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事奉与生活(路17:1-10、路17:22-37)
主的这一段教训是对门徒说的,祂要求门徒将事奉与生活调和起来。
祂将几点需要注意的事,教导他们。
一、当谨慎处人(路17:1-4)
作事容易,处人难,主的门徒所作的工作,是人的工作,所以必须谨懊处人,主耶稣指出,谨慎处人需要在两方面小心:
(一)我对人的影响——防备绊倒人(1-2节)
1.
何谓绊倒人?
绊倒人就是因我们言行的错失,使别人灰心丧志或犯罪作恶,以致远离神,永远沉沦。
2.
绊倒何人?
主提醒我们,不可绊倒任何一个“小子”。
所谓“小子”,乃是指一般的信徒而言(因为他们在这世界上,软弱无助,像小子一般,可10:24;路10:21)。
当然这更是指信徒中的年幼者,初信者或软弱的信徒而言。
这些人十分容易跌倒,所以作门徒的,必须加倍小心地与他们交往。
3.
如何谨慎?
当时时提醒自己两件事:第一,“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意即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就会发生的。
所以应当注意小事,甚至是自以为合情合理的事,都要顾到那些信心软弱之人的感受。
正如保罗说:“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参罗14:20-23)。
第二,要深记绊倒人的后果十分严重,免得将来为此罪,受到主大大的责备。
(二)别人对我的影响——总要饶恕弟兄
主在要求门徒不可绊倒别人的同时,也要求门徒不要被别人绊倒——不可不饶恕那得罪我们的人。
1.
何谓饶恕?
即不怀恨,不报复。
2.
饶恕何人?
主内的弟兄,特别是那些与我们关系密切的弟兄。
(因为他与你之间,竟会“一天七次得罪你”,可见其关系的密切了。
)
3.
如何饶恕?
第一,方式当多元化。
并不是单单消极地饶恕,还当有积极的劝戒。
因此不仅是注意自己的为人得蒙神的喜悦,还当盼望和协助那得罪我的弟兄脱离错误。
第二,次数当无限。
按一般人看,一天七次得罪,又七次懊悔,就难免不怀疑这人的懊悔究竟是否真诚?
因此不免不再饶恕了。
但是主却要求门徒:只要求自己有无限的饶恕,而不去研究对方的懊悔究竟是否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