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一个盲人的复明(太20:29-34;可10:46-52)
首三福音书对这一件事的记述有相当大的出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记载互相冲突和不正确,兹将这些有出入之处,解释如下:
①关于复明盲者的人数。
马太的记载是二人,路加和马可的记载却只是一人,为什么有这个差别?
我们可以从马可的记述,得着一点线索去了解个中原委。
在这三福音书中,只有马可不但介绍了这个瞎眼乞丐的名字(巴底买),并且还介绍了他父亲的名字(底买)。
由此可知,这个巴底买是一个“名丐”,在这两个盲丐之中,他是领袖,凡事带头,所以马可与路如只以他为对象来记述这次事件。
②关于事件发生的地点。
马太记载这件事是发生在主耶稣行近耶利哥城之时,而马可和路加则说是主“出耶利哥的时候”。
究竟这件事发生在何处?
其答案乃是:发生在新耶利哥城与旧耶利哥城之间。
因为耶利哥有新旧二城。
主使这两个瞎眼乞丐复明,正是祂在不久前教导门徒的教训——“人子来,乃是要服事人”的一个活的实例。
兹将这件事的经过简述如下:
一、他听见耶稣
他的眼虽看不见,但是他的耳朵却十分灵敏地可以听见。
对他而言,听见耶稣是他心中最感兴奋的事。
主的救恩就是由他这双“开通的耳”临到他。
照样,世上的人虽被撒但“弄瞎了心眼”,只要他肯听主的福音,他就仍然有“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机会(罗10:17)。
二、他呼喊求助
别人所告诉他的是“拿撒勒的耶稣”经过,但他在呼喊时,却是呼喊:“大卫的子孙耶稣啊,可怜我吧!”
由此可知,他从前早已听过主耶稣的事,并且相信祂就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参诗89:4;赛9:6),这就是他所以向主呼喊求助的推动力。
圣经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
福音的中心,就是应许一切求告这位从死里复活的耶稣之人蒙赦罪、得永生。
为什么不向别人求而单单向耶稣求?
因为从来不曾见任何人能叫人从死里复活,只有耶稣一人如此,耶稣既然以复活的大能显明祂是神的儿子,这就是那些相信祂的人向祂祈求的动力!
我们不知这瞎子当初蒙谁将主耶稣的福音告诉了他,但是现在我们得知,他人当日所撒的种,今日已有收成了。
那撒种人在主里的劳苦,绝不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