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基因工程的道德问题
跨世纪伦理地图 by 苏颖智
个案讨论
个案一
传闻说一位亿万富豪为了能永世留芳,于是付一百万美元请科学家复制自己,他打算在五十岁生日时先制成第一个,若不成功,再制另一个。
你认为这样可行吗?人真的可复制一个百分之百象自己一样的人吗?政府又应否准许我们这样做?
个案二
李弟兄夫妇结婚八年未有小孩,因李先生是不能生育的。夫妇后来看到广告,说若以二十万元的代价便可以帮助他们生育,所需要的是李太的卵子和李先生的细胞。专家们会让李太的卵子先与另一个男人的精子结合,然后再殖入李先生的细胞里,待成孕的胚胎稳定后,才放入李太的子宫中成长。若试验失败便不收费,但可再试一次。李先生夫妇听后,十分渴望尝试,但因他们是基督徒,所以特别请教牧者。
假如你是牧者,你会如何回应?
前言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基督徒要面对的道德问题也与日俱增。首只复制羊经过277次实验成功后,於1997年在纽西兰出现,继而同年复制牛亦在英国面世,于是期待复制人的呼声便不绝于耳。早于1993年,佐冶华盛顿大学的Dr.RobertStillman和Dr.JerryHall对复制人之研究报告,曾掀起炽热的争论。其实,两位教授并非成功地复制了人,只是成功地把一个人的胚胎用人工分裂法,使之成为二个完全一样的胚胎而己。这项人工胚胎分裂技术早于廿年前已在老鼠身上试验成功,而在十年前则在牛的身上得到实现。按二位教授的理论,若人的胚胎用同样方法来分裂,一个胚胎可变成二至八个完全一样的胚胎。他们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复制人亦会成为事实。想不到他们的理论发表之后,短短三年多时间,人类已成功地复制了牛、羊等动物。
人类的基因工程应否有底线?底线应在那里?复制人的器官用作移殖用途可以吗?藉基因工程改良胚胎,以彻底消除某些遗传性疾病,可以吗?试管婴孩又如何?用胚胎分裂法及借胎生子可以吗?我们应否接纳复制人呢?以上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圣经才可以找到清楚的答案。
基因工程的类别及意义
目前人类进行之基因工程种类繁多,作用也不一样,过去绝大部分人只是站在科学立场看那些实验及工程,但随着这些实验涉及人的生命及伦理问题,基督徒便应站起来,提出道德方面之考虑,否则未来的世界将变得更紊乱、更可怕和更多问题。
基因工程是什么?它有什么类别?KerbyAnderson在GeneticEngineering一文中指出,基因工程就是以人工将人体的基因重组或培植去制造新品种。包括:
第一、把动物甚至人类的器官、组织等完全改变,重新设计。
第二、复制任何现存之器官或器官里某部分的基因组织。
第三、复制整只动物甚至整个人。①
基因工程意义何在?从目前存在之基因工程来看,有些工程甚具意义,且是亳无异议被接受和推崇的。包括:
1.透过器官或骨髓移植去医治心脏病、肾病或血癌病人。
2.透过收集初生婴儿脐带之血去医治柏金逊症、血癌病人。
3.透过抽取DNA样本,确定在母腹中之婴儿是否有某些遗传性疾病,如地中海贫血症、色盲、唐氏综合症等。②这些研究结果肯定会有效地帮助及辅导一些怀孕中的母亲。以前的选择只有顺其自然生产或是人工流产,现在却多了一个选择,就是透过基因工程改良细胞组织,及早除去某些遗传性疾病。
4.如改良植物的品种,基因工程也可以改良人及动物的品种,使不正常的改变为正常,正常的变得更优良。
5.用细胞培植法,利用动物之身体培植人体的器官,储备作人体移植之用,如培植及移植肺的组织、皮肤、乳房的组织,现时皆已被人应用。
6.透过试管婴儿帮助那些无法靠自已成孕之夫妇,利用他们本身的精子及卵子成孕,继而放回一位女性腹中(不一定是母亲),将来孩子归这对夫妇,好让他们能尝尝为人父母的喜乐。
牵涉的道德问题
然而,基因工程的发展却并非完全是好的,有些工程极具争议性,威胁社会安定,且涉及道德问题。包括:
1.她卵他精的人工授孕法将会引起很多争论,特别是借腹生子,将来子女归谁?小孩是否有权知道自己的生父母是谁?知道后又会产生什么结果?这类问题肯定会成为法庭上争议的焦点。
2.当胚胎被人用作细胞分裂,由一个胚胎分裂至多个胚胎的时候,我们是否视那些胚胎为“人”、为有生命的胎儿?若是,我们可以将人的生命这样“实验”吗?我们是否有权将这些有生命的人之胚胎冷藏,任由科学家要他们成长便成长,要他们毁灭便毁灭?若说这些胚胎不是人,那又是否基督徒的立场?
3.复制人的问题。其实复制人之原理十分简单,就是把一个人的细胞抽出来,将细胞中之细胞核取出来替代成年女性卵子中的中卵核,然后令它受孕,成为胚胎后,再放入母腹中成长。生出来的婴儿样貌、DNA等应与细胞捐赠者完全一样。到目前为止,复制人是最具争议性及最被人反对的。共产中国、回教国家或西方先进国家都一致反对复制人的研究和实验。试想,某人为使自已流芳百世,影响遍及全球,复制了一百个与自已的外表、智能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假若这人是希特拉,后果会怎样?将来匪徒犯法,用另一个他制造一些不在场证据,结果会怎样?
到底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些基因工程?
1.若有人透过胚胎分裂法为孩子留个后备,若孩子某些器官有问题,待后备的他或她长成,从他们身上取出所需的器官来(例如肾、肝、眼角膜等),为孩子作移植之用。我们能接受这样的做法吗?
2.人体冷冻的提倡者持人死能复苏的信念,在一个人死亡时急冻他的身体,等待医学有突破之日,再帮助他进行换心、换脑等重要器官移植,使他能复生。这种做法基督徒可以接受吗?
从圣经看基因工程
信徒与非信徒因道德标准不同,对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看法不同,因而对基因工程之接纳程度亦肯定有差异。Dr.NormanGeisler在ChristianEthics一书中,十分清楚列出了二者不同世界观③:
基督徒观点世俗人文主义
世问有造物主没有造物主
人是神特殊的创造
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生命主权属于神
生命主权属于人
生命是神圣的肉体生命只重品质
不可不择手段达到目的
可以不择手段达到目的
PaulKurtz在HumanistManifestorsI及II中清楚表明他的立场是支持堕胎、安乐死和自杀,对基因工程也持完全不设底线的态度。④他认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自己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他不是杀人放火,伤害别人便可以了!”显然,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圣经的观点,甚至在教外人中也大有反对者存在。⑤
世俗的人文主义认为生命的主权不在于神,而是在于人。虽然大部分人文主义者鼓励人努力活下去,但他们也坚持人有权利结束自己生命,因此自杀和安乐死被视为合乎道德的权利。讽刺的是,堕胎也被视为合乎道德的权利之一,孕妇应有绝对自由去选择是否要终止怀孕。明显地,这些人不视腹中胎儿为有生命的人。
另一方面,世俗的人文主义相信生物进化。今天很多人相信人类科技水平已有相当尖端的发展,所以有责任引导未来人类的“进化”――就是透过基因工程控制生命的品质或制造生命。有些人更盼望科学家能从仿生人类(Bionicman)进步到利用遗传工程制造人类。
世俗的人文主义可以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JosephFletcher在SituationEthics一书中断然说:“只有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再没有其它了!”⑥例如,当医学上发现堕胎婴儿的脑部组织有助于治疗柏金逊病时,有些人便出高价在第三世界的国家找人用子宫切除术堕胎,从活婴身上取出组织为他们治病!⑦
圣经怎样看世俗人文主义者的观点及今天的基因工程?这是每一位信徒都应该认识的,我们还该引起社会大众关注这个问题。
1.人对生命没有主权
圣经很清楚说出,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神而来,包括我们的生命。“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一21)神亦曾对摩西说:“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卅二39)只有他可以创造生命(参创二7,一21、27),也只有他能维持生命(参徒十七28)。故此,我们无权取去无辜的生命,包括我们自己的生命(参创九6;出二十13),也无权操纵新生命。
2.人类没有创造优等人种的义务
进化论者经常大言不惭地说人类有推行进化、制造优质人的责任。其实,没有充分证据显示现时人类是由自然进化演变出来的。圣经宣告,神才是人类的始由,亦是改良人的源头。复制人可行吗?人可以制造一个与自己完全一样的人吗?绝不可能!极其量只可以制造一个样貌、基因及身体特质与自己相同的“翻版”,智商或许接近,然而一个人的性格主要是后天培养出来的,父母、学校环境、周围的人、所经历的际遇等因素皆构成一个人的独特品格,这一切都不可能在实验室里复制出来。
事实告诉我们,人类纵有高超科技也不能确保藉着科学改良一只果蝇。即使人有能力如此作,我们亦不应如世俗人文主义者般看优质人种,否则将带来如希特拉时代集体屠杀“劣等民族”之大灾害。
3.基本态度的分野
基督徒的人生是为事奉神,但人文主义者却是在扮演神。两者对基因工程的基本态度可比较如下:
基督徒:事奉神人文主义者:扮演神
自愿性治疗强迫性治疗
改善生命
创造生命矫正生命
再造生命
维持生命设计生命
保养遗传因子制造遗传因子
顺应自然
控制自然
4.人是有尊严的
圣经强调神乃唯一拥有生命主权的主宰,人是有无比尊严的,因为人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参创一26-27),是神至高的创造。人是神的代表,有神的样式,所以杀人是罪大恶极。神为杀人的罪设立死刑(参创九6),因为人有尊严,所以连咒诅别人也是错误(参雅三9)。人的肉体生命亦有尊严(参弗五29),所以当我们埋葬死人时当心存敬意,因为将来死人还要复活(林前十五20-22)。
5.生命是神圣的
人不是神,却有神的形象,将来天使也要服侍人。神要人反映出他的荣耀、圣洁和德性,所以不论肉体生命如何损坏,我们仍然应该视它为神圣的。
6.肉体生命是必死的
人类堕落的结果是必然死亡,因为神一早已对亚当说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此外,希伯来书九章27节亦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所以,今世的生命是有限的,任何尝试用基因工程维持生命者终会徒劳无效。
7.神要求人类热爱生命
主耶稣教导我们,最大的诫命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爱人如己。”(太廿二37-39)。基督徒的爱应是无私、舍己的爱。我们绝不能做出一些伤害别人--特别是那些无助、甚至是无力呼救的小生命。
从以上七个原则,我们便可以理性而正确地分辨哪些基因工程是我们可以接受,而那些却要反对。
衡量基因工程的指标
当我们要分析哪些基因工程或医学科技该支持,哪些要反对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些基本原则及圣经根据。
1.自愿与强迫的分别
从基本自由和尊严而言,我们只接受和认同那些自愿的工程,绝不认同那些强迫性的工程,因为后者并不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除非是必须的、为保存生命的手术,否则医生不能在没有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切除病人任何器官或进行任何手术。因此,堕胎、为优生而强迫绝育,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为取其新鲜器官(用作移植用途)而加速病人死亡更是谋杀之举。
2.安乐死与慈悲地容许死亡的分别
安乐死是主动以仁慈的方法杀死病人或不想活的人,这是圣经不容许的,因为没有人有权取去别人的生命。然而,放弃用机器维持生命却不算杀人,乃是在病人家属的要求下,任由神作主,不勉强用人工方法去延长病人的呼吸和心跳,而用最自然的方法使生命终结,这是圣经容许的。实际上,圣经从来没有宣称人有延长他人死亡痛苦的义务。
3.人工方法与自然方法之分别
无论是如何瘦小、老弱、衰残的人,我们都不应停止供应食物、水及空气等必需品给他,拿去这些维持生命的必需因素,便与故意造成他人死亡无异,故意造成他人死亡便是谋杀。然而,我们没有责任用勉强和非自然的方法来延迟他人的死亡。换句话说,除非当事人及其家人要求,否则我们没有道德责任藉牵强的人工方法去延长他人生命。
4.节育与堕胎的分别
节育是限制出生婴儿数目的方法,最普遍的做法是防止怀孕,这绝不是谋杀,但堕胎却是取去真实的小生命,绝对是谋杀的行为。⑨
5.医治生命与创造生命的分别
圣经强调神会医治人,也命令我们去医治病人(参雅五14-15),主耶稣更给门徒权柄去医治人(参太十8)。然而,医治不健全的人和制造完美的人却有很大的分别。减除人因疾病带来的痛苦是道德上的责任,但制造人类却不然。
不应逾越的界线
1.器官移植
时至今日,器官移植已经十分普遍,眼角膜、心、肺、肾脏的移植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因这项医学的突破能活得更好,生命亦得以延长。圣经怎样看移植手术?约翰福音十五章13节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没有比这个大的。”甘心自愿地将眼、肝、肾给予患病的人,是爱的具体表现。若我们本身正面对死亡,再不需要这些器官,那就更说不上牺性。记得我妻子的姑母安息之时,香港正值八仙岭大火惨剧发生,她的皮肤竟能用在烧伤学童的植皮手术上,我们一家人都感到荣幸和高兴。
但是,在移殖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a.捐赠者必须知情和自愿。
b.未经当事人许可,或当事人无能力作决定,医生无权取去他任何器官。
c.除非取出器官后不影响捐赠者的生存或健康(如一个肾,一部分肝,一些骨髓),否则任何器官必须在病人脑死亡后方可取出。故意加速捐赠者死亡是谋杀行为。
2.基因手术
为矫正和回复神创造生命的原貌,例如利用外科手术为烧伤者植皮、为裂唇者整形、为崩牙者补牙、为杜绝某些遗传病的基因工程皆可考虑和接受。若是为了成全个人特别的心愿,如变性手术、复制人、胚胎分裂、他精她卵人工授孕、改变婴孩性别等,从圣经观点看来都是错误的。主宰人生命的是神,不是人,是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参创一27)
3.人工授精(AIH)
因身体或某些缘故,夫妻无法完成房事,若基因工程所作的只是让丈夫的精子进入妻子子宫中成孕,从道德上来看,我们毋须反对。若精子不是来自丈夫,或卵子不是来自妻子,那么孩子实际的生父、生母是谁?作者对此不能接受,不能生育者倒不如考虑领养。
4.体外授精(IVF)
基本原则,与人工授精相同。
5.器官或组织采集
随着医学科技日新月异和病人对治疗的要求不断提高,今天在医学上使用人体器官和组织也日趋普遍。堕胎婴孩的器官可用作移植用途,脑部组织可用来医治柏金逊病,身体其它部分在医学上也有价值。我们真的要问:到底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
不合圣经原则的堕胎是我们反对的(参本书第六课),使用这类婴儿的器官也是不合神心意的。所有器官捐赠必须在当事人知情、同意且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人死后捐赠器官,是最正常和健康的方法。若以收集器官为目的去培养胚胎,或用人工方法保持植物人的身体不死,乃是侮辱了人的尊严。
6.人体冷冻学(Cryonics)
热衷人体冷冻学的人,以为人类的科学发展到藉着某些器官(包括脑)移植,又或找到某些不治之症的治疗法,日后可以叫死人复生。我们相信只有神才能使死人复活(参约五;林前十五)。人必有一死,不能逃避,我们要接受这事实,而响往更美的天家。(参来十一14-16)
7.基因接驳
凡不是为治疗的缘故,只为满足人的虚荣心或渴慕得到优良的品种,我们都应该反对,这些行动亦有违神“按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人”的原意。Dr.KerbyAnderson指出,这些基因接驳会带来更多新的疾病和微生物世界的生态失调。⑩
8.复制人及胚胎分裂
如巴别塔时代的人一样(创十一1-2),这是人妄想扮演神的角色,是傲慢至极的表现。复制人及胚胎分裂也违背了神命定人类繁殖的方法――在母腹中受孕,它也违背了我们只是生命的保管者而非创造者的原则。所以,我们应予以反对!
注释
1.J.KerbyAnderson,GeneticEngineering:TheEthicalIssues(GrandRapids,MI:Zondervan,1982),1.
2.藉着从父母身上抽出的血及组织来检验其染色体,应可以相当准确地验出胎儿是否有遗传性疾病。胎儿成形时,用超声波则可看出胎儿是否有问题。从六十年代开始,抽取母腹内的羊胎水来化验,亦是检查胎儿是否正常的方法。而MSAFP(MaternalSerumAlfa-fetoProtei)则是怀孕后十五至二十周的验血工作,可验出胎儿是否患唐氏综合症。
3.NormanGeisler,ChristianEthics:Options&Issues(GrandRapids,MI:BakerBookHouse,1989),190.
4.PaulKurtz,HumanManifestoIandII(Buffalo,USArometheus,1973)14-18.
5.中国领导人已经在1998年2月清楚表明不容许复制人的实验进行。
6.JosephFletcher,SituationEthics:TheNewMorality(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66),122.
7.U.S.A.Today,Dec,1994.
8.目前流行的智商测验包括:IntelligenceQuotient(IQ)智商,EmotionalQuotient(EQ)情绪智商,AdversityQuotienty(AQ)逆境智商。
9.参考本书第六课。
10.Anderson,P87-91.
参考书目
1.J.KerbyAnderson,GeneticEngineering,TheEthicalIssues(GrandRapids,MI:Zondervan,1982.)
2.NormanAnderson,IssuesofLifeandDeath(DownersGrove,IL:InterVarsityPress,1997.)
3.B.M.Ashley&K.D.O’Rourke,HealthCareEthics(St.Louis,USA:CatholicHealthAssociationoftheUnitedStates,1982.)
4.LaneP.LesterandJameC.Hefley,Cloning:MiracleofMenace?(Wheaton,IL:TyndaleHouse,1980.)
5.MickGill&TessaRichards,“MeetingtheChallengeofGeneticAdvance”,MedicalJournal,NewYork,April,1998.
6.E.PenceGregory,“WhoisAfraidofHumanCloning”,MedicalJournal,NewYork,February1998.
温馨提示:您随时都可以用鼠标在阅读页面划词。调出圣网百科对该词的注释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阅点]
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打开手机扫描阅读
上一页下一页
个案讨论 个案一 传闻说一位亿万富豪为了能永世留芳,于是付一百万美元请科学家复制自己,他打算在五十岁生日时先制成第一个,若不成功,再制另一个。 你认为这样可行吗?人真的可复制一个百分之百象自己一样的人吗?政府又应否准许我们这样做? 个案二 李弟兄夫妇结婚八年未有小孩,因李先生是不能生育的。夫妇后来看到广告,说若以二十万元的代价便可以帮助他们生育,所需要的是李太的卵子和李先生的细胞。专家们会让李太的卵子先与另一个男人的精子结合,然后再殖入李先生的细胞里,待成孕的胚胎稳定后,才放入李太的子宫中成长。若试验失败便不收费,但可再试一次。李先生夫妇听后,十分渴望尝试,但因他们是基督徒,所以特别请教牧者。 假如你是牧者,你会如何回应? 前言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基督徒要面对的道德问题也与日俱增。首只复制羊经过277次实验成功后,於1997年在纽西兰出现,继而同年复制牛亦在英国面世,于是期待复制人的呼声便不绝于耳。早于1993年,佐冶华盛顿大学的Dr.RobertStillman和Dr.JerryHall对复制人之研究报告,曾掀起炽热的争论。其实,两位教授并非成功地复制了人,只是成功地
把一个人的胚胎用人工分裂法,使之成为二个完全一样的胚胎而己。这项人工胚胎分裂技术早于廿年前已在老鼠身上试验成功,而在十年前则在牛的身上得到实现。按二位教授的理论,若人的胚胎用同样方法来分裂,一个胚胎可变成二至八个完全一样的胚胎。他们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复制人亦会成为事实。想不到他们的理论发表之后,短短三年多时间,人类已成功地复制了牛、羊等动物。 人类的基因工程应否有底线?底线应在那里?复制人的器官用作移殖用途可以吗?藉基因工程改良胚胎,以彻底消除某些遗传性疾病,可以吗?试管婴孩又如何?用胚胎分裂法及借胎生子可以吗?我们应否接纳复制人呢?以上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圣经才可以找到清楚的答案。 基因工程的类别及意义 目前人类进行之基因工程种类繁多,作用也不一样,过去绝大部分人只是站在科学立场看那些实验及工程,但随着这些实验涉及人的生命及伦理问题,基督徒便应站起来,提出道德方面之考虑,否则未来的世界将变得更紊乱、更可怕和更多问题。 基因工程是什么?它有什么类别?KerbyAnderson在GeneticEngineering一文中指出,基因工程就是以人工将人体的基因重组或培植去制造新品种。包括
: 第一、把动物甚至人类的器官、组织等完全改变,重新设计。 第二、复制任何现存之器官或器官里某部分的基因组织。 第三、复制整只动物甚至整个人。① 基因工程意义何在?从目前存在之基因工程来看,有些工程甚具意义,且是亳无异议被接受和推崇的。包括: 1.透过器官或骨髓移植去医治心脏病、肾病或血癌病人。 2.透过收集初生婴儿脐带之血去医治柏金逊症、血癌病人。 3.透过抽取DNA样本,确定在母腹中之婴儿是否有某些遗传性疾病,如地中海贫血症、色盲、唐氏综合症等。②这些研究结果肯定会有效地帮助及辅导一些怀孕中的母亲。以前的选择只有顺其自然生产或是人工流产,现在却多了一个选择,就是透过基因工程改良细胞组织,及早除去某些遗传性疾病。 4.如改良植物的品种,基因工程也可以改良人及动物的品种,使不正常的改变为正常,正常的变得更优良。 5.用细胞培植法,利用动物之身体培植人体的器官,储备作人体移植之用,如培植及移植肺的组织、皮肤、乳房的组织,现时皆已被人应用。 6.透过试管婴儿帮助那些无法靠自已成孕之夫妇,利用他们本身的精子及卵子成孕,继而放回一位女性腹中(不一定是母亲),将来孩子归这对夫
妇,好让他们能尝尝为人父母的喜乐。 牵涉的道德问题 然而,基因工程的发展却并非完全是好的,有些工程极具争议性,威胁社会安定,且涉及道德问题。包括: 1.她卵他精的人工授孕法将会引起很多争论,特别是借腹生子,将来子女归谁?小孩是否有权知道自己的生父母是谁?知道后又会产生什么结果?这类问题肯定会成为法庭上争议的焦点。 2.当胚胎被人用作细胞分裂,由一个胚胎分裂至多个胚胎的时候,我们是否视那些胚胎为“人”、为有生命的胎儿?若是,我们可以将人的生命这样“实验”吗?我们是否有权将这些有生命的人之胚胎冷藏,任由科学家要他们成长便成长,要他们毁灭便毁灭?若说这些胚胎不是人,那又是否基督徒的立场? 3.复制人的问题。其实复制人之原理十分简单,就是把一个人的细胞抽出来,将细胞中之细胞核取出来替代成年女性卵子中的中卵核,然后令它受孕,成为胚胎后,再放入母腹中成长。生出来的婴儿样貌、DNA等应与细胞捐赠者完全一样。到目前为止,复制人是最具争议性及最被人反对的。共产中国、回教国家或西方先进国家都一致反对复制人的研究和实验。试想,某人为使自已流芳百世,影响遍及全球,复制了一百个与自已的外表、智能完全一
模一样的人,假若这人是希特拉,后果会怎样?将来匪徒犯法,用另一个他制造一些不在场证据,结果会怎样? 到底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些基因工程? 1.若有人透过胚胎分裂法为孩子留个后备,若孩子某些器官有问题,待后备的他或她长成,从他们身上取出所需的器官来(例如肾、肝、眼角膜等),为孩子作移植之用。我们能接受这样的做法吗? 2.人体冷冻的提倡者持人死能复苏的信念,在一个人死亡时急冻他的身体,等待医学有突破之日,再帮助他进行换心、换脑等重要器官移植,使他能复生。这种做法基督徒可以接受吗? 从圣经看基因工程 信徒与非信徒因道德标准不同,对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看法不同,因而对基因工程之接纳程度亦肯定有差异。Dr.NormanGeisler在ChristianEthics一书中,十分清楚列出了二者不同世界观③: 基督徒观点世俗人文主义 世问有造物主没有造物主 人是神特殊的创造 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生命主权属于神 生命主权属于人 生命是神圣的肉体生命只重品质 不可不择手段达到目的 可以不择手段达到目的 PaulKurtz在HumanistManifestorsI及II中清楚表明他
的立场是支持堕胎、安乐死和自杀,对基因工程也持完全不设底线的态度。④他认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自己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他不是杀人放火,伤害别人便可以了!”显然,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圣经的观点,甚至在教外人中也大有反对者存在。⑤ 世俗的人文主义认为生命的主权不在于神,而是在于人。虽然大部分人文主义者鼓励人努力活下去,但他们也坚持人有权利结束自己生命,因此自杀和安乐死被视为合乎道德的权利。讽刺的是,堕胎也被视为合乎道德的权利之一,孕妇应有绝对自由去选择是否要终止怀孕。明显地,这些人不视腹中胎儿为有生命的人。 另一方面,世俗的人文主义相信生物进化。今天很多人相信人类科技水平已有相当尖端的发展,所以有责任引导未来人类的“进化”――就是透过基因工程控制生命的品质或制造生命。有些人更盼望科学家能从仿生人类(Bionicman)进步到利用遗传工程制造人类。 世俗的人文主义可以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JosephFletcher在SituationEthics一书中断然说:“只有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再没有其它了!”⑥例如,当医学上发现堕胎婴儿的脑部组织有助于治疗柏金逊病时,有些人便出高价在第三
世界的国家找人用子宫切除术堕胎,从活婴身上取出组织为他们治病!⑦ 圣经怎样看世俗人文主义者的观点及今天的基因工程?这是每一位信徒都应该认识的,我们还该引起社会大众关注这个问题。 1.人对生命没有主权 圣经很清楚说出,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神而来,包括我们的生命。“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一21)神亦曾对摩西说:“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卅二39)只有他可以创造生命(参创二7,一21、27),也只有他能维持生命(参徒十七28)。故此,我们无权取去无辜的生命,包括我们自己的生命(参创九6;出二十13),也无权操纵新生命。 2.人类没有创造优等人种的义务 进化论者经常大言不惭地说人类有推行进化、制造优质人的责任。其实,没有充分证据显示现时人类是由自然进化演变出来的。圣经宣告,神才是人类的始由,亦是改良人的源头。复制人可行吗?人可以制造一个与自己完全一样的人吗?绝不可能!极其量只可以制造一个样貌、基因及身体特质与自己相同的“翻版”,智商或许接近,然而一个人的性格主要是后天培养出来的,父母、学校环境、周围的人、所经历的际遇等因素皆构成一个人的独特品格,这一切都不可能在实验
室里复制出来。 事实告诉我们,人类纵有高超科技也不能确保藉着科学改良一只果蝇。即使人有能力如此作,我们亦不应如世俗人文主义者般看优质人种,否则将带来如希特拉时代集体屠杀“劣等民族”之大灾害。 3.基本态度的分野 基督徒的人生是为事奉神,但人文主义者却是在扮演神。两者对基因工程的基本态度可比较如下: 基督徒:事奉神人文主义者:扮演神 自愿性治疗强迫性治疗 改善生命 创造生命矫正生命 再造生命 维持生命设计生命 保养遗传因子制造遗传因子 顺应自然 控制自然 4.人是有尊严的 圣经强调神乃唯一拥有生命主权的主宰,人是有无比尊严的,因为人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参创一26-27),是神至高的创造。人是神的代表,有神的样式,所以杀人是罪大恶极。神为杀人的罪设立死刑(参创九6),因为人有尊严,所以连咒诅别人也是错误(参雅三9)。人的肉体生命亦有尊严(参弗五29),所以当我们埋葬死人时当心存敬意,因为将来死人还要复活(林前十五20-22)。 5.生命是神圣的 人不是神,却有神的形象,将来天使也要服侍人。神要人反映出他的荣耀、圣洁和德性,所以不论肉体生命如何损坏,我们
仍然应该视它为神圣的。 6.肉体生命是必死的 人类堕落的结果是必然死亡,因为神一早已对亚当说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此外,希伯来书九章27节亦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所以,今世的生命是有限的,任何尝试用基因工程维持生命者终会徒劳无效。 7.神要求人类热爱生命 主耶稣教导我们,最大的诫命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爱人如己。”(太廿二37-39)。基督徒的爱应是无私、舍己的爱。我们绝不能做出一些伤害别人--特别是那些无助、甚至是无力呼救的小生命。 从以上七个原则,我们便可以理性而正确地分辨哪些基因工程是我们可以接受,而那些却要反对。 衡量基因工程的指标 当我们要分析哪些基因工程或医学科技该支持,哪些要反对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些基本原则及圣经根据。 1.自愿与强迫的分别 从基本自由和尊严而言,我们只接受和认同那些自愿的工程,绝不认同那些强迫性的工程,因为后者并不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除非是必须的、为保存生命的手术,否则医生不能在没有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切除病人任何器官或进行任何手术。因此,堕胎、为优
生而强迫绝育,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为取其新鲜器官(用作移植用途)而加速病人死亡更是谋杀之举。 2.安乐死与慈悲地容许死亡的分别 安乐死是主动以仁慈的方法杀死病人或不想活的人,这是圣经不容许的,因为没有人有权取去别人的生命。然而,放弃用机器维持生命却不算杀人,乃是在病人家属的要求下,任由神作主,不勉强用人工方法去延长病人的呼吸和心跳,而用最自然的方法使生命终结,这是圣经容许的。实际上,圣经从来没有宣称人有延长他人死亡痛苦的义务。 3.人工方法与自然方法之分别 无论是如何瘦小、老弱、衰残的人,我们都不应停止供应食物、水及空气等必需品给他,拿去这些维持生命的必需因素,便与故意造成他人死亡无异,故意造成他人死亡便是谋杀。然而,我们没有责任用勉强和非自然的方法来延迟他人的死亡。换句话说,除非当事人及其家人要求,否则我们没有道德责任藉牵强的人工方法去延长他人生命。 4.节育与堕胎的分别 节育是限制出生婴儿数目的方法,最普遍的做法是防止怀孕,这绝不是谋杀,但堕胎却是取去真实的小生命,绝对是谋杀的行为。⑨ 5.医治生命与创造生命的分别 圣经强调神会医治人,也命令我们去医治病人(参雅五1
4-15),主耶稣更给门徒权柄去医治人(参太十8)。然而,医治不健全的人和制造完美的人却有很大的分别。减除人因疾病带来的痛苦是道德上的责任,但制造人类却不然。 不应逾越的界线 1.器官移植 时至今日,器官移植已经十分普遍,眼角膜、心、肺、肾脏的移植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因这项医学的突破能活得更好,生命亦得以延长。圣经怎样看移植手术?约翰福音十五章13节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没有比这个大的。”甘心自愿地将眼、肝、肾给予患病的人,是爱的具体表现。若我们本身正面对死亡,再不需要这些器官,那就更说不上牺性。记得我妻子的姑母安息之时,香港正值八仙岭大火惨剧发生,她的皮肤竟能用在烧伤学童的植皮手术上,我们一家人都感到荣幸和高兴。 但是,在移殖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a.捐赠者必须知情和自愿。 b.未经当事人许可,或当事人无能力作决定,医生无权取去他任何器官。 c.除非取出器官后不影响捐赠者的生存或健康(如一个肾,一部分肝,一些骨髓),否则任何器官必须在病人脑死亡后方可取出。故意加速捐赠者死亡是谋杀行为。 2.基因手术 为矫正和回复神创造生命的原貌,例如利用外科手
术为烧伤者植皮、为裂唇者整形、为崩牙者补牙、为杜绝某些遗传病的基因工程皆可考虑和接受。若是为了成全个人特别的心愿,如变性手术、复制人、胚胎分裂、他精她卵人工授孕、改变婴孩性别等,从圣经观点看来都是错误的。主宰人生命的是神,不是人,是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参创一27) 3.人工授精(AIH) 因身体或某些缘故,夫妻无法完成房事,若基因工程所作的只是让丈夫的精子进入妻子子宫中成孕,从道德上来看,我们毋须反对。若精子不是来自丈夫,或卵子不是来自妻子,那么孩子实际的生父、生母是谁?作者对此不能接受,不能生育者倒不如考虑领养。 4.体外授精(IVF) 基本原则,与人工授精相同。 5.器官或组织采集 随着医学科技日新月异和病人对治疗的要求不断提高,今天在医学上使用人体器官和组织也日趋普遍。堕胎婴孩的器官可用作移植用途,脑部组织可用来医治柏金逊病,身体其它部分在医学上也有价值。我们真的要问:到底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 不合圣经原则的堕胎是我们反对的(参本书第六课),使用这类婴儿的器官也是不合神心意的。所有器官捐赠必须在当事人知情、同意且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人死后捐赠器官,是最正常和健
康的方法。若以收集器官为目的去培养胚胎,或用人工方法保持植物人的身体不死,乃是侮辱了人的尊严。 6.人体冷冻学(Cryonics) 热衷人体冷冻学的人,以为人类的科学发展到藉着某些器官(包括脑)移植,又或找到某些不治之症的治疗法,日后可以叫死人复生。我们相信只有神才能使死人复活(参约五;林前十五)。人必有一死,不能逃避,我们要接受这事实,而响往更美的天家。(参来十一14-16) 7.基因接驳 凡不是为治疗的缘故,只为满足人的虚荣心或渴慕得到优良的品种,我们都应该反对,这些行动亦有违神“按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人”的原意。Dr.KerbyAnderson指出,这些基因接驳会带来更多新的疾病和微生物世界的生态失调。⑩ 8.复制人及胚胎分裂 如巴别塔时代的人一样(创十一1-2),这是人妄想扮演神的角色,是傲慢至极的表现。复制人及胚胎分裂也违背了神命定人类繁殖的方法――在母腹中受孕,它也违背了我们只是生命的保管者而非创造者的原则。所以,我们应予以反对! 注释 1.J.KerbyAnderson,GeneticEngineering:TheEthicalIssues(GrandRap
ids,MI:Zondervan,1982),1. 2.藉着从父母身上抽出的血及组织来检验其染色体,应可以相当准确地验出胎儿是否有遗传性疾病。胎儿成形时,用超声波则可看出胎儿是否有问题。从六十年代开始,抽取母腹内的羊胎水来化验,亦是检查胎儿是否正常的方法。而MSAFP(MaternalSerumAlfa-fetoProtei)则是怀孕后十五至二十周的验血工作,可验出胎儿是否患唐氏综合症。 3.NormanGeisler,ChristianEthics:Options&Issues(GrandRapids,MI:BakerBookHouse,1989),190. 4.PaulKurtz,HumanManifestoIandII(Buffalo,USArometheus,1973)14-18. 5.中国领导人已经在1998年2月清楚表明不容许复制人的实验进行。 6.JosephFletcher,SituationEthics:TheNewMorality(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66),122. 7.U.S.A.Today,Dec,
1994. 8.目前流行的智商测验包括:IntelligenceQuotient(IQ)智商,EmotionalQuotient(EQ)情绪智商,AdversityQuotienty(AQ)逆境智商。 9.参考本书第六课。 10.Anderson,P87-91. 参考书目 1.J.KerbyAnderson,GeneticEngineering,TheEthicalIssues(GrandRapids,MI:Zondervan,1982.) 2.NormanAnderson,IssuesofLifeandDeath(DownersGrove,IL:InterVarsityPress,1997.) 3.B.M.Ashley&K.D.O’Rourke,HealthCareEthics(St.Louis,USA:CatholicHealthAssociationoftheUnitedStates,1982.) 4.LaneP.LesterandJameC.Hefley,Cloning:MiracleofMenace?(Wheaton,IL:TyndaleHou
se,1980.) 5.MickGill&TessaRichards,“MeetingtheChallengeofGeneticAdvance”,MedicalJournal,NewYork,April,1998. 6.E.PenceGregory,“WhoisAfraidofHumanCloning”,MedicalJournal,NewYork,February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