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暗藏邪恶(44节)。
这是论及法利赛人品格的特征。
犹太人一般的坟墓都有记号以供别人辨认,好使行人远避,免得沾染不洁。
可是法利赛人却如同没有标志的坟墓,让人无法警觉远避,以致不知不觉地被污染了。
由于法利赛人有美丽的外表,所以使人不防他们错误的言论,以致他们的教训如同“酵”一样,很容易影响众人,甚至主都要提醒祂的门徒,需要小心提防(太16:6)。
4.
奴役别人(45-46节)。
这是法利赛人(也包括律法师在内)在工作和行动上的特征。
律法师和法利赛人身居高位,所以常常向人发号施令:行这作那,可是“自己一个指头却不肯动”。
他们常常“把难当的担子放在人身上”,但是看见别人在困难挣扎中,自己连“举指之劳”也不肯去帮助别人,反而常会在旁说风凉话,或是事后不断批评。
再者,由于律法师和法利赛人通晓律法,他们一面可用律法驾御别人,可是当遇到关系自己利害得失的事情时,却可凭自己的智慧和知识,去钻律法的漏洞,逍遥在律法之外!
然而在神的律法面前,“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主说这种人有祸了!
5.
自高自义(47-51节)。
这是法利赛人作风的特征,人人都有崇敬历史伟人的心理,这种心理往往就变成为这些伟人立碑、修墓的行动。
但是崇敬已死伟人的人,不一定个个都崇敬活着的活人。
崇敬死人是容易的,崇敬活人却很困难;正如为死去的父母修造富丽堂皇的坟墓容易,但是当父母活着之时,要令他们愉快生活,却是困难得多。
这些法利赛人和赛法师,在大兴土木修理被他们祖先所杀害之先知坟墓时,竟骄傲地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太23:30)。
一面显示他们崇敬先知,一面夸耀自己远胜于自己的祖先!
可是他们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从他们如何对待活着的先知,就可看出来了!
主耶稣之所言所行,实在比任何先知更加完美,祂是最大的先知,然而他们却不听祂,却只想陷害祂。
他们的心灵仇恨神,比他们的祖先有过之,无不及。
不认识自己,还要自高自义,这种人岂能不“有祸了”呢?
6.
阻碍真理(52节)。
这段话虽是针对律法师说的,实际上也包括了法利赛人在内。
这是他们在真理方面的特征。
律法师是律法专家,他们的职责乃是教导百姓明白律法,使百姓认识神。
可是他们的圣经知识虽然很熟,却不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他们不注重主要的真理,只在一些无关重要的玄奥教训上钻牛角尖。
以致自己虽然圣经知识多多,却始终没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此外又使那些到他们面前来追求真理的人,感到圣经的真理深奥难测,不着边际。
一生听从他们教导的结果,仍然不知圣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也从来没有一点认识神的经历。
他们手中拿着知识的钥匙,自己不得救,也阻挡别人得救,所以主说:他们“有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