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错误的目的——“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
所谓“必坏的食物”,乃是指人们身体日常需用的食物而言,甚至包括了昔日以色列人在旷野吃了四十年之久的吗哪,和主耶稣在前一天所变的饼和鱼在内。
这些食物,都是属物质的,也是为了属物质的肚腹用的,“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林前6:13)。
所以主称之为“必坏的食物”。
这些食物不但不能完全令人满足,并且也不能使人免去痛苦、犯罪和死亡。
所以主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因为人是有灵魂的,究竟是与禽兽不同的啊。
所谓“不要为必坏的食物劳力”,并不是叫人懒惰,作一个“寄生虫”。
因为圣经明明教训:“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
(帖后3:10)这句话的意思乃是:信仰问题不是以“吃饱肚子”为重心的,乃是为了追求人生的幸福和人生的永恒意义。
(明白了这个重心,肉身的食物不但不成问题,并且还能给人最大快乐!
)这些人不辞艰辛到了永生之主面前来,一味只求“饱肚”,却拒绝领受祂所乐意赐给的“存到永生的食物”,这是何等愚昧呢?
2.
正确的目的——“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
在这一段对话中,主对“永生的食物”作了不少补充说明:
(1)“天来之粮”(32、41、50、58节)。
肉身的粮是地上长的,但“存到永生的食物”是天上来的。
(2)“真粮”(32节)。
肉身的食物是必坏的,它既不能使人得永远的生命,也不能使人的内心有真正的力量与满足(世上吃得饱却心灵空虚和痛苦的,大有人在),但天上来的粮,不单能“叫人吃了就不死……必永远活着”(50-51节),并且还能使人“必定不饿……永远不渴”(34节)。
所以,主又称“天粮”为“真粮”(32、33节)。
(3)“神赐之粮”(32节)。
欲得肉身之粮,人人必须尽本分,劳苦作工;但是欲得永生之粮,纵使人竭尽所有的努力,也是徒劳!
感谢神,祂并不要求人作什么,祂甘心乐意地将这天粮,作为礼物,白白地赐给世人。
人只要信,就可以得着和享受,所以主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29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