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我─它」抑或「我─你」
一九八七年十月某一日,美国德州密邻(Midland)市演出了一幕扣人心弦的真实故事。四岁小孩席思嘉(Jessica)不小心掉进一个井里,母亲立刻召警,结果展开连续五十八小时的抢救工作。矿工、工程师、技工及医生等专技人员各展所长,开石的开石,钻土的钻土,也有人想尽方法引女孩发声,免得她睡着了不能合作。电视屏幕上,工作人员及围观者一张张焦虑疲劳的脸,却是那么动人可爱。两天后,当工作人员把席思嘉从井中抱上来,欢呼声、喜极而泣的镜头震憾了围在电视机旁千千万万的观众。
同年八月在中国大陆四川成都,一个十四岁名张欣娟的女生,不慎失足掉进一个池塘。当时在场的四个同学,力图救她而不成功,于是哀求站在旁边围观的人群(约五十人)伸出援手。谁知竟有人问:「我若救了她,谁会给我钱?」另一人搭讪:「就是给二、三百块也不值得啊!」报载那女孩结果淹死了。
救不救命,只在一念之差。究竟那人值不值得救?用什么来衡量一个人的值呢?很明显,德州密邻镇的人觉得席思嘉很重要,以至全城哄动,出钱、出力、出时间在所不惜。但四川成都的人却觉得张欣娟连二、三百元也不值,有些人对生命轻视真使人唏嘘。
恐怕这样的人在一般社会为数不少。有人把人看成生产工具,其价值用生产效率来衡量,也有人用学位、成就、声誉来看人,其实也是一样。把人看作对象对自己有很多好处,因为容易操纵玩弄。对象预测性较高,冒险性就减低。
人若只是「它」,人与人相处就只是「我与它」的关系,那是一个自我中心的冷酷世界,不是控制就是冷眼旁观,不是利害关系就是毫无关系。神学家布白(MartinBuber)认为人与人应有「我─你」的关系。我尊重你的人格,亦以我全人的人格来与你相遇,没有利用,没有假冒,只有诚。这样。真正的爱才可以产生。
咀嚼生命粮:路十二22-24
穿上走路鞋:
1.打开今天的报纸,选出十大新闻,看看其中有多少则是把人当作「它」。
2.人若不是「它」,今天我当如何对待在生产线上被淘汰了的:家中的「老人」、街上的「流浪汉」、医院中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