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戏剧性的施舍 这种施舍的特点,就是行善事“故意”叫人看见。
总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
在行善的时候,甚至不惜“吹号”来吸引人注意。
他们像演戏的演员一般,有观众在面前就表演;观众越多,表演越卖力;若没有观众,就毫无动静了。
世间,甚至教会之中的许多善事,岂不是因为“有观众”才行出来的吗?
许多善事,因为没有“观众”,因此纵然知道其紧急的需要,许多人不是仍然无动于衷吗?
神对这种“戏剧性的施舍”并不严加责备,但是祂却绝不赞赏,这种人行善的目的,不是为穷苦人的需要,自我虚荣的需要;他们既然恳求人的喝采,人已因精采的表演而喝彩了。
他们已得着自己所寻求的了,同此神不必再为他们作什么了。
(二)纯洁的施舍 主这段教训的重点,并不是叫基督徒行一切善察,都当严守秘密,绝对不可让他人知道,因为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完全作到的,也没有这个必要。
主所注重的,乃是施舍要纯洁,是为了满足神怜爱贫苦之人的心,也是流露自己怜爱贫苦之人的爱。
目的真正是“荣神益人”,并不是为了自己,怎样知道自己的施舍是真正纯洁的?
从主的教训可以找出两个原则来衡量:
1.
不是故意叫人看见。
因此人看见或看不见,看见的人或多或少,都不影响善行的大小和性质。
2.
也不存记善行在心。
主说:“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意思就是如此。
行善不但不盼得人的称赞,也不心中暗暗以此为自己的功德。
认为自己不过只是作了所当作的事而已。
主说,人所不知、自己所不记帐的善行,祂都知道,祂也记帐,并且被祂看为极其宝贝,祂必大大报答。
因为这些善行使人觉得神的顾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