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公理派 浸礼派
1.布饶恩(Robert Browne)
在改教运动后,所有兴起的宗派中,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最接近历史的复原教主义(historic Protestantism)。
在教义及崇拜方面,他们属于加尔文派;他们是为了教会行政制度的问题而脱离英国教会。
要了解这个团体,必须溯源到十六世纪。
第一个在英国传播公理派思想的人是布饶恩。
公元1581年,当伊莉沙白在位时期,他在诺立赤(Norwich)组织了一个公理派教会,因而被送进监狱。
从监狱释放后,他带着大部份会友逃到荷兰的密得尔堡(Middleburg)。
当日荷兰是欧洲难民的避风港,许多英国分离派信徒,在这儿找到安全之所。
布饶恩在密得尔堡出版了一本书,名叫“一本教导真基督徒生活言行的书”:书中阐释了公理派原则。
这套有关教会行政体系的原则,至今仍为公理派教会使用。
简而言之,公理派主义所强调的是:每个教会独立自主;各教会选择自己的一位牧师、一位教师、数位长老及数位执事;教会间,彼此没有管辖权,却以弟兄友爱之情互相帮助;在需要时,各教会可以派代表在一起开会,案件可以在会中提出思考,并加讨论;会议的决定,各教会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要采纳。
2.公理派主义(Congregationalism)
的成长历史一次又一次证明:监禁不但不能阻止运动,往往鼓励运动的发展。
公元1587年,在伦敦一位名叫巴饶(Henry Barrow)的律师及一位名叫革林武得(John Greenwood)的牧师,因为举行分离派聚会而遭逮捕并监禁。
在狱中,他们写了几篇文章,攻击安立甘派和清教徒派,并带出公理派原则。
这些文章,被偷运到荷兰出版,将公理派思想更加广传,也赢得许多信徒。
由于巴饶和革林武得的文章而归入公理派的人中,有一位清教徒牧师、名叫强生(Francis Johnson)。
当公元1592年,公理派教会在伦敦成立时,强生被选为教会牧师,革林武得担任教师。
第二年春天,巴饶和革林武得因为不肯承认女王伊莉沙白在教会中有最高权柄,而上了断头台。
国会通过一项法规,宣告所有不服女王最高治权、拒绝到主教制教会聚会,及参加非公祷书所定仪式聚会的人,一概放逐。
因此,大部份伦敦公理派信徒都逃到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强生也在那儿,继续做他们的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