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皇变成属世统治者
教皇撒迦利亚要求丕平对付伦巴人,以回报教皇,因为伦巴人一直是他权位与安全的威胁。
于是丕平进入意大利,打败了伦巴人,并强迫他们把领土的一部份割给教皇。
从此便开始了所谓的“教会领土”(state of the Church)。
教皇不但管理教会的事务,也成为属世的统治者。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公元1870年,后来意大利重新立国,将教会领土置于国家的一部份。
4.查理变成查理曼
矮子丕平于公元768年去世后,他的两个儿子卡勒门及查理同时即位。
但卡勒门于公元771年去世,查理便独揽大权,正式开始统治。
公元800年的圣诞日,当查理正跪在罗马圣彼得教堂中时,教皇突然将一顶皇冠加在他头上,藉此举立他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查理被立为皇帝在当时似乎非常合适,因为他拥有过去罗马帝国的三种特色:法律、文化与基督教。
这三件事是世界上最重大的事:法律代表和平,能保障个人生命与财产;文化代表知识,能充实生活,提高性灵;基督教代表真实的宗教信仰。
查理所处的时代是个没有法纪的时代,凶杀、抢劫被视为平常;人们野蛮、无知而粗俗,基督教在西欧也极不稳定。
“查理曼”(即大查理的意思)所统治的范围,像是在异教与回教大海中的一个“基督徒岛屿”。
这位在公元800年圣诞节被加冕为皇帝的人物,成功地为西欧人民取得三项无价之宝:(1)法律,(2)文化,(3)基督教。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配称为“查理曼”(Charlemagne)的原因。
5.查理曼的成就
查理曼毕生为这几件事而奋斗。
他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认真推行,为国家带来安全与秩序。
他在全国推广学校,培养文化气息与学习气氛。
但以征服者自居的蛮族,轻视有文明的罗马人,而傲慢地认为文化是颓废的东西;查理曼便在自己的住处设立皇宫学院,并以身作则做该校学生。
他试着学读书和写字;可惜由于手腕长期挥舞沉重的军斧,过分有力,使手指无法学会握笔。
查理曼几乎一生都在打仗:首先与伦巴人争战,于公元777年灭了伦巴国,并把伦巴王的“铁冠”放在自己的头上。
接下来,他自回教徒手中解救西班牙,将回教势力推到庇里牛斯山后,直达伊博河。
查理曼也与撒克逊人争战。
撒克逊人是日耳曼民族的一个强族,占据德国北部地区,极其凶悍野蛮。
查理曼经过好几次艰苦的战役,才将他们驯服,并将他们的领土归属自己权下,又用剑强迫撒克逊人接受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