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问题
在工业发达、经济成长的情况下,许多教会开始关心社区中的社会问题。
八十年代后,许多人往城市里搬;新移民又为城市增加更多的人口,贫民窟渐渐形成,许多人受狭窄而不卫生的条件所影响;面对这些社会问题,所谓的“制度化教会”(Institutional Church)便形成了。
“制度化教会”的创始人是威廉米伦伯(William Muhlenberg),他是美国信义宗开荒牧师米纶伯的曾孙。
从公元1846到1858年间,他是纽约市圣教会教区长,在他的激励下,教会赞助一些社会服务机构。
纽约第一公理教会的毕察(Thomas Beecher)牧师,于公元1872年在教会加建体育馆、演讲厅及图书馆。
康威尔(Con-well)牧师于公元1891年,在费城浸礼派圣殿教会中增加社会关怀部门,又开缝纫班、阅览室、体育馆及夜校。
白天工作的人,可以在夜校接受义务老师所提供的免费教育,这间夜校后来发展成“圣殿大学”(Temple University)。
许多神学院课程中都增加了“基督教社会学”及“社会服务”的课程。
公元1908年美国基督教联会也采纳了“社会信条”(Social Creed of the Churches)。
这一切关怀社会的活动,渐渐使教会忘却它的主要功用,许多人迫切地遵照主耶稣“爱邻舍”的命令,但却逐渐忽略“因信得救”的纯正福音。
“关怀社会”是基督徒应做之事,然而教会最重要的工作还是福音的广传,以及圣礼的施行,这些事永不可忽略,也不可放在次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