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毕士大池的不速之客(5-13节)
主耶稣为什么来到毕士大池?
圣经没有明确地说明。
但是我们根据主曾经为了拯救一个“有五个丈夫”的女人,而特地取道撤玛利亚回加利利去的前例推测,祂必是特地单单为了医治这一位患病三十八年的人而来。
并且祂在医治这人之后,又曾宣告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19节)。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祂显然是因顺从父神的旨意而来。
父神的心意是什么?
岂不是叫人知道:人的希望不是在“恩惠之家”,乃是在“恩惠之主”吗?
这“恩惠之主”是谁?
乃是这位不速之客——拿撒勒人耶稣啊!
(一)患病三十八年的人 为什么在众多病人之中,主单单医治他,究竟他是怎样的人?
1.
他长期患病。
他患病已三十八年,这病是他犯罪的苦果,他的人生,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已在病痛的折磨中度过了。
2.
他孤单无助。
长久的疾病,使那些帮助他的人,不是纷纷去世了,便是爱心渐渐冷淡了。
3.
他失望多年。
一年又一年,他的希望成了泡影,谁能体会他的痛苦有多大?
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希望!
经过三十八年的病,受一次又一次地挫折之后,他仍是“屡败屡战”,在水动的时候,虽然没有人帮助,虽然明知有人比他身手敏捷,但是他仍然努力挣扎——“我正去的时候”(7节)!
可惜的是,他努力的方向是错的,因此永远是可望不可及的。
4.
他不认识主。
他并不知道耶稣是谁,所以事先并没有求告过主耶稣,甚至他蒙医治之后,仍然不认识耶稣是谁。
5.
他勇遵主命。
他蒙主医治后,没有怜惜自己病了三十八年、大病方愈的身体,立刻听从主的命令“拿起褥子来走了”,并且当他遭受犹太人反对,禁止他在安息日拿褥子行走时,他也没有屈从这些人士的权威,将褥子丢下,径自回到家去。
他反而是理直气壮地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
他这种勇气,以及蒙恩之后,就以主的话为行事为人准则的态度,实在是值得我们效法的。
6.
他大胆见证。
当他后来知道是主耶稣医治了他时,他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
他既已感到犹太人对主耶稣有敌意,为何还要向他们报告是主医治了他,以致使犹太人对主的仇恨如同火上浇油,更加激烈?
因此有人以为此人对主不怀好意,其实从整个事件来看,并非如北。
他乃是以自己的身体为凭证,大胆地为主耶稣作见证而已!
因为事实上,这件事不可能长久瞒过犹太人的耳目,他们迟早必会知道是主所作的;另外,主自己也有意思要借此神迹,打消这些犹太人的成见和敌意,所以后来主向他们说:“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36节)。
所以在这个人身上,我们实在看见神真正的恩惠,这是无所不能的神,临到和改变一个一无所能的人,使他能成为神的见证人,这恩惠是多么甘甜、多么奇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