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以蒙恕之心恕人
基督教最精彩的地方,也是人最难接受的地方。
圣经要求我们做好人,但同时说我们是罪人;要求我们行善,却同时说没有行善的;要求我们饶恕人,却同时说我们先要接受饶恕。绝大部份的人都承认我们应做好人,应该行善,也应该饶恕人。但是要我们承认自己是罪人,甚至当别人得罪我们,我们还是承认自己不过是罪人,这简直是荒谬。别人亏负了我门、饶恕己经很难,还要倒转过来说我们先要被饶恕,这道理怎么讲?
有一个女人,从小受生母管制虐待,苦不堪言,后来结了婚,以为逃出生天谁知丈夫冷酷无情,诸事刁难,甚至动粗。在痛苦中她信了耶稣,心中多了一份宁静,以前绝口不提自己的遭遇,现在也可以向好友倾诉,以前咬紧牙关不承认曾受伤害,现在也可以让泪水清凉一下伤口。可是她很清楚知道自己还不能真的去爱母亲、爱丈夫。想起他们的所作所为,伤口还是隐隐作痛,辗转难眠。
她问:一个没有被爱过的人可以爱人吗?一个满身是伤痕,仍然感到痛楚的人怎样去饶恕伤害她的人?答案是不可能,真的不可能。那些说可能的人是自己没有受过这么深的伤痕,也至少尝过至亲亲友爱护的滋味。
唯一可能的就是有神迹发生。所谓神迹是超乎常人的神,用超乎常人的方法,来达成超常的的效果。好消息是这个神迹已经发生了。
先说这位本质就是爱的神(圣经不是说「神就是爱」吗?)。本质是爱与有爱的成份有天壤之别。本质是爱的永远不可能没有爱,否则就失去存在。有爱成份也可能有恨的成份,这就是神与人的分别。人可以有爱,也可能失去爱,神却不可能,因为那是祂的本质。
我们都是爱不完全的人,而这些罪都是对爱的本质一种亏欠。圣经说当我们不给一个饥渴的弟兄水喝,不侍候一个在病中的弟兄,就是不作在神的身上,把我们对人所有的亏欠加起来,那就是我们对神的亏欠,不止如此,我们拒绝神的爱,亏欠就更大了。
但是神藉着耶稣基督做了一件超奇的事。耶稣在十字架上把我们所有的欠单都一笔勾销了。祂说我们可以从头再爱,但不再用我们自己残缺无力的爱,乃是用祂纯洁无瑕、具有无比感力的爱,以祂饶恕我的爱,同样的去饶恕曾经亏负我们的人。
这件事情如何发生在个人身上?我讲不清楚,我只知道一个人还不能完全饶恕另一个人,他必须先到十字架那里去经历神的饶恕。此外没有更彻底更有效的方法。
咀嚼生命粮:弗四31-32,太十八21-35
穿上走路鞋:
不能饶恕人最基本的原因是还不能充份体会自己蒙神饶恕之恩。
想一想假如神不饶恕自己,会有什么后果?列出最少三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