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亨利八世作教会元首
英国的改教运动有许多独特之处:一方面,在英国没有一位突出的、伟大的领袖,诸如路德、慈运理、加尔文、诺克斯之类的人物。
另一方面,英国教会的改革不是经由教会职员推动,而是藉着一位国王。
在这时期,英国已经发展了强烈的民族意识,人民反对所有外来的统治力量。
文艺复兴时期,教皇越来越趋向世俗,对世界的事比对教会的事更感兴趣;因此,在英国人眼中,教皇不过比义大利贵族高一点罢了。
虽然英国人还是忠实的天主教徒,但他们却越来越不满意于教皇对英国教会的管辖,更不愿将教皇规定的大笔献金送到罗马。
虽然如此,若不是英王有意离婚,可能英国教会仍然不会有太大改变。
英王亨利八世(Henry Ⅷ)请求教皇批准他与皇后迦他林(Catherine)离婚,因为他计划与波林(Anne Boleyn)结婚。
教皇拖延许久都不给他答复,英王不能再等,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事。
亨利八世本是个能干的国王,善于控制国会;他使国会于公元1534年通过一项法案,宣称英国国王是“英国教会唯一最高元首”,这法案被称为“最高治权法案”(Act of supremacy)。
“最高治权法案”为英国教会带来重要的改变,这改变不是在教义上或崇拜仪式上,而是在教会的行政管理上。
而且这项改变只是国王取代教皇的地位,成为教会元首。
虽然是个大改变,但不能算是改教运动。
亨利八世把路德看成异端,早于公元1518年写了一本攻击异端的书,题名为“论七圣礼”(The Seven Sacraments),教皇为此书特封他为“信仰的护卫者”(Defender of the Faith)。
当他取代教皇做了英国教会元首时,他仍认为自己是忠实的、正统的天主教徒。
亨利虽有大能,但若不是有全民的支持,他仍然无法将教皇推开。
天主教徒们和国王有同样的看法,他们深信不管这种改变如何,他们仍是忠实的天主教徒。
至于倾向路德的人,则认为这项改变是迈向改教运动的第一步。
并非所有英国人都愿意接受“最高治权法案”,因此,亨利又使国会通过“叛国与异端法案”(Law of Treason and Heresy)。
根据这项法案,“凡接受天主教以外教义的,就是异端;凡不承认国王是教会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国”。
在“叛国与异端法案”下,许多人被处死刑,修道士们因不承认国王是教会元首而被杀,殉道者中包括两位极有名望的人物:斐设尔主教(John Fisher)与摩耳多马爵士(Sir Thomas More)。
后者是英国最杰出的学者之一。
他们两位都拒绝宣誓接受最高治权法案。
教皇由于斐设尔主教对该法案的反对,将他升为红衣主教,来报答他。
红衣主教要戴一顶特制的红帽,英王亨利八世在愤怒中宣告,将斐设尔主教的头送到罗马去戴红帽;于是,这位七十六岁的老主教于公元1535年六月被斩头而死。
摩耳多马爵士是非常热心的天主教徒,曾把许多英国路德派信徒送上火刑柱;现在情势改变,七月中,轮到他被送去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