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作者的意思,最好是了解作者所用原来的语文。但这不是说,从此就没有理解上的问题了。不论读者是何种语文的背景,都知道没有那么简单的事。
作品的可以翻译,是说明它的伟大;作品不能翻译的地方,是鼓励读者去了解原文,以作钻研索求的工具。这是说,在释经上,了解原文可以有一定的帮助。但有几件事须要注意的:
一、要有深湛的了解。任何的知识,不论医学、科技或文学,都要求精深,研读原文也是不例外。英国诗人泼普(AlexanderPope,1688-1744)说得好:
些微的学问是一项危险,
要饱饮,或不要浅尝灵感的泉源:
浅饮微尝会使人头脑晕眩,
深吸长饮使我们回复清鲜。
一个三年级的英国小学孩子,即使他有纯种皇家血统的证明,我们也难以相信他解释莎士比亚的权威;如果生病而仰赖此小宝宝的医药专门知识,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危险的。那么,我们该知道,在释经这么重大的事上,该如何严格要求了。因此,不要轻易否定多年专研译经的原文权威,并且要备一二本圣经原文索引字典,作释经决疑的参考。至于仅花几年工夫,俨然自以为登堂窥奥,除非是神迹,只有极少的天纵奇才作得到。
二、要有新近的知识。人类知识的进步,在于其累积和新的发现,对圣经原文也是如此。虽然,这都不会改变圣经启示真理的确定和永恒性,但有助于释经。史托德(JohnR.WStott)指出,在帖撒罗尼迦书信中有ataktos这个字,在古希腊文中指不安的军人,因此译「不守规矩的人」(见帖前五14)。但后来在蒲草纸卷中,发现两份学徒契约,发现此字的用法指「偷懒」的意思。(注:经查K.J.V与N.A.S.均译un-ruly「不守规矩」;R.S.V.与J.B.译idlers「闲懒的人」;J.N.Darby译disorderly「乱纪的人」;N.E.B.译thecareless「不负责任的」;N.I.V.译thosewhoareidle「闲懒的人」。)这
虽不至于影响信仰,但是对语文的新了解,至少可以作为参考。
三、谨慎语词的析辨。谁都知道译文或释义,需要有本好字典。但我们不能靠字典作好译写的工作,任何文字都是如此。在许多不同或近似的意义之间,要对语词意义有析辨能力。取义错误,就成为释义错误,不是小事。相反的,如果备列各义,不加采决,那就等于是无序的资料,在学术上、应用上,都没有价值。
四、仰赖圣灵的启导。无论语文的训练到怎样高的程度,只靠人的智慧,不能完成释经的工作。这不是故意持续千百年来的「言意之辨」,主张「得意在忘象」;而是在圣经和历史的论证。希列、若羲、耶柔米、伊拉斯谟,都不能尽解决释经的问题;在主耶稣时代精通希伯来文和希利尼文的文士也不成。惟有「从耶稣基督启示」(加一12、16),才可以参透「神深奥的事」,「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7-13)。
在一般文学上,有莎士比亚。他曾被视为「文盲」,因为他缺乏正式的学院教育,仅略识拉丁文(当时学术外交和宗教的正式语文),算不得懂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只能使用通俗方言英文(vernacular)写作。但他能写出最杰出的文学作品。奥古斯丁只精于拉丁文,对希腊文、希伯来文和亚兰文所知有限,但他在神学上和释经上(不是训诂注释)都有极大的贡
献。这是我们常听到的论辩。不过,我们要知道,莎士比亚在思想上、在写作上,都得力于译成英文的日内瓦圣经;奥古斯丁是靠阅读耶柔米的武加大拉丁文圣经译本和别的译本。
虽然我们不能奢望,在一个世代会有多个耶柔米兴起;但仍然期望华人基督徒中,有人沉潜研读圣经语文,也擅于本国文字,像马丁路德、加尔文一样,对于释经作有益的事奉。如果自己受条件的限制,对原文没有精深的造诣,对原文版本没有考据订校的能力,就不可放言中文译本的窳劣鄙陋;因为谁都没有权利以撞猜代释经。(如果无法确定,至少说明是猜想,也算诚实负责。)相反的,勤能补拙,谦可寡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