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现在言语上(33-37节) 旧约时代人言语的标准是,誓言必须是诚实可靠的,其他的言语是否诚实可靠,似乎人们就不再苛求了。
但是结果却是人们胡乱地起誓,连誓言也成谎言了,并且通常是更大的谎言,主耶稣禁止基督徒以起誓的方式来向人证明他话语的真实,因为他们应当向人证实,天国子民的每一句话都是可信的。
所以祂吩咐他们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那么基督徒在法庭和政府的事务中,是否也不当起誓呢?
那些誓言既然是政府法律所要求的,并不是基督徒自动提出的,作为一个良好的公民,当然应当顺从法律而行。
这是不与基督徒诚实的原则矛盾的。
(四)表现在爱心上(38-48节) 主耶稣要求基督徒流露出超过一般人所能有的爱心——对仇敌的爱!
主认为这是“作天父儿子”之人,所当有的样式,正如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一样。
主这样的教训,并不是叫我们不分是非善恶或是纵容罪人;主乃是要我们像天父一样,虽然恨恶他们的罪,却仍然爱犯罪的人,并不是因他们好才爱他们,乃是因爱的缘故而爱他们。
因此当他们有需要的时候,仍然体恤他们,帮助他们。
如此便将神的大爱流露出来了。
再者,除了以爱的行动帮助仇敌外,神还吩咐基督徒存暗中“为仇敌祷告”(44节),不但求主加给自己力量和智慧去爱仇敌,更是盼望仇敌能悔改,像自己一样能成为神的儿女。
所以基督徒对仇敌的爱,不是消极地纵容和忍受,乃是有积极的救人目的,实际上我们不是可以常常见到,许多最反对神的人,后来成了最钟爱神的人,还有一些最可怕的仇敌后来成了最亲爱的弟兄吗?
基督徒既是天国的子民,天父当然喜欢我们的性格像祂,祂当然喜欢我们的义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若是我们的义与一般有道德修养的人,或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一样;若是我们只爱朋友或可爱的人,像一般的人一样,我们怎能向世界证明我们是天父的儿女?
我们有什么事实证明福音是生命之道?
所以更美的义、对仇敌之爱,是我们见证神的大能和新生命之可信的凭据,是十分重要且不可缺少的。
但愿当人越发深入了解我们的为人与生活时,同时在他们的心中,也能产生一种强烈地愿意认识我们的天父的愿望。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这一句话,包含了多么深切的盼望与爱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