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神解释说:“打碎偶像!”
50年代,我国教会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意义重大,教训深刻。
一个受众教会重视,受众信徒注目,甚至被一部分人看作“参天大树”的人物,突然,由于他不为人知的种种失败和秽行被揭露出来,公之于众。他就一下子悲惨地倒了下来。全国教会为之惊异,我也不例外。
我从未看见过他,从未听过他讲道。可是我读过他的著作不少。他的著作和讲经纪录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因此对我的影响也是大的。像我这样受他影响的人在全国是很多很多的。他被看为中国教会不可多得的人,在解经方面尤有独到之处。为此,我敬佩他的心也是非同一般的了。
但是,他倒下来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被自身的失败和罪污砍倒在地!
50年代的某一天,教会工作人员和信徒群众参观了他的罪行展览。和大家一样,我的心震撼得十二分剧烈。思想里、心灵里,展开了猛烈的斗争,又是悲叹,又是痛心。
我默默沉思,反复思想,并对自己说:他的罪行,即使被打一个大折扣,他仍是应当被砍下来的。
然而,当我转到信仰角度来思考这件大事时,我却想不通。这件事竟然在这样场面之下发生“喔!我的神啊,为你名的荣耀,为福音和教会的声誉,太沉痛了,太悲惨了,太羞耻了!你的损失太大了!”
常识在我心中有力地告诉我:凡是看过这场展览内容的,不论是教牧,是信徒,都会发生许多难以自解自答的问题。
问题的焦点倒不在环境方面,而是在神的方面。
看完展览,回到家中,我跪在神的面前,以极其痛苦和悲哀的心情同神大大地摔跤辩论起来。正因为我信仰神,尊敬神,我才同神说理、辩论。我面对神,问了许许多多的“为什么?”
“神啊,为什么竟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为什么要发生得那么惨?”
“你为什么不顾念自己的荣耀和教会的益处?”
“你岂不是天地的主吗,你岂不是管理生死大事和小事的吗?”
“你岂不是教会的元首吗?”
“这个人被许多人如此敬仰,而实际上已经堕落得如此之深了;你为什么不直接管教他、击打他,如同过去击打亚拿尼亚和撒非拉一样呢?你直接置他于死地岂不更加合宜吗?难道说,他如此下场对你有体面、对教会有造就吗?这事太羞耻、太痛心、太难懂了!我难以想通!”
我又祷告说:“我和我的同工虽然微小幼稚,还能懂得自重,尽力谋求你的荣耀,顾念你的教会。为什么你竟不顾念自己的荣名和教会的声誉呢?”
我又想到《圣经·哀歌》里的话:“黄金何其失光!纯金何其变色!圣所的石头倒在各市口上”(哀4:1)。
“我的神,我的主啊,这件事的发生,在你心中究竟是什么意义呢?……”
我在祈祷中发生这样的辩论与质疑,几乎是空前的。为别的事,我也曾与神摔跤辩论过;但是总是没有达到如此剧烈的程度。我流泪,我质疑,我对于神所作的,心灵不通啊!我承认,在形势面前,他是罪有应得的。但就信仰方面说,神的许可与做法是难以想通的。
我这样的祷告和辩论持续了好几天,许多次。心中难以平静。一天,当我祷告到最最恳切时,神开口说话了,神作出了解释。神解答的话,说得又庄重,又严肃,又简要。神发出的答复只有四个字:
“打碎偶像!!!”
这四个字从神口中出来时,是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的,既缓慢,又有力。那时那刻,如同有大光照着我,射入我的心灵和悟性。我立刻明亮起来。我懂了,我通了,我服了!
“我主啊,我懂了,一点不错,一点不错!我服贴了,你的智慧和公义和权柄当受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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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件事的发生与古代耶路撒冷圣殿被神丢弃,具有类似或近似的性质。神宁可不顾念自己的荣耀,也要作出圣洁忌邪的公义审判。“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
②神是全智的,他看清教会和个人的内幕、内情是一般局外人无法知晓的。个别人的蒙蔽手法和群众对“参天大树”的迷信,已经是够久的了。神的宽容和忍耐已到尽头。教会自己不作,或者作得太模糊,神只得通过环境来作——破除蒙蔽、破除迷信--使属神的子民从盲目的个人崇拜中清醒过来。这教训是可畏的,深刻的,又是沉痛的。
神必取缔自己的教会和仆人,而且历来如此。我们的难处在于:有时把神看得太忍耐,有时又把神看得太严厉。
③神的仆人,教会的使者,需要警惕自己的某些或某种弱点。蒙神器重的人更当如此。要谨防自命不凡,鹤立鸡群,自造“巴别塔”……。
④经上有一段话,对于众教会的“会际关系”和个人对教会的看法问题,都极有教益。然而,这段话却容易被人忽略。此刻特别恭敬记下;值得细思和深思。
“巴珊山是神的山。巴珊山是多峰多岭的山。你们多峰多岭的山哪,为何斜看神所愿居住的山?耶和华必住这山,直到永远”(诗篇68:15-16)。
我们要深思这二节经文的用意。对于宗派意识较强较深的弟兄姐妹,用处更大,教育更深。
这二节经文启发又提醒我们体会神的心肠和眼光,妥当地看待地上的众教会和神所使用的众仆人。
⑤《圣经》和圣灵借使徒的口叮嘱我们:“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林前4:6)
不论是个人或教会,或明或暗的自我优越感,都会带来估计不到的损害与失败。
⑥当着人的面妄论神,是不许可的。然而,正如先知们所经历过的那样:心存敬畏和诚恳,直接进到神的面前去。为某件事向神诉说自己心灵不通,思想不解,感情难受,甚至同神说理;却又是神所许可的。有时,可以指望从神得到直接的答复与解释。其中的甘甜和造就是局外人难以得到的。
⑦神说过:“我是耶和华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假神)。……”(出20:2-3)经上又记着说:“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诗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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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写成以后,过了若干月日,料不到有一位素不相识的主内弟兄从上海来到宁波与我交通。更料不到这位弟兄就是上文所提到的那株“参天大树”的生前秘书。从他口中证实了上文所说的事情真相。谨记之,以使难以想通的读者能在神的教导中得以想通。笔者本来不想笔述这一件事,实因事关真理和教会,教训深刻,才下了决心,将自己的痛苦经验和恩典记录献给读者。
1992.4.21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