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弗所书
作者:保罗(1:1)(保罗为本书之外证较其他的书信为强。反对保罗为作者的,便在内证之三方面入手;(1)文学修养,(2)用字,(3)神学等,但这些均有充足的反辩)。
日期:60A.D.秋。
地点:罗马。
持信人:推基古(6:21)。
目的:指出教会--基督的身体--在神计划中的地位与意义(任何背景的会友皆合)。
主旨:教会为基督的身体
特征:
(1)用字之美妙为保罗书信之冠。
(2)神学之涵义方面也是较保罗其他书信为深奥。
(3)为论教会神学最丰富的一卷。
(4)含有新约最长的句语,称为恩惠颂(1:3-14)。
(5)最乏个人意味(Impersonal)的一本书卷。
(6)被称为属天之书信(HeavenlyEpistle)。
(7)专论信徒在天上的基业,与约书亚论信徒在地上的基业遥应,故被称为新约的约书亚记。
(8)钥字包括天上、教会、丰富、奥秘、在基督里(出现35次)等。
历史背景:
A.监牢书信的导论
保罗书信中有四卷(弗、腓、西、门)统称监牢书信,因作者着书时,乃处在被囚的景况中(弗3:1;4:1;6:20;腓1:7,13;西4;3,18;门10,13,22,23)。这四卷所透示的内容显出作者落在被禁的处境,但与林后11:23或提后1:15;4:6的有别,故只此四卷才称为监牢书信。
1.监牢书信著作地点
a.罗马城说--此乃初期教父的主张,也是多半保守派学者之观论,此说认为保罗上诉到罗马,在该地被囚的那两年写成的(徒28:30-31),又从书信内证中,可见作者当时的处境与此说吻合(特别是弗6:18-20;腓1:12-18;2:23-24;西4:2-4,10;门24;徒27:2等处),笔者赞同此说。
b.该撒利亚说(注51)--此说认为徒24:27为监牢书信的背景。主要的理由在乎有关作者被囚的经节,皆可应用在该撒利亚被囚的故事。但反对此说之要点有六:(1)有关作者被囚的经节皆指皇家监牢,而非省府监牢如该撒利亚(参腓1:13);(2)徒25:23-26:32指保罗被囚之事已人人皆晓,这只可能发生在上诉之后,而不是在前;(3)腓1:14-20在使徒行传中毫无暗示;(4)腓1:20及下文皆指保罗可被释放或判死刑,而与徒25:10-12之上诉有冲突;(5)阿尼西母不可能在此时蒙保罗带领信主;(6)缺乏提及在该撒利亚同工之名(例徒21:8)。
c.以弗所说(注52)--这说根据(1)林后11:23所提监牢一字;(2)御营可指省府之兵营;(3)阿尼西母逃到以弗所,比其他各地更为合理(因歌罗西距罗马八百里之遥);(4)门22暗指非罗马而是歌罗西附近之以弗所;(5)以弗所城有塔名保罗之监牢。但此说(1)毫无使徒行史实的根据;(2)不符合腓1:20-24的语调;(3)把所有各卷相关书信著成的日期作惊人的更改;(4)监牢书信内容指保罗之被囚期乃颇持久性的。
2.监牢书信的次序
关于这四卷书信写成的次序,学者的意见不一。从(1)保罗被释放之盼望(腓1:25较门22为浓),(2)保罗著书的同工(腓2:19-21较西4:7,10-14;门23为少)等,可推测腓立比书写在首次罗马监禁的末期,至于其余三卷则可决定是同时的(弗6:21-22;西4:7-9;门10-11)。
从(1)弗与西之风格、语调作一比较,以弗所书的气氛较为平静,歌罗西则较为争辩,故可推测歌罗西教会之问题需一段时间才酝酿成功;如此则以弗所书较歌罗西书为早。(2)保罗着歌罗西书后,便差遣阿尼西母伴推基古同去,又藉此机会把阿尼西母打发回到他的主人那里去,因此笔者认为监牢书信的次序按合理的推论为(1)以弗所书;(2)歌罗西书;(3)腓利门书;(4)腓立比书,这四卷书都是在保罗首次被拘留于罗马监牢时(60-62A.D.)写成的。
B.以弗所城市
以弗所居罗马国亚西亚省之西海岸,爱琴海之南的一大商业中心,与东部的安提阿,东南的亚历山大港,形成地中海三大贸易中枢,各国的商船云集在那里登岸卸货,转给小亚西亚区内陆各城(参在以弗所牧养的约翰在启示录18:12-13形容巴比伦时所用的字汇背景源在此处)。
按政治言,因以弗所的优越地理情势,罗马把它作为亚西亚的省府,而把官式都府别迦摩称作旧都会了。
按宗教言,以弗所受希腊与罗马双重的影响颇深。希腊女神亚底米(罗马名戴安娜)之庙富丽堂皇,宏伟绝伦,占地425X240尺,高60尺,四围的圆石柱有127根,奉为古世界七大奇观之一。亚底米之崇拜与巫术的运用成为该城的特色(参徒19:8-41),故以弗所城称为守庙之城,在此庙之后有神龛,为贩买银像之银库(徒19:24)。
C.以弗所教会
1.ʼԴ
a.五旬节信徒创立说--据徒2:9之记载,这些从亚西亚赴五旬节盛会得救之人把福音带回以弗所,建立教会,但此说缺乏史证。
b.保罗首临创立说--据徒18:19,保罗在第二次传道时到达以弗所,在那里建立以弗所教会,但此说给保罗太短时间在以弗所工作。
c.百基拉亚居拉创立说--据徒18:18-21,保罗到以弗所后,把助手百基拉夫妇留下,后来他们二人创建以弗所教会。
d.亚波罗创立说--据徒18:24-25之记事,亚波罗来到以弗所后创立;但此说忽略了徒18:26的百基拉、亚居拉及徒18:27的弟兄们所记载的含义。
e.保罗再临创立说--据徒19:1记保罗二次再临以弗所,在那里前后共住了三年之久(徒20:31),此说认为以弗所教会是保罗在那三年内创立的;但此说忽略徒20:1-门徒的含义(一个通常指基督徒的名词)(注53)。
结论:据上文之论述,有关以弗所教会的始源无法确实知道。但据合理之推测,以弗所教会的雏形似乎乃保罗播下微小种子,百基拉夫妇继续播种及浇灌,亚波罗来到后,又播其不完全的种子,随后亚波罗(徒18:27)与百氏夫妇相继离开。但百氏夫妇不久再搬回以弗所(可能于54A.D.,是年革老丢去世,那迫迁犹太人之谕令收回(徒18:2),很多犹太人便因此归回罗马)。保罗再临以弗所时,便正式把以弗所教会组织起来(可能与百基拉、亚居拉同工(参林前15:32;罗16:4))(参林前3:6说保罗栽种,亚波罗浇灌),后来保罗在罗马被囚得放后,再回去探望他们一次(提前1:3)。
2.成员
以弗所教会主要由外邦信徒所组成,但这并不能否决犹太信徒之存在。虽然以弗所信徒也相当迷信,但因他们在真道上得到保罗、百基拉、亚居拉、亚波罗等奠稳根基,所以在以弗所书内找不到教会内部的问题(如哥林多教会)。
3.组织
自保罗离开他们后,以弗所教会便由自己的长老们负责牧养(徒20:17)。当他从罗马监牢得释放后,曾探访他们,处理教会内部的困难,留下提摩太负起牧养之职(提前1:3)。使徒约翰在晚年时住在以弗所,牧养他们(初期教父佐证)。启示录七教会之首--就是以弗所教会(启2:1-7)。
D.以弗所书之目的(收信人)
1.以弗所教会论(EphesianTheory)
这乃是传统之观点,此论认为以弗所书乃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此论之据点有四:(1)初期教父(如爱任纽、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MuratorianCanon等)之辅证;(2)除四本外,各古抄本均有致以弗所字;(3)各古译本也记有以弗所教会为收信人;(4)1:15;6:22等处均指有特别之对象。现今大部分保守派学者赞同此说(注54),他们解释一些古抄本缺此字之原因,是当以弗所书大受外邦教会采用时,致以弗所字才故意漏掉。
2.各教会之公函论(EncyclicalTheory)
远自十六世纪时乌撒主教(Ussher,1581-1656)为首名反对以弗所教会论者(注55),此说指以弗所书不是交给一个地方教会,而是一封致各教会的公函(EncyclicalLetter)。此论主因有六:(1)内证不像是保罗给他很熟识的教会(1:15;3:2;4:21);(2)可靠的大楷文(Uncials)古抄本(如第四世纪的Aleph及B)均无致以弗所字;(3)第三世纪的撒比纸草卷(ChesterBeattyPapyrus)也缺此字;(4)十二世纪的小楷文P46稿本删省此词(注56);(5)第二世纪的马吉安经典(Marcion-sCanon,140A.D.)把它改称为致老底嘉教会书;(6)其他教父如奥利根、巴士奥(Basil,330-377)等皆认为是公函。这派人解释致以弗所字在一些抄本上出现的理由,是因为当人收集保罗书信时,他们发现一些抄本的标题有致以弗所字,而书内的1:1则缺乏,后来人因尊崇以弗所教会在亚西亚之首要地位,才在1:1处把它添上去。
结论:笔者衡量两论之轻重,觉得致以弗所论为最符合一切论证的观点,关于致以弗所字在其他抄本上缺漏的解释,乃全是因为要适应后来外邦教会,使此信能受多教会公用之原故,此解释得数抄本之支持,因它们也故意把致罗马(罗1:7)字删漏,目的是使其他非罗马之信徒也可阅读(注57)。
E、以弗所书著成之动机
以弗所书著成之动机不太易见,从内容可知保罗著写此书,不是要对付什么教会问题或神学异端。若将以弗所书与歌罗西书比较,在以弗所的155节经文里,其中有78字在歌罗西书内可找到(注58)。基此密切之关系去推测,那引起保罗写歌罗西书之动机及主旨,与引起他写以弗所书的动机雷同。保罗以基督为教会之首,或基督为教会之丰满去解答歌罗西教会的问题,推基古既要往亚西亚去,保罗便趁机把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之奥秘释明,好叫以外邦信徒为主之以弗所教会得以明了。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钥节4:1)
一、在基督里的蒙恩(1-3)
A.属灵的福气=1上
B.属灵的眼光=1下
C.属灵的地位=2
D.属灵的身体=3
二、在基督里的行为(4-6)
A.教会生活=4上
B.个人生活=4下-5上
C.家庭生活=5下-6上
D.争战生活=6下
B.详纲(为参考用)
一、引言(1:1-3)
A.问安=1:1-2
B.祝颂=1:3
二、在主里的丰富(1:4-3:21)(教义)
(蒙召的恩惠)(在天的生活)
A.属灵的福气=1:4-14
1.儿子的名分=1:4-10
2.儿子的基业=1:11-14
B.属灵的智慧=1:15-23
1.作者的祈愿=1:15-16
2.祈愿的目的=1:17-23
C.属灵的地位=2:1-22
1.以前的景况=2:1-3
2.现今的景况=2:4-22
D.属灵的身体=3:1-21
1.身体的奥秘=3:1-13
2.作者的祈愿=3:14-21
三、在主里的品行(4:1-6:20)(实践)
(相称的行为)(在地的生活)
A.教会的生活=4:1-16
1.教会的恩赐=4:1-11
2.恩赐的目的=4:12-16
B.个人的生活=4:17-5:21
1.消极:勿效外邦人=4:17-32
2.积极:该效主基督=5:1-21
C.家庭生活=5:22-6:9
1.骨肉之亲的相处=5:22-6:4
2.主仆之间的相处=6:5-9
D.争战的生活=6:10-20
1.争战的需要=6:10-12
2.争战的武器=6:13-20
四、结语(6:21-24)
A.个人计划=6:21-22
B.祝福祷愿=6:23-24
摘要:
以弗所书在新约的位置于灵意上非常适当。在前有四福音,指出主基督完全的工作与模样;继有使徒行传,指基督出藉着使徒的工作;再有罗马书,阐明罪与救赎及成圣;又有哥林多前后书,述说教会办事之法则;复有加拉太书,提醒勿再服于律法之下;今有以弗所书,则论完全得胜的生活及从基督而来的基业。以弗所书的地位比作出埃及,经旷野,入迦南的以色列人,若不认清自己荣耀的身分,便容易自暴自弃退回,如当日在旷野流浪的选展一般,失去盼望,不能享受已应许给他们的迦南基业,不但枉费主的恩召,本身也不蒙祝福,故以弗所书之重要极非寻常(注59)。
本书除了引言(1:1-3)及结语外(6:21-24),可分为二大段,而以4:1节为分段的大纲。
一.引言(1:1-3)
在启语问安内(1:1-2),作者显出他对以弗所教会的怀念与称赞: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里有忠心的人(1:1)。在祝颂(1:3)的词句中,他已把全书的撮纲显明: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所以有人说以弗所书是一本天上的书。
二.在基督里的丰富(1:4-3:21)
作者据4:1的主题,先论蒙召的恩,蒙召的恩即是在基督里的恩福。
A.属灵的福气(1:4-14)
1.儿子的名分(1:4-10)
续上文的主题,作者便数述在基督里各样属灵的福气,首样为得儿子的名分(1:5)(注意得字出现两次,1;5,11)。儿子的名分因神救赎的恩典来的(1:6-8),这恩典按着神的美意,在神的时日到来(1:9-10)。
2.儿子的基业(1:11-14)
在基督里另一福气(注意也字(1:11)乃是儿子的基业,即是从儿子而来的基业,这基业就是信徒最终的被赎(CompleteRedemption),也是最终的荣耀(Glorification)(1:14)。
B.属灵的智慧(1:15-23)
此段乃作者一个祷愿(1:15-16),目的使他们(1)得着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而真知道他,知道基督的一切(1:17);(2)知道他的恩召与他在信徒中的产业(指改变、献上等)(1:18);(3)并知道基督莫大的能力(1:20),超越一切有能者的能力(1:21),基督的能力也是掌管教会的能力(1:22)。
C.属灵的地位(2:1-22)
1.以前的景况(2;1-3)
在基督里的地位与前不同,是新的地位。以前的地位乃死在过犯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2:1-3)--这是死在过犯中的时候(2:5)。
2.现今的景况(2:4-22)
现今因着神的大爱(2:4),把他极丰富的恩典向信者显明(2:5-7),故此信徒身分的改变(得救)(2:8)全是神的恩典,不是本身有何功德(2:8-10)。因有如此的恩典就当纪念以前种种(共5种)的不是(2:11-12),与现今成为新人的福分(2:13-16),不再是与神与人隔绝(2;17-18),而彼此是同一家人(2;19),如同建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基督有为房角石的圣殿一般(2:20-22)。
D.属灵的身体(3:1-21)
1.身体的奥秘(3:1-13)
作者在上文(1;23;2:15,16,18,19-22)稍略提及在基督里的人均成一体,这是前所未闻的奥秘,特别那些正统派的犹太人更不能想像,因此作者在此详论这奥秘。
这身体的奥秘乃作者从神那里特有的启示(3;3),在以前的世代中从没启示给人(没有人知道)(3:5),这奥秘关乎外邦人在基督里与犹太人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3;6),而作者正是这奥秘的中保,称福音的执事(3:7-13)。
2.作者的祈愿(3:14-21)
因此(3;14),作者为此奥秘屈膝颂赞基督之爱的伟大(3;18),超人(任何世人,特别是狭窄的犹太民族主义者)所能测度(明白及想出来)(3:19-20)。
三.在基督里的品行(4;1-6:20)
前段论信徒在基督里的丰富(Wealth),今段论信徒在基督里的品行(Walk)。所以(4:1中译本可惜漏译此字,参罗12:1)信徒基于在基督里的丰富(丰满),在行事为人方面便应显出配受(相称)主恩才是,这是作者主要的心意。
A.教会的生活(4;1-16)
1.教会的恩赐(4:1-11)
首方面要配合基督之恩的,乃在教会生活方面,这方面建立在一极要紧的观念上--肢体观念(4:2-3),因身体只有一个,信仰又是同一(4:4-6),故应保守合而为一的心(4:3),又因凡信徒都领受了圣灵的恩赐,故要分工合作(4:7-11)。
2.恩赐的目的(4:12-16)
恩赐的目的非要荣耀自己,而是各尽其职(1)成全圣徒(4:12a)(指个人方面);(2)建立基督的身体(指整体方面)(4:12b);(3)不陷在异端里(4:13-14)(指对外言);(4)建立自己(4:15-16)(指对己言)。
B.个人生活(4:17-5:21)
所以(4:17)可连接上文(4:1-16),或前三章之论在基督里的财富,既然信徒的身分如此贵重,在个人生活方面必与蒙召的恩相称。
1.消极方面:勿效外邦人(4:17-32)
作者劝勉他们从今以后(中漏译)不要再像外邦人(4:17)的行事为人(4:18-19),应脱去旧人(4:22),穿上新人(4:24),弃绝外邦人的罪(4:25-32)。(在这里主要是论消极性对付本身的罪,但也免不了加插一些积极的劝勉。)
2.积极方面:该效法主基督(5:1-21)
消极的勿效外邦人不是澈底的办法,只有积极的学效主基督,才能达到与蒙召的恩相称,故此5:1乃全段的主题。因基督为我们献上爱的牺牲(5:2),就应行事如同光明的子女(5:8),除去一切暗昧的行为(5:3-14),积极的要(1)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的人(5:15);(2)爱惜光阴,不要作糊涂人(5:16);(3)明白主的旨意,不要醉酒(5:17-18a);(4)被圣灵充满(5:18b)(四个命令)等颂赞主(5:19-20)及彼此服事(5:21)。
C.家庭的生活(5:22-6:9)
1.骨肉之亲的相处(5:22-6:4)
a.夫妇方面(5:22-33)--要彼此相爱。
b.父子方面(6:1-4)--子女要孝顺,父母要施以教与诫。
2.主仆之间的相处(6:5-9)
仆人要甘心乐意的服侍主人,如同服侍主;主人要以诚相待,因主人与仆人均是主的仆人。
D.争战的生活(6:10-20)
这段如同总结上文三种生活的样式,即是无论在教会、个人、家庭等方面,基督徒的生活,如同争战的生活。
1.争战的需要(6:10-12)
信徒的生活如同争战的原因有二:(1)因魔鬼诡计的陷害(6:11);(2)因基督徒天天与幽暗世界的掌权者争战(6:12)。
2.争战的武器(6:13-20)
信徒争战的武器有七:(1)真理的带子(6:14a)(2)公义的护心镜(6:14b)(3)福音的鞋(6:15)(4)信德的藤牌(6:16)(5)救恩的头盔(6:17a)(6)圣灵的宝剑(6:17b)(7)靠圣灵的祷告(6:18)。作者以祷告为最终的武器,因祷告才有胆量传福音(6:19),他也是因传福音而受捆锁(6:20)。
四.结语(6:21-24)
A.个人计划(6:21-22)
打发推基古带书信的劝勉及囗头的报告。
B.祝福祷愿(6:23-24)
所有在主基督的福气尽言在此结语数字:平安、仁爱、信心、恩惠。
*****
古时神用约书亚引领以色列进入迦南,享受迦南的产业;今天神同样用圣灵引领他的儿女进入基督的丰满中,享受天上的福气;但多少的信徒自得救后糊糊涂涂的过日子,不晓得在基督里的身分(得儿子的名分),也不晓得在基督里的基业(属灵的福气),故此自暴自弃。
保罗有监于此,他觉得信徒若能得着属灵的知识,便能晓得自己的身分与任务(他不是反知识分子),所以他为他们祈求,求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他们,使他们真知道他(它)(基督论或神学),真知道从他来的恩召与基业(信徒的身分与福气),及知道他的能力(信徒工作能力的来源及工作的困效),这些都是作信徒而有属灵的福气。有了这些,基督徒一生便有指望,有了指望,才能行事为人与福音相称。我们的生活是与基督的恩相称或不称?