇荒废,在放牧时又容许牲畜吃掉大部分植物,故此本来适于耕种的田地就被糟蹋了。犹大有一天会被恩钓重建,神爱子民的心由此可见,而以东的审判却是永久而不可逆转的。个别的以东人可以继续存活(正如1:4>一4所暗示;参可 3:8>可三8;以东人之中后来有归向基督的),但他们已永远失去国籍了。
第一个争议以承认耶和华的普世治权结束。这普世性观点──经常被误解为普世主义,以为列国的宗教也为神所认同──这是本书卷的一个副题,在下列经文:一章11、14节和三章12节,先知将再次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