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示教会(18-20节)
当彼得“三年学习总考”及格后,他在真理的学习上,并不是“毕业”了,主对他说:“我还要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把教会的真理启示给他,从此我们可以知道,当一个基督徒认识了耶稣是谁以后,就当进一步追求认识主的教会。
认识并接受耶稣,能使我们得救;认识并进入教会,能使我们的生命“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1-13)。
所以基督徒得救以盾,若不进入教会,在灵性上是没有前途的;基督徒若是在教会生活中失败,乃是生命不长进的征兆,
在这一段话中,主将教会的五大特点启示出来:
(一)教会的归属 主说:“我的教会”,因此教会不是属于任何人的,是单单属于主的。
这是一个十分明确的启示。
按希腊文的原意,“教会”这名词即“被召出”(To call out)的意思。
意即主耶稣以祂的救恩所召出来的一群人。
所以这字的重点,不是“礼拜堂”,乃是人,被主从世人中分别出来的一群人。
主将这群人召出来作什么呢?
神借新约其他的书卷继续地启示说,这群人要成为:
1.
“基督的身体”——一个彰显基督生命的团体(弗1:23。
参约1:14)。
2.
“基督的新妇”——一个彰显神人相爱的团体(林后12:2;弗5:22-23)。
3.
“神的殿”——是地上“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2:22)。
4.
“神的家”——是神与属祂之人共同享受安息的所在(弗2:19;提前3:15)。
5.
“神的国”——是神在世上——撒但作王的地方——彰显祂权能的团体。
由此可见教会与主的关系是何等密切,其意义与作用是何等巨大。
所以我们可以说:爱主的人,必定爱教会;不爱教会的人,就是不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