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教会被政府控制(885一1049)
1.欧洲在混乱中
公元843年,查理曼帝国被他的三个孙子瓜分:一位得到莱茵河(Rhine)东之地,在历史上称为东法兰克王国,这是后来德国的起始;一位得到缪士河(Meuse)及隆河(Rhone)以西之地,即西法兰克王国,国土包括今日的法国、比利时及荷兰;第三位得到这两国中间一条狭长地带,包括意大利,称为中间王国。
查理曼在混乱中建立了秩序,但他的继承人却不能像他一样抵御新来的敌人。
从东边,有斯拉夫人和匈牙利人骑马入侵;从北边,有野蛮的斯干地那维亚人乘船进攻,他们沿河而下,在荷兰及法国上岸。
来攻的敌人全是异教徒,每到一处即大肆劫掠,烧毁教堂、修道院,并杀害无数居民。
三百年之久,基督教欧陆流传着一句祷告文:“主啊,救我们脱离斯干地那维亚人!”
欧洲再度进入混乱局面,就在这混乱中,兴起了封建制度。
2.封建制度的发展
中世纪时代,整个西欧世界都在封建制度之下,因此,要了解中世纪教会历史,必须先了解什么是封建制度。
由于蛮族的入侵,中世纪早期不再有大城市存在,大多数人都住在乡间,土地就是财富,所谓封建制度,是根据土地拥有权而发展出来的一种独特管理系统。
继承查理曼的诸王,很快就发现自己无能保卫国家免于蛮族之侵。
为安全起见,国王就把国土分给他手下的主要战士,条件是:在需要时,提供国王军事援助。
而这些新兴的封建王侯,也依同法再把他所得的土地分给下面的贵族们,贵族又把土地再分给更低的佃户,依此类推。
在封建制度中,以保卫为条件而得土地的人称为“家臣”(vassals);一名家臣可能又会以同样的条件把部份土地给别人;这种土地称为“封土”(或“采邑”)。
一些虔诚的基督徒往往会把土地捐给教会或修道院。
于是主教、大主教及修道院院长渐渐成为地主。
这样,他们也进入了封建制度。
最后,全欧洲每一个人都在封建系统之中。
而皇帝视教皇如同诸侯,为后来教会带来严重的问题。
立于封建制度最顶端的,是不作任何人的“家臣”,只作“领主”(lord)的人;而最底层的,是纯为“家臣”,没有领主身份的人;在这中间的人,都有“领主”与“家臣”双重身份——对居其下者为“领主”,对在其上者为“家臣”。
领主必须保护家臣,家臣必须提供服务,尤其是要为领主作战。
封建制度其实是一种互助制度。
封建制度在政治上的结果是造成“地方分治”的局面。
全欧洲没有一国有强大的中央政府,而是分成许多被贵族统治的公国、侯国,这些贵族在他的领土内就是一个国王。
结果真正的皇帝实力薄弱,只不过是许多贵族中为首的一位而已。
若几个贵族联合起来,就往往比皇帝还强。
中世纪时,确曾有贵族联合起来攻击皇帝的事件,但更多时候是彼此攻击。
无怪乎北方来的斯干地那维亚人可以轻易侵入这片混乱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